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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中刪除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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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紀錄刪除

如何從「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中刪除判決書?

關於如何從「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https://top-lawyer104.com/) 刪除判決書的完整指南:


如何從「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刪除判決書? 完整指南與成功案例

在網路時代,過去的法院判決書很容易被搜尋引擎索引,並出現在像「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這樣的第三方平台上。這些記錄可能對個人聲譽、求職、甚至人際關係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如果您發現自己的判決書出現在該網站上,並希望將其移除,這份指南將詳細說明相關的法律依據、可行途徑、具體流程、成功案例以及重要的注意事項。

一、 瞭解「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的性質與法律依據

  1. 平台性質: 「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並非司法院官方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而是一個民間商業公司架設的資料庫平台。它透過爬蟲技術或購買資料庫等方式,蒐集並整理公開的司法判決書,提供付費或免費查詢服務。
  2. 判決書公開原則: 依據臺灣《法院組織法》第83條規定,各級法院的判決書,除涉及少年事件、性侵害案件、依法應予保密或其他法律特別規定者外,原則上應公開。公開的目的是為了司法透明,接受公眾監督。
  3. 個人資料保護: 雖然判決書原則公開,但其中包含的個人資料(如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詳細住址、通訊方式等)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的規範。依據《法院組織法》第83條第2項及相關施行細則(如《法院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55點、《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58點等),法院在將判決書公開上網前,負有遮蔽敏感個人資訊的法定義務(俗稱「去識別化」)。
  4. 「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的責任: 作為蒐集、處理、利用公開判決書的民間平台,「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也必須遵守《個資法》。如果平台:
    • 未適當遮蔽原判決書中依法應遮蔽的敏感個資: 這明顯違反個資法。
    • 公開的資訊已對當事人造成過度侵害(例如:使當事人遭受歧視、難以回歸社會),且公開的必要性已不存在(例如:案件已過多年): 當事人可依據《個資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主張該平台對其個人資料的「利用」已超出當初蒐集的特定目的必要範圍,或違反蒐集該資料的初衷,進而請求平台「停止利用」(即下架、刪除或遮蔽該筆判決連結/內容)。
    • 當事人已成功向「原判決法院」申請將官網上的判決書下架或更徹底遮蔽: 第三方平台理論上應同步更新或移除資料,否則其持有的資料即屬「過時且不正確」,當事人可依《個資法》第11條第1項請求「刪除」或「更正」。

二、 刪除/遮蔽判決書的主要途徑與流程

針對「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可以嘗試刪除或有效遮蔽判決書資訊:

途徑一:直接向「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提出刪除/遮蔽請求

  • 聯絡方式:
    • 最直接的方式是透過該網站提供的「聯絡我們」或「客服信箱」。通常可在網站底部找到相關連結。
    • 根據過往資訊,其客服信箱可能為:[email protected] (請務必再次確認網站上最新的聯絡資訊)。
    • 若網站有提供電話,也可嘗試撥打客服電話詢問申訴管道。
  • 請求流程:
    1. 確認判決書連結: 記錄下您在該網站上找到的、您想刪除的判決書完整網址(URL)。
    2. 準備證明文件: 您需要證明自己是該判決書的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通常需要提供: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遮蔽不需要的欄位,如相片、配偶父母等,僅保留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等必要資訊供核對)。
      • 該判決書的案號、股別、判決日期。
      • 若主張平台未遮蔽敏感個資,提供截圖證明。
      • 若主張已向法院申請成功下架/遮蔽,提供法院的准許函或證明文件。
    3. 撰寫正式請求信: 以書面(Email或郵寄)方式提出請求,內容應包括:
      • 主旨: 請求刪除/遮蔽 [您的姓名] [案號] 判決書資料。
      • 說明:
        • 您是該判決書的當事人 [您的姓名、身分證字號]。
        • 該判決書在貴平台的連結:[貼上完整網址]。
        • 具體請求與理由:
          • 選項A (未遮蔽個資): 「貴平台顯示之判決書內容,未依法適當遮蔽本人之敏感個人資料(如:身分證字號完整顯示、詳細住址等,請具體指出),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及法院去識別化要求,嚴重侵害本人隱私權。請立即將該筆判決書資料下架,或至少將本人所有敏感個資(包含姓名,若判決書依法可遮蔽姓名時)進行完全遮蔽。」
          • 選項B (基於個資法第11條第3項): 「該判決書記錄對本人現今生活造成重大且持續性之負面影響(可簡述,如求職困難、社會歧視等),且該資訊公開之必要性(司法透明監督)歷經 [X] 年後已顯著降低。貴平台持續公開利用此資料,已逾越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對本人權益造成過度侵害。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請求貴平台停止利用並刪除/遮蔽該筆判決書資料。」
          • 選項C (法院已下架/遮蔽): 「本人已向 [法院名稱] 成功申請將該案號判決書自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下架/進行更徹底之遮蔽(請說明遮蔽程度,如:完全匿名、僅留姓氏等)。貴平台所持有並公開之判決書版本已非最新且屬不正確資訊。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1項,請求刪除或更正(遮蔽至與法院官方版本一致)該筆資料。」
      • 附件: 列出您隨信附上的證明文件。
      • 聯絡資訊: 您的姓名、電話、電子郵件、通訊地址。
    4. 寄送請求: 透過Email或郵寄掛號將請求信及證明文件送達平台。
    5. 後續追蹤: 保留寄送證明,並於合理時間(如7-14個工作天)後主動聯繫平台詢問處理進度。若未獲回應或遭拒絕,需考慮其他途徑。

途徑二:向「原判決法院」申請下架或更徹底遮蔽

  • 這是更根本的解決方法! 如果成功說服原判決法院將判決書從司法院官方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下架或進行更徹底的遮蔽(例如:完全匿名、只顯示姓氏等),那麼「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等第三方平台就失去了官方來源。雖然他們資料庫裡可能還有舊資料,但您更有法律依據要求他們刪除或更新。
  • 法律依據: 主要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公開利用對當事人權益造成過度侵害)或特定法律規定(如少年事件、性侵案件本應匿名)。法院有裁量權。
  • 申請流程 (簡述,實際操作需律師協助或詳閱法院規定):
    1. 確認資格與可能性: 並非所有案件都能成功申請。通常需證明判決書公開對您造成「顯著且持續」的具體損害(如長期無法就業、精神痛苦就醫紀錄),且公開的必要性已隨時間流逝而降低。少年、性侵被害人、輕微且年代久遠的案件成功率較高。
    2. 準備聲請書狀: 撰寫正式的「聲請狀」,遞交給當初做出判決的法院(民事案件送民事庭,刑事案件送刑事庭)。
    3. 聲請狀內容要點:
      • 案號、股別、判決日期。
      • 聲請人(當事人)資料。
      • 聲請事項: 請求將 [案號] 判決書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下架,或請求准予將該判決書內關於聲請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等個人資料予以更徹底遮蔽(例如:以代號「A」完全取代姓名、遮蔽所有個人識別資訊)。
      • 事實與理由:
        • 簡述案件性質與結果。
        • 具體說明公開判決書對您造成的重大且持續性損害(提供證據,如求職被拒證明、診斷證明書、陳述精神壓力等)。
        • 強調該案件已終結多年,公開以接受公評之必要性已不存在或極低。
        • 引用《個資法》第11條第3項及相關司法實務見解(如有),說明持續公開利用已逾越司法透明目的,對您權益侵害過鉅且顯失均衡。
        • 若屬依法本應更嚴格保護之案件類型(如少年事件),應特別強調。
      • 檢附證據: 身分證影本、判決書影本、證明損害的相關文件。
    4. 遞交法院: 將聲請狀及附件遞交至法院收狀處。
    5. 法院審理: 法院可能會開庭或要求補件,審酌您的請求是否符合法律要件與比例原則。
    6. 結果: 法院可能裁定准予下架、准予更徹底遮蔽、或駁回聲請。
  • 成功關鍵: 具體證明損害的嚴重性與持續性、案件性質與時間久遠度、強而有力的書狀理由。強烈建議委任律師處理此途徑。

途徑三:委任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 為何需要律師?
    • 法律專業評估: 律師能評估您案件刪除/遮蔽的「成功可能性」及「最佳策略」(是直接找平台?還是先打法院?或是雙管齊下?)。
    • 撰寫高品質法律文件: 無論是給平台的請求函,或是給法院的聲請狀,律師撰寫的專業性、說服力及精準引用法條實務見解的能力,遠勝於一般人。
    • 與平台/法院溝通交涉: 律師代表當事人進行溝通更具權威性,平台或法院通常會更慎重看待。
    • 提高成功率: 特別是向法院聲請下架/徹底遮蔽,程序複雜且成敗關鍵在於書狀理由與證據組織,律師的專業服務能顯著提高成功機會。
  • 如何尋找合適律師:
    • 專門處理個資法、名譽權、隱私權案件的律師。
    • 有實際協助客戶刪除/遮蔽判決書成功經驗的律師。 可在諮詢時直接詢問其相關經驗與成功案例。
    • 透過各地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若符合資格)、或值得信賴的親友推薦。
  • 聯絡方式與流程:
    1. 搜尋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
    2. 電話或線上預約「諮詢」 (通常需付費)。
    3. 攜帶相關判決書及損害證明資料前往諮詢。
    4. 與律師討論案情、可行方案、費用、預期結果與風險。
    5. 決定委任後,簽訂委任契約,律師即開始進行相關程序。

三、 成功案例參考 (基於常見成功類型,細節已改寫保護隱私)

  • 案例一 (直接向平台請求遮蔽個資成功):
    • 王先生發現「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上多年前的一則民事債務判決,竟完整顯示他的身分證字號和舊戶籍地址。他立即蒐集截圖,並依據《個資法》撰寫正式請求信,附上身分證影本和判決書案號,強調平台未依法遮蔽敏感個資,侵害其隱私權。信件寄出後一週內,該平台即將其身分證字號及地址欄位進行了遮蔽處理(但判決書連結及姓名仍存在)。
  • 案例二 (向法院聲請徹底遮蔽成功 + 平台跟進):
    • 李小姐在十多年前年輕時因一時糊塗犯下輕微刑事案件,已服刑完畢且多年來安分守己。但該案判決書在搜尋引擎上輕易可查,導致她求職屢屢受挫,甚至影響子女在校人際關係,經診斷有憂鬱傾向。她委任律師向原判決法院聲請將該判決書自法學檢索系統「下架」或至少「完全匿名」(姓名改為代號)。律師協助提出詳盡聲請狀,附上多年來求職被拒紀錄、精神科診斷證明、更生證明及陳述對家庭造成的壓力。法院審理後,考量案件輕微、時間久遠、對當事人現今生活造成顯著持續性傷害,裁定准予將該判決書中李小姐的姓名「完全匿名」處理(以代號取代)。取得法院裁定後,律師立即通知「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要求比照辦理或下架。平台在確認法院官方版本已匿名後,數日內即將其資料庫中的該筆判決書連結移除。

四、 重要注意事項與務實建議

  1. 「完全刪除」的難度極高: 要求平台將整筆判決書記錄「完全刪除」通常非常困難,除非是法院已將官方版本完全下架(這本身就很難),或該判決書依法本不應公開(如少年事件)。較務實的目標是「有效遮蔽敏感個資」或「讓判決書難以透過姓名搜尋到」(例如透過法院申請完全匿名)。
  2. 平台配合度不一: 民間平台的配合意願和法律認知差異很大。有些收到合法合理的請求會配合遮蔽個資;有些則可能消極回應或拒絕。需有耐心並持續追蹤、施壓。
  3. 法院聲請非易事: 向原判決法院聲請下架或徹底遮蔽,需要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顯著且持續的損害」和「公開必要性喪失」。法院有裁量權,並非有請求就會准許。聘請有經驗的律師至關重要。
  4. 搜尋引擎結果非平台能控制: 即使成功讓「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遮蔽或移除連結,Google等搜尋引擎可能仍保留快取(Cache)頁面。您需要另外向搜尋引擎公司(如Google)提出「移除快取」的請求,這通常需要證明原始網頁內容已不存在或已被大幅修改。Google有提供相關的線上申請表格。
  5. 時間是關鍵: 判決書年代越久遠,主張「公開必要性降低」的理由通常越有力。新近的判決較難成功申請下架。
  6. 成本考量: 委任律師需要費用。向法院聲請也可能有規費。需衡量自身需求與預算。如果只是平台未遮蔽個資,可先嘗試自行發函要求。
  7. 持續監控: 即使一時成功遮蔽或移除,未來仍有可能因資料庫更新或其他原因再出現。建議定期用自己姓名搜尋監控。
  8. 預防勝於治療 (但對過去案件無用): 在訴訟進行中,即可請求法官在撰寫判決書時留意去識別化,或詢問是否可能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為較徹底之遮蔽。但這需看法官態度及案件性質。

五、 總結

要從「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這類第三方平台刪除或遮蔽判決書,是一項涉及《法院組織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專業工作。核心策略包括:

  1. 檢視平台內容: 確認是否有「未依法遮蔽敏感個資」的明顯違法情形。
  2. 直接要求平台: 針對未遮蔽個資或法院已下架/遮蔽的情況,發正式函要求改正。
  3. 釜底抽薪 (最有效但最難): 向「原判決法院」聲請將判決書自司法院官方法學檢索系統下架或進行更徹底的遮蔽(如完全匿名)。成功後,第三方平台就更有義務跟進移除或更新。
  4. 善用律師專業: 特別是在向法院聲請的程序上,律師的協助能大幅提升成功機率並節省您的時間心力。

過程可能耗時且需要耐心與策略,但透過理解自身權利、選擇正確途徑並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是有機會大幅降低或消除這些過往司法記錄在網路上造成的負面影響。請務必蒐集好相關判決資料,評估自身狀況,選擇最適合您的方案開始行動。


重要提醒:

  • 本指南提供一般性資訊,非法律意見。每個案件情況獨特,強烈建議就您的具體情況諮詢專業律師,獲取量身訂做的法律建議與策略。
  • 法律規定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請留意最新資訊。
  • 處理過程中請妥善保護自己的個人資訊安全。

希望這份詳盡的指南能幫助您釐清方向,有效維護您的隱私與權益。

104法院判決書查詢網 判決書刪除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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