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教你寫「合法刪除請求書」提升Google通過率


律師教你寫「合法刪除請求書」提升 Google 通過率|完整指南
面對網路上的負面資訊、過時內容或侵犯隱私的搜尋結果,一封強而有力的「合法刪除請求書」是您取回數位自主權的關鍵武器。 本指南由具備數位隱私實務經驗的律師角度撰寫,提供深度解析,手把手教您撰寫符合 Google 政策與法律規範的請求書,最大化通過審核的機會,有效管理您的網路足跡。
目錄
- 為何需要「合法刪除請求書」?了解您的權利與 Google 的政策
- 法律基礎:您的請求憑什麼成立?(GDPR、CCPA、個資法…)
- Google 刪除政策深度解析:什麼內容「可能」被刪除?
- 撰寫「合法刪除請求書」前的重要準備工作
- 「合法刪除請求書」核心架構拆解(律師精煉版)
- 分項詳解:如何撰寫每個關鍵段落(附實用句型)
- 提升通過率的關鍵技巧:律師實戰經驗分享
- 必備附件:如何準備與提交有力的證明文件
- 避開地雷:常見導致申請被拒的錯誤與迷思
- 提交後的追蹤與應對:Google 回應解析與後續行動
- Google 拒絕了?律師教您下一步的應對策略
- 進階策略:當刪除請求涉及第三方(網站主、平台)
- 模板應用:不同情境的「合法刪除請求書」範例剖析
- 總結:有效管理您的網路隱私與聲譽
1. 為何需要「合法刪除請求書」?了解您的權利與 Google 的政策
- 數位足跡的雙面刃: 網路資訊的持久性與可搜尋性,對個人隱私、名譽、就業、人際關係甚至心理健康可能造成長期負面影響。過時的報導、不實的指控、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無關緊要的個人資訊(如舊地址、電話),都可能透過 Google 搜尋被輕易挖掘。
- 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的興起: 歐盟 GDPR 明確規範資料主體有權要求控制者刪除其個人資料,特別是在資料已無必要、當事人撤回同意、或資料處理不合法等情況下。此概念雖非全球統一法律名稱,但影響深遠,促使許多平台(包括 Google)建立資料刪除機制。
- Google 作為「資訊守門人」的角色: Google 本身不「擁有」大部分網頁內容,但它的搜尋索引決定了資訊被發現的難易度。移除 Google 搜尋結果中的連結(De-indexing),能顯著降低該資訊的曝光度與可及性,達到實質上的「隱藏」效果。
- 「合法刪除請求書」的定位: 這是您依據相關法律(如隱私權、名譽權、著作權、特定地區的資料保護法)或 Google 自身政策,正式要求 Google 從其搜尋結果、快取、或其他服務(如 Google 圖片)中移除特定連結的法律文件。它不是單純的「抱怨信」,而是需要提出明確法律依據和事實證明的正式請求。
- 提升通過率是關鍵: Google 收到海量刪除請求。一封結構清晰、論理有據、符合其政策要求的請求書,能讓審核人員快速理解您的訴求與依據,大幅增加被核准的機會。反之,模糊不清、缺乏依據或格式錯誤的請求,極易被駁回。
2. 法律基礎:您的請求憑什麼成立?(GDPR、CCPA、個資法…)
您的請求必須建立在堅實的法律或政策基礎上。常見的依據包括:
- 隱私權侵犯:
- 高度敏感個人資料: 揭露身份證號、護照號、金融帳戶、醫療記錄、性取向、宗教信仰等。
- 未經同意的個人資料公開: 住址、私人電話號碼、未公開的電子郵件地址被惡意公開,可能導致騷擾或人身安全風險。
- 「人肉搜索」結果: 彙整個人資訊用於騷擾或恐嚇的頁面。
- 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復仇式色情): 此類請求通常有專門管道,但亦可透過此機制提出。
- 名譽權 / 誹謗侵害:
- 不實陳述(False Statements of Fact): 內容涉及虛假的事實指控,對您的個人或專業聲譽造成損害(需注意,單純的負面意見或評論可能不構成誹謗)。
- 過時且造成不當影響的內容: 過去發生的負面事件(如輕微犯罪記錄、財務困難)已被解決或年代久遠,持續曝光會造成不成比例的傷害,且缺乏當前的公共利益。
- 著作權 / 智慧財產權侵害:
- 您的原創內容(文字、圖片、影片、音樂等)未經授權被複製並發布在網路上。Google 對此類請求主要透過 「著作權移除通知」 (DMCA Takedown Notice) 處理,機制與「合法刪除請求」不同(後者側重個人資料/隱私/名譽),但結果都是移除連結。
- 特定司法管轄區的資料保護法:
- 歐盟 GDPR: 提供廣泛的「被遺忘權」(第17條)和「限制處理權」(第18條)。適用於歐盟境內居民,或處理其資料的機構(Google 在愛爾蘭設有歐洲總部)。
- 加州 CCPA/CPRA: 賦予加州居民要求企業刪除其收集的個人資訊的權利(有例外)。Google 提供專門的 CCPA 表單。
-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11條規定,個人資料蒐集的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原則上應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當事人發現其個人資料有錯誤時,得請求更正(第3條)。雖然沒有直接稱為「被遺忘權」,但當事人可基於個資法賦予的權利(如停止利用、刪除)向資料控制者(網站)主張,若網站不處理,可進一步向 Google 要求移除搜尋結果連結。
- 其他地區: 許多國家(如英國、阿根廷、日本、韓國、印度等)也有各自的個資法或司法判例支持某種形式的刪除權。
- Google 自身政策:
- 非自願裸露或性內容: 復仇式色情、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
- 未成年人的敏感資訊: 未成年人的全名、聯絡方式、學校資訊等。
- 身分盜用資訊: 教導如何盜用身分或提供偽造文件的內容。
- 其他違反 Google 內容政策的內容: 如非法內容、宣揚暴力仇恨內容等(通常由其他機制處理)。
關鍵點: 您必須明確指出您的請求是基於哪一項(或多項)法律依據或 Google 政策。這是指引 Google 審核人員判斷的核心。
3. Google 刪除政策深度解析:什麼內容「可能」被刪除?
Google 並非對所有刪除請求照單全收。其政策核心在於 「平衡」:
- 個人權利: 個人隱私、名譽、安全等。
- 公共利益: 公眾獲取資訊的權利,特別是涉及公眾人物、犯罪行為、專業不當行為、政府官員、企業產品/服務安全性等議題時。
- 資訊自由流通: 網路的開放性原則。
Google 較「可能」核准刪除請求的情況:
- 高度敏感個人資訊: 如身份證號、銀行帳號、簽名圖檔、裸照、詳細醫療記錄等,對個人安全或隱私構成直接威脅。
- 未經同意的聯絡資訊: 私人住址、私人電話號碼、私人電子郵件地址被公開,且有證據顯示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騷擾、人身安全風險(如跟蹤、威脅)。
- 明確的誹謗內容: 能證明是虛假的事實陳述(而非意見),且對當事人造成實質損害(需提供證據,如法院判決確認內容不實為佳)。
- 過時且無持續公共利益的負面內容: 例如:
- 多年前的小額債務違約已清償。
- 非常輕微且年代久遠的犯罪記錄(如少年時期的輕微過失)。
- 已解決的民事糾紛細節,持續曝光會造成過度傷害。
- 與當事人當前生活完全無關且無公共利益價值的過時負面新聞報導。
- 「人肉搜索」頁面: 專門為騷擾或威脅目的而彙整個人資訊的頁面。
- 未經授權的個人資料處理: 在適用 GDPR 等地區,資料主體撤回同意,或資料處理缺乏合法基礎。
- 復仇式色情內容: Google 對此有明確政策,通常較易移除。
Google 較「不可能」核准刪除請求的情況: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 公眾人物(政治人物、官員、知名企業家、藝人等)與其職務或公眾形象相關的資訊(即使是負面的)。
- 重大犯罪記錄(特別是暴力犯罪、詐騙、貪污等)。
- 專業人士(醫生、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的專業不當行為、失職或吊銷執照紀錄。
- 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安全問題、詐騙行為紀錄。
- 與公共政策、公共健康相關的資訊。
- 政府官方來源資訊: 來自法院、政府機關、執法部門的公開記錄(如判決書、公司登記資料、破產紀錄、性犯罪者名冊),除非有極特殊情況(如資料明顯錯誤或嚴重過時且無公共利益)。
- 新聞媒體報導: 來自可信賴新聞機構的報導,即使內容是負面的或有損名譽,只要不是明顯誹謗,Google 通常會認為具有公共利益而保留。證明報導內容「不實」是關鍵,但難度高。
- 意見或評論: 單純的主觀意見、負面評論、客戶評價(即使不公正),只要不涉及事實性誹謗。
- 商業資訊: 公司名稱、營業地址、電話等公開商業資訊。
- 缺乏具體證據的請求: 僅聲稱「內容不實」或「侵犯隱私」,但無法提供任何佐證文件。
- 要求刪除原始網頁內容: Google 只能移除其搜尋結果中的「連結」,無法強制刪除原始網站上的內容。您必須先嘗試聯絡網站管理員移除源頭內容。
理解「公共利益」測試: Google 在評估涉及隱私/名譽的請求時,核心考量是:該資訊的公開對於公眾了解議題、做出決定(如選擇服務、投票)或監督權力者是否具有持續的價值?如果價值很低,而對個人的傷害很大,刪除可能性就高。
4. 撰寫「合法刪除請求書」前的重要準備工作
磨刀不誤砍柴工。充分的準備是提升通過率的基石:
- 精準定位目標連結:
- 在 Google 搜尋中,使用相關關鍵字(您的姓名、暱稱、事件名稱等)找出所有包含您想移除資訊的網頁。
- 複製完整、精確的 URL: 必須是包含侵權內容的「特定」網頁 URL,而非只是網站首頁。例如:
https://www.example.com/article/123
而非https://www.example.com
。 - 記錄搜尋結果中的呈現方式: 該連結在 Google 搜尋結果頁面(SERP)上顯示的標題(
<title>
標籤內容)和摘要(meta description
或擷取內容)。這有助於 Google 快速識別。 - 考慮不同地區版本: 如果您是向 Google 特定地區版本(如 google.fr, google.de)提交基於當地法律(如 GDPR)的請求,需確認該連結在該地區版本的搜尋結果中出現。
- 確認內容來源與嘗試聯絡網站管理員:
- 找出內容所在的原始網站(網域)。
- 查找該網站的「聯絡我們」、「關於」、「隱私權政策」頁面,通常能找到聯絡郵箱或表單。
- 撰寫簡潔有力的移除請求信給網站管理員: 說明您的身分、指出具體 URL、解釋內容的問題(侵犯隱私、不實、過時等)、明確要求移除內容、提供您的聯絡方式。保留寄送紀錄(郵件副本、截圖)。
- 為何重要? Google 通常要求您先嘗試移除源頭內容。提供您已聯絡網站但未獲回應(或對方拒絕)的證明,能強化您的 Google 刪除請求。如果網站同意移除,問題自然解決(Google 索引會更新)。
- 蒐集與整理證據:
- 身分證明: 證明您是當事人或合法代理人(如監護人、遺產執行人)。提供清晰的身份證、駕照、護照掃描件(遮蔽非必要資訊)。代理人需提供授權書。
- 證明內容不實(如適用): 法院判決書(證明誹謗成立或內容不實)、官方文件(駁回指控)、權威機構的澄清聲明、可證明事實真相的客觀文件(合約、收據、通聯記錄等 – 需謹慎處理隱私)。
- 證明隱私侵犯/安全風險: 騷擾訊息的截圖、報案紀錄(如有實際威脅)、內容包含高度敏感資料的頁面截圖(標示出敏感資訊)。
- 證明內容過時且無公共利益: 證明事件已解決的文件(如債務清償證明、刑罰執行完畢證明)、說明該資訊與您當前狀況無關的陳述、證明年代久遠的文件(網頁快照日期、原始發布日期的截圖)。
- 證明您已聯絡網站: 與網站管理員的往來郵件截圖(顯示日期、信箱、內容)、提交表單的確認頁面截圖。
- 法律依據證明(如適用): 例如證明您是歐盟居民(地址證明)、加州居民的文件。
- 清晰標示的頁面截圖: 在完整網頁截圖上,清楚圈選或標示出有問題的具體內容(您的個人資訊、不實陳述段落等)。這是讓審核人員一目了然的最直接方式。
- 確認適用的法律依據與 Google 管道:
- 根據您的所在地、內容性質、目標對象,決定主要依據哪項法律(GDPR? 個資法? 隱私權/名譽權?)或 Google 政策。
- 決定透過哪個 Google 管道提交:
- Google 搜尋的「移除不安全內容」工具: 主要用於個人聯絡資訊、身分盜用資訊、非自願裸露、未成年隱私資訊等。提供線上表單:https://support.google.com/websearch/troubleshooter/9685456
- 基於歐洲隱私權的搜尋結果移除要求: 專門針對歐盟、英國、瑞士、挪威、冰島、列支敦士登居民,或涉及在這些地區搜尋結果的 GDPR 請求。提供線上表單:https://search.google.com/search-console/remove-outdated-content (此表單也用於過時內容移除,但選擇原因時可選隱私)
- 著作權移除通知 (DMCA): 針對著作權侵權。透過專門工具提交:https://www.google.com/webmasters/tools/dmca-notice (與本指南的「合法刪除請求書」不同機制)。
- 法律要求移除: 收到法院命令要求 Google 移除內容時使用。需提供正式法律文件。
- 本指南重點: 聚焦在基於「隱私權」、「名譽權」、「個資法權利」等非著作權理由,透過「移除不安全內容」工具或「基於歐洲隱私權」表單提交的請求書。
- 管理您的預期: 了解 Google 的審核標準和公共利益考量,認知到並非所有請求都會成功。設定合理的目標(例如優先處理最具殺傷力或最易移除的連結)。
5. 「合法刪除請求書」核心架構拆解(律師精煉版)
一封有效的請求書應結構清晰、邏輯嚴謹、重點突出。核心架構如下:
- 明確的主旨 (Subject Line):
- 清晰點明目的。例如:「請求依據 [歐盟GDPR/台灣個資法] 移除 Google 搜尋結果連結 – [您的姓名]」或「請求移除包含個人敏感聯絡資訊之搜尋結果 – [目標網址]」。
- 申請人資訊 (Your Information):
- 全名
- 與當事人的關係(如本人、法定代理人)
- 完整的郵寄地址(證明管轄權或居住地)
- 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主要聯絡管道)
- 電話號碼(可選,但建議提供)
- 代理人需提供授權證明(附件)
- 目標連結資訊 (URLs to be Removed):
- 清晰條列: 以編號清單方式,列出每一個您要求移除的 「完整」 URL。
- 說明呈現方式 (Optional but Recommended): 簡述該連結在 Google 搜尋結果中出現時的標題和摘要內容(或擷取關鍵字句),方便 Google 識別。例如:
- URL:
https://www.xxx.com/scandal/123
- 搜尋結果標題:”[您的全名] 涉及財務醜聞?前同事爆料內幕”
- 摘要:”…據不願具名的前同事A先生透露,[您的全名] 在任職期間涉嫌挪用公款…”
- URL:
- 法律/政策依據 (Legal Basis for Removal):
- 明確陳述: 開宗明義說明您的請求是基於哪一項(或多項)法律規定或 Google 政策。這是整個請求的基石。
- 具體條文(如可能): 引用相關法律條文更能彰顯專業性與依據。例如:
- “依據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 (GDPR) 第17條『被遺忘權』(Right to Erasure) 提出本請求…”
- “依據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當事人請求更正及第11條請求刪除停止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之規定提出本請求…”
- “依據 Google 針對『非自願裸露或私密影像』之政策提出本請求…”
- 簡述核心權利: 一兩句話說明該法律/政策賦予您的權利為何(如:有權要求刪除不正確、過時、或缺乏合法處理基礎的個人資料)。
- 事實陳述與理由 (Statement of Facts & Grounds):這是最關鍵的部分!
- 明確指出侵權內容: 清晰描述在每個目標連結的網頁上,具體哪一段文字、哪一張圖片包含侵犯您權利的資訊。務必與前面列出的 URL 對應。 使用引述或精確描述。例如:
- “在 URL 1 (
https://www.xxx.com/scandal/123
) 中,第三段明確指稱本人 ‘[您的全名] 於2020年挪用公司資金新台幣一百萬元’,此陳述為不實指控。” - “在 URL 2 (
https://www.yyy.com/forum/456
) 中,留言區的用戶 ‘anonymous123’ 於 2023年5月1日的留言,未經本人同意公開揭露本人之私人手機號碼 09XX-XXX-XXX 及戶籍地址 ‘台北市XX區XX路XX號’。”
- “在 URL 1 (
- 詳細說明「為何」構成侵權 / 符合刪除條件:
- 隱私權: 資訊的敏感性(身份證號、病歷、私密照)、公開造成的風險(騷擾、安全威脅)、資訊取得的非法性(駭入、未經同意公開)。
- 名譽權 / 誹謗: 陳述是「事實性」的(非意見)、該事實是「虛假」的、該虛假陳述對您造成「損害」(名譽、精神、財務)、陳述者具有「過失或惡意」。強烈建議提供證明內容不實的證據(如法院判決)。
- 個資法: 資料不正確、特定目的已消失(如活動結束)、資料處理欠缺合法性基礎(如未經同意)、當事人行使反對權(GDPR)、資料已過時且無保存必要。
- 過時且無公共利益: 事件已解決(何時?如何解決?)、資訊年代久遠(多久?)、資訊對公眾了解當前狀況毫無價值、持續曝光對您造成顯著且不公平的傷害(如求職困難、社會排斥)。
- Google 政策: 符合哪一項具體政策(如非自願裸露、未成年人敏感資訊),並說明情況。
- 公共利益之爭辯(關鍵!): 如果您的請求可能涉及公共利益考量(尤其是名譽或過時內容),主動且有力地論證「為何公共利益在此不適用或已不復存在」:
- 內容僅涉及個人私德,與公眾事務無關。
- 當事人非公眾人物,公眾無知悉其過往輕微過失的必要。
- 事件發生在很久以前(具體時間),當事人已改過遷善,持續曝光造成不成比例的傷害。
- 資訊已明顯過時且不反映現狀,公眾依此做判斷可能產生誤導。
- 即使有輕微公共利益,也遠低於對個人造成的嚴重傷害。
- 說明已嘗試聯絡網站: 簡述您何時、透過何種方式聯繫網站管理員要求移除源頭內容,以及結果(無回應、被拒絕)。提供證明附件。
- 明確指出侵權內容: 清晰描述在每個目標連結的網頁上,具體哪一段文字、哪一張圖片包含侵犯您權利的資訊。務必與前面列出的 URL 對應。 使用引述或精確描述。例如:
- 具體訴求 (Specific Requests):
- 明確要求 Google 採取的行動:
- “懇請 Google 將上述 URL 從 Google 搜尋 (Google Search) 結果中移除。”
- “懇請 Google 移除上述 URL 在 Google 快取 (Cached) 中的備份版本。”
- “懇請 Google 確保上述 URL 不再出現於 Google 搜尋結果中。” (針對不同搜尋關鍵字或地區版本)
- 如果涉及圖片:”懇請 Google 將儲存於 [圖片URL] 之圖片從 Google 圖片 (Google Images) 搜尋結果中移除。”
- 明確要求 Google 採取的行動:
- 聲明與保證 (Declarations):
- 真實性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本請求書所載內容,就本人所知均屬真實、正確且完整。”
- 善意聲明 (Good Faith): “本人係基於善意 (good faith) 提出本移除請求。” (尤其在依據 DMCA 或涉及誹謗時重要)
- 法律責任認知(如適用): “本人了解明知虛偽陳述可能招致法律責任。” (強化可信度)
- 結尾與簽署 (Closing):
- 結尾敬辭 (如 “此致 Google LLC”)
- 申請人親筆簽名(掃描或數位簽章)
- 打字全名
- 日期
- 附件清單 (List of Enclosures):
- 條列所有隨信附上的證明文件名稱。例如:
- 附件一: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 附件二:URL 1 完整頁面截圖(標示侵權內容)
- 附件三:URL 2 完整頁面截圖(標示個人聯絡資訊)
- 附件四:與網站管理員之聯絡郵件往來紀錄截圖
- 附件五:法院民事判決書(證明 URL 1 內容不實)節本影本
- 附件六:債務清償證明書影本(證明過時內容已解決)
- 條列所有隨信附上的證明文件名稱。例如:
6. 分項詳解:如何撰寫每個關鍵段落(附實用句型)
主旨 (Subject Line):
- 目標: 讓 Google 人員一眼看懂請求核心。
- 要素: 關鍵字(移除請求、GDPR、個資法、隱私、誹謗、[您的姓名])、目標連結或內容類型。
- 句型:
[緊急] 請求依據歐盟GDPR移除Google搜尋結果連結 - [您的姓名]
請求移除包含[您的姓名]個人敏感資料(地址/電話)之搜尋結果連結
依據台灣個資法請求刪除涉及[您的姓名]之不實誹謗內容連結
請求移除針對[您的姓名]之人肉搜索頁面連結
申請人資訊 (Your Information):
- 清晰完整即可。
- 範例:申請人:[您的全名] 與當事人關係:本人 (或:法定代理人 / [當事人姓名] 之母) 聯絡地址:[完整郵寄地址,包括郵遞區號] 電子郵件:[常用且有效的信箱] 聯絡電話:[可聯絡到您的手機或電話] (Optional)
目標連結資訊 (URLs to be Removed):
- 務必精確: 一個蘿蔔一個坑,每條 URL 獨立列出。
- 格式建議:本人要求移除以下 Google 搜尋結果連結: 1. 完整 URL: https://www.website1.com/page/offensive-content-about-me * 搜尋結果標題示例:”[您的全名] 被控詐騙客戶,受害者現身說法” * 搜尋結果摘要示例:”…多名客戶向本網投訴,指稱[您的全名] 於2022年間以投資名義詐取財物…” * 問題內容:該頁面指控本人涉及詐騙,此為不實陳述。 2. 完整 URL: https://www.forum-site.com/thread/12345 * 搜尋結果標題示例:”[您的姓名拼音] 的私人手機和住址 – 爆料區” * 搜尋結果摘要示例:”用戶 ‘leaker99’ 張貼:[您的私人手機號碼] 和 [您的詳細住址]…” * 問題內容:該頁面未經本人同意公開本人之私人聯絡方式。
法律/政策依據 (Legal Basis for Removal):
- 開門見山,引用依據。
- 句型:
本請求係依據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 (Regulation (EU) 2016/679, GDPR) 第17條「被遺忘權」(Right to Erasure / Right to Be Forgotten) 提出。該條文明定,當個人資料已無蒐集之必要、資料主體撤回同意、或資料處理欠缺合法性基礎時,資料主體有權要求資料控制者刪除其個人資料。
本請求係依據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及第11條規定提出。第3條賦予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包括請求更正及補充;第11條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除有法定例外情形,當事人得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本請求係基於該等內容嚴重侵害本人之隱私權及名譽權,且其持續公開顯無任何公共利益,反而對本人之生活、工作及心理健康造成重大且持續性之損害。
本請求係依據 Google 所公布之「非自願裸露或私密影像」移除政策提出,該內容明顯違反本人意願而公開。
事實陳述與理由 (Statement of Facts & Grounds): 核心戰場!
- 結構化論述: 按 URL 逐一說明,或按侵權類型(如不實陳述、隱私洩露)分類說明,但需清楚對應到 URL。
- 具體、具體、再具體: 不要籠統說「內容不實」,要引述或精確描述「哪句話」不實。不要只說「侵犯隱私」,要說「公開了哪個具體的私人資訊」。
- 連結「事實」與「法律依據」: 解釋「為什麼」這個事實符合您主張的法律刪除要件。
- 積極論證「無公共利益」或「傷害大於利益」: 這是許多請求成敗的關鍵。主動提出論點,不要等 Google 來質疑。
- 實用句型與段落範例:
- (指出侵權內容 – 誹謗):
在目標連結 1 (https://www.website1.com/page/offensive-content-about-me) 中,由作者 [作者名,若可知] 撰寫的文章明確指稱:「[您的全名] 於 2022 年間,向至少五位客戶詐取總額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的投資款項。」(引述自該文第三段)。此段陳述為一明確的「事實性指控」(statement of fact),而非單純意見表達。
- (證明不實 – 最有力是法院判決):
然而,此指控完全悖離事實。本人從未涉及任何詐欺行為。該指控業經台灣 [地名] 地方法院於 [判決日期] 以 [案號] 號民事判決確認其不實性,並判決該網站及作者應賠償本人名譽損害新台幣 [金額] 元(詳見附件五:法院判決書節本影本)。該判決已明確認定相關指控為誹謗。
- (證明不實 – 無判決時):
此陳述毫無事實根據。[具體說明事實真相為何,例如:本人從未接觸過該五位所謂客戶、從未從事該文所述之投資業務、或提供可證明您說法的文件佐證,如合約、聲明、對方撤回指控的信件等 - 需注意證據力]。該網站及作者未能提出任何證據支持其指控。此虛假事實陳述已嚴重損害本人在 [行業,如:金融界] 之專業信譽,導致本人失去工作機會並遭受社會異樣眼光,造成實質精神與財務損害。
- (公共利益爭辯 – 誹謗/負面新聞):
縱然該等不實資訊曾於事件發生時被討論,惟該事件已完全平息 [X年] 有餘,且經司法確認其不實性。本人非公職人員或具重大公眾影響力之人物,該等純屬個人名譽損害且經證實為虛假之資訊,已無任何持續公開之「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 可言。反之,其持續存在於搜尋結果首位,對本人重建生活與職業生涯造成極大且不合理的阻礙,此傷害遠超過任何微乎其微(或已不存在)的公眾知情權。
- (指出侵權內容 – 隱私):
在目標連結 2 (https://www.forum-site.com/thread/12345) 中,由使用者 'leaker99' 於 2023 年 10 月 15 日張貼之留言(參見附件三截圖,紅框標示處),在未經本人任何形式同意下,惡意公開揭露本人之私人手機號碼 "09XX-XXX-XXX" 及詳細戶籍地址 "台北市XX區XX路XX巷XX號X樓"。此資訊屬高度敏感之個人聯絡資料。
- (說明隱私侵犯與風險):
此等資訊之公開,完全欠缺合法性基礎,亦非本人自願公開於網路。自該資訊被揭露後,本人持續收到大量無關且騷擾之來電與簡訊(參見附件四:部分騷擾訊息截圖),甚至有人按址上門滋擾,已對本人及家人之人身安全與居住安寧造成實質威脅與恐懼。公開此等資訊顯無任何正當目的或公共利益,純粹為惡意騷擾。
- (過時內容論證):
目標連結 3 (https://www.oldnews.com/archive/2015/debt-story) 為一則發布於 2015 年 7 月 10 日的新聞報導(參見附件六:網頁存檔日期截圖),內容提及本人於 2014 年間曾積欠小額信用卡債務新台幣約十五萬元。
本人確認該筆債務確實存在,然早已於 2016 年 1 月全數清償完畢(詳見附件七:銀行清償證明影本)。此事件距今已超過八年,純屬個人財務管理上早已解決之過往。
該資訊不僅年代久遠,且性質輕微(非重大犯罪或公眾事務),對公眾了解本人現狀毫無任何價值與必要性。然而,該連結至今仍常出現於搜尋本人姓名之首頁結果,導致潛在雇主誤解本人財務狀況不穩而拒絕聘用,對本人之就業權益與生計造成持續性且顯著之不公平損害。該資訊之持續公開,其造成之個人傷害顯著大於任何微乎其微(或已不存在)的公共利益。
- (說明已聯絡網站):
本人曾於 [日期,如:2025年8月1日] 透過該網站提供之聯絡表單(截圖見附件八)及電子郵件 [信箱地址] (郵件副本見附件九) 聯繫 [網站名稱] 之管理員,清楚說明上述連結內容之侵權問題,並正式要求移除相關頁面內容。然迄今 [日期,如:2025年8月10日] 仍未獲任何回應(或:雖獲回覆但遭拒絕,回覆內容見附件十)。本人已盡合理努力嘗試移除源頭內容未果。
- (指出侵權內容 – 誹謗):
具體訴求 (Specific Requests):
- 明確、具體、涵蓋所需。
- 句型:基於上述事實與理由,本人正式要求 Google LLC 採取以下行動: 1. 立即將本請求書所列之所有目標連結(URLs 1 至 [n])從 Google 搜尋(Google Search)結果索引中移除,使其不再出現於任何以本人姓名或相關關鍵字進行之搜尋結果中。 2. 移除上述目標連結在 Google 快取(Cached)中儲存之任何備份版本。 3. 確保移除行動適用於 Google 所有地區版本之搜尋服務(如 google.com, google.tw, google.fr 等)。 [若涉及圖片] 4. 立即將儲存於 [具體圖片URL] 之圖片檔案從 Google 圖片(Google Images)搜尋結果索引中移除。
聲明與保證 (Declarations):
- 強化可信度與嚴肅性。
- 範例:本人謹此鄭重聲明: * 本請求書所陳述之事實與提交之證據,就本人所知均屬真實、正確且完整。 * 本人係基於善意 (good faith) 提出本項移除請求,旨在維護個人合法權益。 * 本人了解並認知,任何明知而為之虛偽陳述,可能導致法律上之責任。
結尾與簽署 (Closing):
- 正式格式。
- 範例:懇請 貴公司審酌本請求書及附件,依法依規盡速處理,移除相關侵害連結。感謝您的時間與關注。 此致 Google LLC [申請人親筆簽名處] 申請人姓名(打字):[您的全名] 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12 日
附件清單 (List of Enclosures):
- 條列清晰,方便核對。
- 範例:附件: 一、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目標連結 1 (https://www.website1.com/page/offensive-content-about-me) 完整頁面截圖(標示不實陳述段落) 三、 目標連結 2 (https://www.forum-site.com/thread/12345) 完整頁面截圖(標示被公開之私人聯絡資訊) 四、 部分騷擾簡訊/來電紀錄截圖(證明 URL 2 公開資訊導致騷擾) 五、 台灣 [地名] 地方法院 [案號] 號民事判決書節本影本(證明 URL 1 內容不實) 六、 目標連結 3 (https://www.oldnews.com/archive/2015/debt-story) 網頁存檔日期截圖(證明內容過時) 七、 銀行出具之信用卡債務清償證明書影本(證明 URL 3 內容已解決) 八、 聯絡 [網站名稱] 管理員之表單提交確認頁面截圖 九、 發送給 [網站名稱] 管理員之移除請求電子郵件副本 [十、 [網站名稱] 管理員拒絕移除之回覆郵件副本] (若有)
7. 提升通過率的關鍵技巧:律師實戰經驗分享
- 精準定位法律依據: 不要亂槍打鳥。花時間研究哪條法律或政策最符合您的情況,並在請求書開頭就明確引用。GDPR、個資法、隱私權、Google 特定政策,各有適用情境。選擇最強而有力的依據。
- 極致具體化:
- URL 要完整精確: 一個都不能錯。
- 侵權內容要精確定位: 不要讓審核人員玩「大家來找碴」。在頁面截圖上用醒目的顏色圈選或標示出有問題的「具體」文字、圖片位置。在文字描述中,直接引述有問題的句子或描述其具體位置(如:第三段第二行)。
- 理由要具體連結: 不要只說「侵犯隱私」,要說「因為它公開了我的私人手機號碼 09XX-XXX-XXX,導致我收到騷擾電話」。
- 證據為王:
- 證明「不實」: 法院判決書是最有力的證據。其次是權威機構的澄清、可證偽的客觀文件(但要注意隱私)。證人證詞效力較低。
- 證明「隱私風險/騷擾」: 騷擾訊息的截圖(顯示號碼/內容/日期)、報案三聯單(如有實際威脅)、內容包含高度敏感資料的頁面截圖。
- 證明「過時」: 網頁發布日期的截圖、網頁存檔 (Wayback Machine) 證明、債務清償證明、刑罰執行完畢證明。
- 證明「已聯絡網站」: 郵件往來紀錄、表單提交確認頁面截圖,時間點要清晰。
- 證明身分: 清晰的身分證件,代理人要有授權書。
- 主動出擊「公共利益」論辯: 這是許多請求的成敗關鍵。假設 Google 會考慮公共利益,主動在請求書中論證:
- 為何資訊不涉公共利益? (e.g., 純私人恩怨、輕微過失、非公眾人物)
- 為何資訊已無公共利益? (e.g., 事件已解決多年、法規環境已變、當事人已非公職)
- 為何傷害遠大於利益? (e.g., 嚴重影響就業、心理健康、家庭生活)
- 提供佐證: 如醫生診斷證明(精神壓力)、求職被拒證明等(需注意隱私)。
- 專業、清晰、簡潔的語言:
- 避免情緒化字眼、謾罵、過度誇大的描述。
- 使用正式、客觀、法律性的語言。
- 段落分明,邏輯清晰(事實 -> 侵權 -> 法律依據 -> 訴求)。
- 避免冗長重複,但關鍵論點要論述充分。
- 善用附件與標示:
- 附件是證據的載體。務必清晰、易讀。
- 在附件(特別是截圖)上「直接標示」出關鍵資訊,省去審核人員尋找的時間。
- 附件清單要與內文引用一致。
- 先嘗試移除源頭: 提供您已努力聯絡網站但未果的證明,顯示您已窮盡其他救濟管道。這通常是 Google 的要求。
- 選擇正確的提交管道: 確認您的情況適用哪個 Google 表單或機制(「移除不安全內容」 vs. 「基於歐洲隱私權」),填寫時選擇最貼近的理由選項。
- 耐心與堅持: Google 審核需要時間(通常數週)。若第一次被拒,仔細閱讀回覆原因,補充更強有力的證據或論述後再嘗試提交。有時需要多次溝通。
8. 必備附件:如何準備與提交有力的證明文件
- 原則: 相關性、清晰度、易讀性。
- 必備項目:
- 申請人身分證明:
- 身分證、駕照或護照「清晰」掃描件/照片。
- 遮蔽非必要資訊: 通常只需顯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證明是本人)、證件號碼「部分」字元(例如:A123***789)及有效期限。可遮蔽住址、父母姓名、詳細號碼等。確保姓名和照片清晰可辨。
- 代理人: 授權書正本或經公證的影本,以及代理人的身分證明。
- 目標網頁「完整」截圖:
- 使用瀏覽器全頁截圖工具或擴充功能。
- 清晰顯示完整 URL: 瀏覽器網址列必須清晰可見。
- 清晰顯示網頁內容: 包含導航欄、頁尾,證明是完整頁面。
- 明確標示侵權內容: 使用紅色框線、箭頭、螢光筆等工具,在截圖上「直接圈選」出有問題的具體文字段落、圖片或個人資訊。在旁邊簡短加註說明(如:不實指控、未經同意公開之手機號碼)。
- 顯示日期(若可能): 有些截圖工具會帶時間浮水印,或確保網頁上的發布日期/更新日期可見。
- 證明內容不實的證據(如適用):
- 法院判決書: 最具效力。提供相關頁數的「清晰」影本或掃描件(可節錄,但需包含案號、當事人、法院名稱、判決主文相關部分)。標示重點。
- 官方文件: 如政府機關駁回檢舉的函文、監管機構的調查結案報告(證明無不當)。
- 權威來源的澄清聲明: 如原報導媒體的更正啟事、當事人(指控者)的撤回聲明或道歉函。
- 可證偽的客觀文件: 例如指控您某時在某地犯罪,但您能提出該時段在國外的出入境記錄、會議記錄等(需極謹慎處理隱私)。
- 證明隱私侵犯/安全風險的證據:
- 騷擾紀錄: 騷擾簡訊、通話記錄、社群媒體訊息的截圖(顯示對方號碼/帳號、騷擾內容、日期時間)。遮蔽您自己的手機號碼等隱私資訊。
- 報案證明: 如已報警,提供報案三聯單影本(遮蔽個資)。
- 內容高度敏感性證明: 若內容涉及身份證號、病歷等,截圖標示即可。
- 證明內容過時的證據:
- 網頁存檔證明: 使用 Wayback Machine (https://archive.org) 查詢該 URL,截圖顯示最早的存檔日期(證明年代久遠)。
- 網頁發布日期截圖: 如果原始網頁有顯示發布日期,確保截圖包含。
- 解決證明: 債務清償證明、法院執行完畢證明、和解書(遮蔽敏感條款)、公司解散登記證明等。
- 證明已聯絡網站的證據:
- 電子郵件往來: 完整郵件串(包含寄件者、收件者、日期、主旨、內文)的截圖或匯出成 PDF。標示重點。
- 網站表單提交證明: 提交後出現的「感謝頁面」或「確認郵件」的截圖。
- 網站拒絕回覆: 清晰截圖或郵件副本。
- 其他相關證明:
- 居住地證明(適用 GDPR 等): 如印有姓名和地址的水電費帳單、政府信件掃描件(遮蔽金額等不相關資訊)。
- 傷害證明(補充): 如精神科醫生診斷證明(需獲醫生同意並遮蔽詳細病情)、雇主的婉拒錄用通知(遮蔽公司名細節,或取得同意)等 – 使用此類文件需非常謹慎,評估隱私風險。
- 申請人身分證明:
- 提交格式:
- PDF 為佳: 將請求書主文和所有附件合併成「一個」清晰的 PDF 文件,並加上目錄/頁碼方便閱讀。若使用線上表單,依表單要求上傳個別檔案。
- 檔案命名: 清晰易懂,如
RemovalRequest_YourName_Date.pdf
,ID_YourName.pdf
,Screenshot_URL1.pdf
。 - 檔案大小與畫質: 確保檔案大小在 Google 表單限制內,且圖片文字清晰可辨。必要時壓縮 PDF 或調整圖片解析度。
- 線上表單: 仔細填寫每個欄位,並在「補充說明」欄位簡述重點(如:詳見附件證明)。按指示上傳檔案。
9. 避開地雷:常見導致申請被拒的錯誤與迷思
- 地雷 1:要求刪除「原始網頁」內容。
- 事實: Google 只能移除其「搜尋結果」中的連結(和快取),無法刪除原始網站上的內容。
- 正確做法: 必須先聯絡「網站管理員」要求移除源頭內容。在給 Google 的請求中,提供您已嘗試聯絡網站的證明。
- 地雷 2:URL 不精確或只給網站首頁。
- 事實: Google 需要知道「確切」的網頁位置。只給
example.com
毫無幫助。 - 正確做法: 提供包含侵權內容的「完整」頁面 URL。逐一列出。
- 事實: Google 需要知道「確切」的網頁位置。只給
- 地雷 3:模糊不清的事實描述。
- 事實: 只說「內容不實」、「侵犯隱私」,卻不說明「哪裡不實」、「哪個資訊侵犯隱私」,等於沒說。
- 正確做法: 精確引述或描述侵權內容所在的段落、句子、圖片位置,並在截圖上明確標示。
- 地雷 4:缺乏證據支持主張。
- 事實: 聲稱內容不實,卻拿不出任何證明(如法院判決、官方文件、有力反證)。聲稱被騷擾,卻無任何紀錄。
- 正確做法: 盡可能蒐集並提供相關證據。理解證明「不實」的難度,必要時諮詢律師評估可行性。
- 地雷 5:忽略「公共利益」論辯。
- 事實: 對於負面新聞、誹謗性內容、過往記錄,Google 一定會權衡公共利益。不提這一點,等於放棄答辯。
- 正確做法: 主動分析並論證為何在您的情況下,公共利益極低或不存在,且對您的傷害巨大。
- 地雷 6:情緒化、謾罵、不專業的語言。
- 事實: 這會降低請求的可信度和嚴肅性,讓審核人員反感。
- 正確做法: 保持冷靜、客觀、專業,使用正式的法律語言陳述事實和理由。
- 地雷 7:未區分「事實」與「意見」。
- 事實: 負面評論、主觀意見(如「我覺得他是個爛人」、「這產品很難用」)通常不構成誹謗,也難以要求刪除。
- 正確做法: 專注於「可證明為虛假的事實陳述」(如「他偷了公司錢」、「這產品含有致癌物質」)。
- 地雷 8:要求移除「所有」負面資訊。
- 事實: 這不切實際,也不合法。Google 只會在符合特定法律或政策時移除連結。
- 正確做法: 鎖定「最嚴重」且「最有機會」符合刪除條件的特定連結進行申請。了解並非所有負面內容都能移除。
- 地雷 9:使用錯誤的提交管道或理由選項。
- 事實: Google 有不同表單處理不同類型請求(隱私、著作權、法律命令等)。選錯會導致直接駁回或延誤。
- 正確做法: 仔細閱讀 Google 各表單的說明,選擇最符合您情況的管道和請求原因。
- 地雷 10:隱瞞資訊或虛偽陳述。
- 事實: 一旦被發現,請求必定被拒,且可能損害信譽,甚至招致法律責任(如誣告)。
- 正確做法: 誠實、完整地陳述事實,提供真實證據。
10. 提交後的追蹤與應對:Google 回應解析與後續行動
- 確認收到:
- 提交線上表單後,通常會收到一封自動確認郵件到您提供的信箱。保留此郵件。
- 郵件中可能包含一個案件編號 (Case ID/Ticket Number)。務必記下,後續追蹤需引用。
- 審核時間:
- Google 通常不會提供確切時程。
- 一般經驗:簡單明確的請求(如移除私人電話號碼)可能較快(數天到一兩週)。
- 複雜的請求(如涉及公共利益評估的誹謗或過時內容)通常需要更長時間(數週,甚至超過一個月)。
- 耐心等待。過早催詢通常無幫助。
- Google 的回應類型與解讀:
- 核准通知:
- 內容:通常簡短,告知您的請求已獲核准,相關連結將從搜尋結果中移除。
- 行動:
- 慶祝!但需要驗證。
- 移除生效時間: 核准後,移除通常會在幾天內生效(更新索引需要時間)。
- 驗證方法: 使用之前搜尋到的關鍵字,在 Google 搜尋(最好使用無痕模式或清除快取)中檢查該連結是否已消失。也可嘗試直接貼上 URL 搜尋。
- 注意: 只移除「Google 搜尋結果」連結。原始網頁內容若未被刪除,仍可透過直接輸入網址訪問。Google 快取備份通常也會一併移除。
- 要求補充資訊:
- 內容:Google 可能要求您提供更多細節或文件來評估您的請求。例如:更明確指出侵權內容位置、提供更清晰的證明文件、說明與公共利益的關係、證明身分或居住地等。
- 行動:
- 仔細閱讀要求: 理解 Google 需要什麼。
- 及時回應: 盡快(通常在指定時限內)準備好所需的補充資料。
- 清晰完整: 回覆要針對 Google 的問題,提供清晰、完整的補充說明和文件。可引用原案件編號。
- 視同新請求?: 有時補充後會重新計算審核時間。
- 拒絕通知:
- 內容:告知您的請求未獲核准。關鍵是看清楚拒絕的理由! 常見理由包括:
我們無法確認您與內容的關聯。
(身分證明不足或連結不明確)未發現內容違反 Google 的相關政策。
(審核認為內容不符合隱私、騷擾等政策移除標準)該內容可能涉及公眾利益。
(審核認為公眾知情權大於您的個人權益 – 最常見的拒絕理由之一)未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內容不實。
(針對誹謗指控)請先聯絡網站管理員移除原始內容。
(您未提供已嘗試聯絡網站的證明,或證明不足)依據當地法律,我們無法核准此請求。
(法律依據未被認可或適用)
- 行動:
- 冷靜分析原因: 不要氣餒。仔細閱讀拒絕信,理解 Google 的具體考量點。
- 評估是否可補強: 針對拒絕理由,思考是否能提供更強有力的證據或論述?例如:
- 被質疑身分關聯:提供更明確的證明(如戶籍謄本顯示舊地址與被公開地址相符?需謹慎)。
- 被認為不違反政策:檢視政策條文,論證您的案例確實符合。提供更多證據證明風險或傷害。
- 「涉及公共利益」被拒:深入分析為何在您案例中公共利益極低或不復存在?提供更多證據證明對您的具體傷害(如求職被拒信、醫生證明)。論證資訊已過時且無關緊要。
- 證據不足:能否找到更權威的證據(如法院判決)?能否提供更直接的騷擾證明?
- 未聯絡網站:立即聯絡網站管理員,取得更明確的拒絕證明或再次嘗試。
- 考慮重新提交: 如果您能針對拒絕理由補強證據和論述,可以整理後「重新提交」請求。在補充說明中引用前次案件編號,解釋您已根據回饋補充了哪些資料。不要只是重複提交一模一樣的內容。
- 尋求法律諮詢: 如果請求涉及重大權益(如嚴重誹謗、復仇式色情),且 Google 拒絕,可諮詢律師評估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徑(如直接對發布者提起訴訟、向當地資料保護機關申訴)。
- 內容:告知您的請求未獲核准。關鍵是看清楚拒絕的理由! 常見理由包括:
- 核准通知:
- 持續監控:
- 即使連結被移除,仍建議定期用相關關鍵字搜尋自己,監控是否有新的負面內容出現或舊連結重新出現(較少見,但有可能)。
- 維護良好的網路聲譽是持續的過程。
11. Google 拒絕了?律師教您下一步的應對策略
收到拒絕信令人沮喪,但並非終點。以下是可能的後續策略:
- 仔細覆盤與補強:
- 步驟一:精準解讀拒絕理由。 每一句話都很重要。是證據不足?公共利益考量?還是法律依據不被認可?
- 步驟二:針對性補強:
- 證據不足: 絞盡腦汁尋找更直接、更權威的證據。例如:
- 誹謗:設法取得法院判決(提起民事訴訟)、找權威第三方證實、或取得發布者的書面撤回。
- 隱私/騷擾:蒐集更密集的騷擾紀錄、考慮報警取得報案證明。
- 過時:提供更官方或具體的解決證明文件。
- 身分關聯:提供能更緊密連結您與被公開資訊的文件(如舊地址證明、同名同姓的佐證 – 需謹慎處理隱私)。
- 公共利益考量: 這是硬仗。需更深入論證:
- 量化/質化傷害: 提供更具體的傷害證據(如:因搜尋結果失去 X 份工作機會的證明、精神科醫生詳細診斷書 – 需獲同意並遮蔽隱私細節)。
- 論證資訊無關緊要: 強調資訊與您當前角色、社會評價完全無關(如:十年前的小過失與現在專業無關)。
- 論證資訊誤導公眾: 如果資訊過時導致公眾對您現狀誤解,強調這反而損害公眾獲取正確資訊的權利。
- 區隔公眾人物: 若您非自願成為公眾焦點,論證您不具備傳統公眾人物的影響力,公眾無持續知情必要。
- 未先聯絡網站: 立即行動!用更正式的方式(存證信函?)聯絡網站,並保留所有證明。清楚告知對方若不移除,您將向 Google 提出移除搜尋結果請求(有時能促使對方行動)。
- 法律依據問題: 確認您主張的法律是否適用於該情況(如 GDPR 只適用歐盟居民或在歐盟境內的處理行為)。研究是否有更適用的當地法律依據(如台灣個資法第 11 條)。諮詢當地律師。
- 證據不足: 絞盡腦汁尋找更直接、更權威的證據。例如:
- 步驟三:重新撰寫請求書。 不是重複,而是「升級」:
- 開頭直接回應 Google 的拒絕理由(”就 貴公司於 [日期] 案件編號 [編號] 之回覆,本人針對其中提及之 [具體拒絕理由] 補充說明如下…”)。
- 整合所有新證據、強化論點(特別是公共利益部分)。
- 保持專業與清晰。
- 步驟四:重新提交。 透過原管道或適當管道重新提交「升級版」請求書。引用原案件編號。
- 向當地資料保護主管機關申訴(適用 GDPR、台灣個資法等):
- 適用時機: 您的請求是基於 GDPR 或當地個資法(如台灣個資法),且您認為 Google 的拒絕決定不當(例如:您認為您的個資處理已無合法基礎、資料過時應刪除,但 Google 拒絕移除連結)。
- 流程:
- GDPR: 向您居住地、工作地或認為權利受侵害地的歐盟成員國資料保護機關 (DPA) 申訴。例如:法國 CNIL、愛爾蘭 DPC(Google 歐洲總部所在地)。需提供與 Google 溝通的所有紀錄、您的請求書副本、拒絕信等。
- 台灣個資法: 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常是法務局/處)申訴。若涉及非公務機關,亦可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 NCC 對電信業、金管會對金融業)申訴。實務上,個人通常會先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或地方政府提出,也可能諮詢法務部。需準備申訴書、證據、與 Google 往來紀錄。
- 效果: 主管機關會介入調查,判斷 Google 的處理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若認為 Google 違法,可命令其改正(如移除連結)。這是一個更正式的法律救濟途徑,耗時可能較長,但具有強制力。
- 建議: 諮詢熟悉個資法的律師,評估申訴成功的可能性與準備文件。
- 直接對內容發布者採取法律行動:
- 適用時機: 當侵權源頭是明確的發布者(網站、部落客、論壇用戶),且其行為構成:
- 誹謗 (民法第195條/刑法第310條): 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不實」事實。
- 侵害隱私權 (民法第195條): 不法公開他人私生活秘密或個人資料。
- 違反個資法: 非公務機關違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如未經同意公開敏感個資)。
- 行動:
- 發存證信函: 正式要求對方限期移除侵權內容、公開道歉、賠償損害。這是訴訟前的正式警告。
- 提起民事訴訟: 請求法院判令對方移除內容、賠償精神慰撫金與財產損害、刊登道歉啟事。勝訴判決是要求 Google 移除連結的最有力證據!
- 提起刑事告訴: 若涉及公然侮辱、誹謗、妨害秘密等刑事犯罪,可向地檢署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一併求償。
- 效果: 若能迫使發布者移除源頭內容,Google 索引自然會更新。即使發布者不從,取得勝訴判決後再向 Google 提出移除請求,成功率極高。
- 挑戰: 需要時間、金錢成本。需確認被告身分(匿名者可能難追查)。證明「不實」或「違法性」是核心難點。
- 強烈建議: 委任律師處理。法律程序複雜,專業協助至關重要。
- 適用時機: 當侵權源頭是明確的發布者(網站、部落客、論壇用戶),且其行為構成:
- 探索其他網路聲譽管理 (ORM) 策略:
- 當法律途徑效果有限或成本過高時,可考慮:
- 建立正面內容: 積極經營個人部落格、專業 LinkedIn 檔案、社團貢獻、媒體投稿等,創造優質、正向的搜尋結果,將負面連結擠到後幾頁。
- 搜尋引擎優化 (SEO): 針對自己的姓名進行 SEO,提升正面連結的排名。
- 洽詢專業 ORM 公司: 有專門公司協助監控、壓制負面搜尋結果(注意費用與服務效果評估)。
- 定位: 這非移除負面內容,而是降低其可見度與影響力。可與法律行動並行。
- 當法律途徑效果有限或成本過高時,可考慮:
關鍵心態:
- 評估成本效益: 衡量投入的時間、金錢、精力與可能獲得的效益(移除連結的價值)。不是所有連結都值得耗盡全力去移除。
- 諮詢專業律師: 當遇到複雜案件、重大權益受損或 Google 多次拒絕時,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和協助是最有效率的選擇。律師能精準判斷法律依據、蒐集有力證據、撰寫專業請求書或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12. 進階策略:當刪除請求涉及第三方(網站主、平台)
- 挑戰: 原始內容掌握在第三方(網站管理員、部落格平台、論壇、社群媒體)手中。Google 通常要求您先嘗試從源頭移除。
- 策略:
- 識別責任方:
- 誰是「資料控制者」?誰有權限刪除內容?是個人部落客、公司網站、還是大型平台(如 Facebook, Dcard, PTT)?
- 查詢網站的「聯絡我們」、「關於」、「版權聲明」、「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頁面找聯絡方式。
- 使用
WHOIS
查詢網域名稱註冊資訊(有時可找到註冊人郵箱),但隱私保護服務可能遮蔽資訊。
- 正式聯絡網站/平台:
- 管道: 優先使用官方提供的聯絡表單、客服郵箱、版權/內容申訴專用管道。
- 內容: 撰寫簡潔有力的「源頭移除請求信」:
- 主旨:請求移除侵害 [隱私權/名譽權/著作權] 內容 – [URL 或內容簡述]
- 內文:說明您的身分、指出具體 URL 和侵權內容、簡述侵權性質(如:未經同意公開私人手機號碼、不實指控涉及詐騙)、明確要求移除內容、提供聯絡方式。
- 附上部分證據(如身分證明、標示侵權的截圖)。
- 保留寄送證明! (郵件副本、表單提交截圖)
- 平台專用機制:
- Facebook: 使用「回報貼文」功能(針對隱私、騷擾、誹謗、非自願裸露等),或透過「支援中心」提交表單。
- Instagram: 類似 Facebook,使用 App 內檢舉功能或支援表單。
- Twitter (X): 使用檢舉功能或透過支援表單申訴。
- YouTube: 針對影片使用檢舉功能(隱私權侵害、誹謗等)。
- 論壇 (Dcard, PTT, Mobile01 等): 查找版規、站規,通常有申訴管道(如站內信給版主、客服信箱、申訴板)。依循其規則提出刪文請求。
- 應對網站/平台回應:
- 同意移除: 問題解決。確認內容已下架,Google 索引會更新(可能需要幾天到幾週)。
- 無回應: 等待合理時間(如 1-2 週),再次發送提醒。保留所有無回應的證明。
- 拒絕移除: 這是最關鍵的證明! 保留對方明確拒絕的郵件或訊息截圖。這是您向 Google 證明已窮盡源頭救濟的有力證據。
- 將「第三方拒絕證明」整合進 Google 請求書:
- 在請求書的「事實陳述」部分清楚說明您何時、如何聯絡第三方,並提供其拒絕的回應(附件證明)。
- 強調第三方的不作為或不合理拒絕,強化 Google 介入移除搜尋結果的必要性。
- 對第三方採取法律行動(進階):
- 如果第三方網站拒絕移除明顯違法(如誹謗、侵害隱私、復仇式色情)的內容,且您掌握其真實身分,可考慮:
- 發存證信函: 正式要求移除,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 提起民事訴訟: 控告網站經營者或內容發布者侵權,請求移除內容與賠償。勝訴後,可持判決書強制要求對方移除,同時也是要求 Google 移除連結的強力證據。
- 刑事告訴: 若內容涉刑責(誹謗、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等)。
- 平台責任: 大型平台通常受「避風港」原則保護(如台灣著作權法第六章之一、通傳會相關規範),對使用者上傳的內容不負事前審查義務。但若經通知(如存證信函、法院命令)後仍不移除「明顯違法」之內容,可能需負共同侵權責任。舉證門檻較高,需專業律師評估。
- 如果第三方網站拒絕移除明顯違法(如誹謗、侵害隱私、復仇式色情)的內容,且您掌握其真實身分,可考慮:
- 向平台主管機關申訴(如適用):
- 例如在台灣,若社群平台處理申訴不當,可視情況向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或消保單位反映(效果視個案而定)。
- 識別責任方:
13. 模板應用:不同情境的「合法刪除請求書」範例剖析
範例一:基於台灣個資法及隱私權 – 移除未經同意公開之私人聯絡資訊
[您的姓名] [您的地址] [您的電子郵件] [您的電話] (Optional) [日期] 主旨:請求依據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隱私權移除 Google 搜尋結果連結 - 未經同意公開 [您的姓名] 私人手機及住址 Google LLC 收 申請人資訊: * 姓名:[您的全名] * 關係:本人 * 地址:[您的完整地址] * 電子郵件:[您的信箱] * 電話:[您的電話] 目標連結資訊: 本人要求移除以下 Google 搜尋結果連結: 1. 完整 URL: https://www.discuss.com.tw/thread/789456 * 搜尋結果標題示例:"[您的姓名] 的電話和住家地址 - 大家小心此人" * 搜尋結果摘要示例:"用戶 '惡意者ABC' 留言:這個人 [您的全名] 專門...,他的電話是 09XX-XXX-XXX,住在 [您的詳細住址]..." * 問題內容:該頁面留言區未經本人同意公開揭露本人之私人手機號碼及戶籍地址。 法律依據: 本請求係依據下列法律規定提出: 1.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 款:手機號碼及住址屬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之資料,為個人資料。 2.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第 20 條: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要件(如當事人同意)。本案中,該網站使用者公開本人個資顯無任何合法特定目的,亦未獲本人同意,違反個資法規定。 3. 民法第 195 條:不法侵害他人隱私權,被害人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Google 提供之搜尋服務使該侵害持續擴大,本人依法請求移除侵害連結。 事實陳述與理由: 1. 在目標連結 1 (https://www.discuss.com.tw/thread/789456) 中,使用者 '惡意者ABC' 於 2025 年 7 月 25 日張貼之留言(參見附件一:完整頁面截圖,紅框標示處),在未經本人任何形式同意下,惡意公開揭露本人之私人手機號碼 "09XX-XXX-XXX" 及詳細戶籍地址 "[您的詳細住址]"。 2. 此等資訊屬高度敏感之個人聯絡資料,其公開完全欠缺法律依據與正當性,已構成對本人隱私權之嚴重侵害,並違反台灣個資法規定。 3. 自該資訊被公開後,本人持續收到大量不明來電與騷擾簡訊(參見附件二:部分騷擾簡訊截圖,已遮蔽本人號碼),內容多為謾罵與恐嚇,甚至有人按址上門按鈴滋擾,已對本人及同住家人之人身安全、居住安寧與日常生活造成極大恐懼與困擾。 4. 公開此等純屬私人領域之聯絡資訊,顯無任何正當目的或公共利益可言,純粹為惡意騷擾與侵害。 5. 本人曾於 2025 年 8 月 1 日透過 Discuss.com.tw 網站之「聯絡我們」表單(提交確認截圖見附件三)及發送電子郵件至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郵件副本見附件四),正式要求移除該侵權留言。然截至本請求書提出之日(2025年8月12日),未獲任何回應,該侵權留言仍存在於該網頁中。本人已盡合理努力嘗試移除源頭內容未果。 具體訴求: 基於上述事實與法律理由,本人正式要求 Google LLC 採取以下行動: 1. 立即將目標連結 (https://www.discuss.com.tw/thread/789456) 從 Google 搜尋(Google Search)結果索引中移除。 2. 移除該目標連結在 Google 快取(Cached)中儲存之任何備份版本。 3. 確保移除行動適用於 Google 所有地區版本之搜尋服務。 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 * 本請求書所載內容及附件,就本人所知均屬真實、正確且完整。 * 本人係基於善意提出本項請求。 * 本人了解明知虛偽陳述可能招致法律責任。 此致 Google LLC [申請人親筆簽名] 申請人姓名(打字):[您的全名] 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12 日 附件清單: 一、 目標連結網頁完整截圖(紅框標示侵權留言及私人資訊) 二、 部分騷擾簡訊紀錄截圖(遮蔽本人號碼) 三、 聯絡 Discuss.com.tw 網站表單提交確認頁面截圖 四、 發送給 Discuss.com.tw 客服之移除請求電子郵件副本 五、 申請人身分證正面影本(遮蔽部分號碼及非必要資訊)
範例二:基於過時內容及名譽權 – 移除多年前已解決之小額債務報導
... [抬頭、申請人資訊、主旨類似,主旨改為:請求移除涉及[您的姓名]過時且不具公共利益之小額債務報導搜尋結果連結] ... 目標連結資訊: 1. 完整 URL: https://www.local-news.com/2018/03/15/debt-story/ * 搜尋結果標題示例:"[您的姓名] 欠卡債十五萬,銀行催繳無門 | 地方新聞" * 搜尋結果摘要示例:"據悉,居住於[地區]的[您的姓名],因消費過度積欠XX銀行信用卡債務約新台幣十五萬元,經銀行多次催繳..." * 問題內容:該則 2018 年報導提及本人積欠小額卡債,此事件早已解決,持續曝光造成不成比例傷害且已無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本請求係基於下列理由提出: 1. 民法第 195 條:不法侵害他人之名譽、信用,被害人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該過時報導持續透過搜尋引擎傳播,對本人名譽及信用造成持續性侵害。 2.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該債務資訊之蒐集目的(報導當時事件)早已消失,持續利用已無必要。 3. 比例原則及公共利益衡量:該資訊年代久遠、性質輕微且已解決,持續公開對公眾毫無價值,卻對當事人造成顯著且持續之負面影響,顯失比例。 事實陳述與理由: 1. 目標連結 1 (https://www.local-news.com/2018/03/15/debt-story/) 為 Local News 網站於 **2018 年 3 月 15 日**發布之一則地方新聞報導(參見附件一:網頁存檔日期截圖),內容提及本人於 2017 年間積欠 XX 銀行信用卡債務新台幣約十五萬元。 2. 本人確認該筆債務於 2018 年間確實存在。然,本人已於 **2019 年 6 月**與 XX 銀行達成還款協議,並最終於 **2020 年 1 月 10 日**將該筆債務連同利息「全數清償完畢」(詳見附件二:XX 銀行出具之清償證明書影本)。 3. 該債務問題發生至今已逾 **7 年**,清償完畢亦已超過 **5 年半**。此純屬個人早已解決之財務管理過往事件,性質輕微(非鉅額或惡意倒債),且與本人當前之工作能力、信用狀況或社會評價毫無關聯。 4. 然而,該則過時報導之連結,至今仍頻繁出現於以本人姓名進行之 Google 搜尋結果首頁(參見附件三:近期搜尋結果截圖)。本人於過去兩年間應徵數份工作,經查至少有兩家潛在雇主明確表示因搜尋到該則報導,對本人財務穩定性產生疑慮,因而婉拒錄用(參見附件四:其中一家公司之婉拒通知摘要,已遮蔽公司名細節)。此已對本人之就業權益與生計造成「持續性」、「顯著」且「不公平」之損害。 5. 該資訊不僅年代久遠,且其反映的狀況(未清償債務)早已不復存在。公眾對此等個人且已解決之陳年舊事,已無任何「正當公共利益」(legitimate public interest) 可言。持續公開此等過時資訊,非但無法提供公眾任何有價值的「當前」訊息以做出判斷(如評估信用),反而可能「誤導」公眾對本人現況的認知。 6. 相較於對公眾微乎其微(或已不存在)的利益,該連結對本人造成的具體傷害(求職困難、名譽貶損、精神壓力)顯著且重大。其持續存在於顯眼的搜尋結果中,已違反比例原則。 7. 本人曾於 2025 年 7 月 20 日發送電子郵件(副本見附件五)至 Local News 網站編輯部信箱 [email protected],說明該報導內容已過時且造成困擾,並請求下架該報導或至少更新註明債務已清償。然迄今僅收到一封自動回覆,未獲實質回應(參見附件五)。 8. 綜上,懇請 Google 權衡該資訊嚴重過時、缺乏當代公共利益,以及對本人造成之不成比例傷害,依個資法第 11 條及民法相關規定,准予移除該搜尋結果連結。 ... [具體訴求、聲明、結尾簽署、附件清單 - 需包含上述提到的所有證據] ...
範例三:基於 GDPR 被遺忘權 – 移除歐盟居民之過往輕微負面資訊
[您的姓名] [您的歐盟居住地址] [您的電子郵件] [您的電話] (Optional) [日期] Subject: Request for Delisting Search Results under EU GDPR Article 17 - [Your Name] Google LLC Attn: Legal Department Requester Information: * Full Name: [Your Full Name] * Capacity: Data Subject * Address: [Your Full Address in EU] * Email: [Your Email] * Phone: [Your Phone] (Optional) * Citizenship/Residency: [Your EU Country] Citizen/Permanent Resident URLs for Delisting: I request the delisting of the following URL from Google Search results: 1. Full URL: https://www.onlinegossip.eu/old-news/2016/job-mistake * Search Result Snippet Example: "Report: [Your Full Name] Fired from [Former Employer] in 2015 for Minor Policy Breach" * Issue: This 2016 article reports on a minor employment issue from 2015 that is outdated, no longer relevant, and causes disproportionate harm to my reputation. Legal Basis: This request is made pursuant to **Article 17(1) of the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 2016/679 (Right to Erasure / 'Right to be Forgotten')**, as a data subject residing in the European Union ([Your EU Country]). Specifically: * The personal data (my name, details of a past employment incident) contained in the linked article is **no longer necessary in relation to the purposes for which it was originally collected or processed** (news reporting at the time). * The **continued availability and prominence** of this outdated information in Google search results linked to my name **causes significant harm to my privacy and data subject rights**, outweighing any conceivable public interest in its accessibility today. Statement of Facts & Grounds: 1. The article at the target URL (https://www.onlinegossip.eu/old-news/2016/job-mistake) was published on **June 15, 2016** (see Attachment 1: Publication date screenshot). It reports that I, [Your Full Name], was dismissed from my position at [Former Employer Name] in **late 2015** for a violation of a minor internal company policy (specifically: [briefly state nature - e.g., "inadvertently sharing a non-confidential internal document with an unauthorized colleague"]). 2. While the factual core of the event (my dismissal for a policy breach) occurred, the report omits crucial context: * The breach was **unintentional and minor**, involving no malice, fraud, client harm, or financial loss to the company. * The dismissal occurred over **8 years ago**. * I received a standard severance package and there was **no further legal action** taken by the employer or against me. * I have since **successfully rebuilt my career** in the field of [Your Current Field], holding several positions without incident over the past 8 years (see Attachment 2: Current CV excerpt, redacted). 3. Despite its age and minor nature, this article frequently appears on the **first page of results** when searching my name "[Your Full Name]" on Google Search within the EU (see Attachment 3: Example search results from google.fr dated [Date]). This causes significant harm: * **Professional Harm:** Potential employers frequently discover this link during background checks. On at least three occasions in the past 18 months, I have been questioned about this old incident during interviews, creating unnecessary prejudice and suspicion. I believe it has directly contributed to rejections (see Attachment 4: Email excerpts from recruiters mentioning the article, redacted). * **Reputational Harm:** It presents an incomplete and misleading picture of my professional character, implying ongoing unreliability over a single, resolved minor incident from 8 years ago. * **Personal Distress:** The constant visibility causes ongoing anxiety and distress. 4. **Assessment of Public Interest:** * The information relates to a **private employment matter** from **over 8 years ago**. * I am **not a public figure** (politician, CEO, celebrity). My role at [Former Employer Name] was not a senior or public-facing position. There is no legitimate public interest in scrutinizing minor historical employment details of private individuals indefinitely. * The incident involved **no matter of public safety, fraud, corruption, or significant professional misconduct**. * The information is **outdated and no longer relevant** for assessing my current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or trustworthiness. * Any public interest that might have existed at the time of publication (2016) has **significantly diminished or expired** due to the passage of time, the minor nature of the incident, and its resolution. * The **significant and ongoing harm** to my privacy, reputation, and professional opportunities caused by the continued prominence of this link **far outweighs the minimal (or non-existent) current public interest** in its accessibility via Google Search. 5. I contacted the publisher, OnlineGossip.eu, via their contact form on July 25, 2025 (submission confirmation: Attachment 5), requesting removal or an update noting the incident's age and minor nature. I received no substantive reply (see Attachment 5). Specific Requests: Based on the above facts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e GDPR, I request that Google LLC: 1. Delist the URL `https://www.onlinegossip.eu/old-news/2016/job-mistake` from Google Search results across all Google Search domains (e.g., google.com, google.fr, google.de, etc.) when searches are made using my name "[Your Full Name]". 2. Remove any cached copy of this URL. Declarations: I hereby declare that: *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n this request is, 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 true and accurate. * I am acting in good faith to protect my fundamental rights under the GDPR. * I understand that knowingly making false statements may have legal consequences. Sincerely, [Your Handwritten Signature] [Your Typed Full Name] Date: August 12, 2025 List of Enclosures: 1. Screenshot of target URL showing publication date (June 15, 2016) 2. Excerpt of current CV (redacted to show employment history since 2016) 3. Screenshot of Google Search results (google.fr) for "[Your Full Name]" showing the target URL prominence (dated [Date]) 4. Redacted excerpts of emails from recruiters/interviewers referencing the article 5. Copy of contact form submission to OnlineGossip.eu and confirmation / non-reply 6. Copy of Passport/National ID (Redacted - showing Photo, Name, DOB, Nationality, Partial Number)
14. 總結:有效管理您的網路隱私與聲譽
撰寫一封能成功說服 Google 的「合法刪除請求書」,是一項結合法律知識、論述技巧與實務經驗的工作。本指南提供的深度解析,旨在賦予您取回數位自主權的工具:
- 理解權利與政策: 清楚認知自身在隱私、名譽、個資法下的權利,以及 Google 刪除政策的界限與審核邏輯(特別是關鍵的「公共利益」權衡)。
- 紮實的準備工作: 精確定位侵權連結、嘗試移除源頭內容、蒐集有力證據,是成功的基石。
- 結構嚴謹的請求書: 遵循律師精煉的核心架構,用清晰、具體、專業的語言,將事實、侵權行為、法律依據、具體訴求緊密連結,並主動論證公共利益之不存在或極低。
- 證據為王: 身分證明、侵權內容標示截圖、證明不實/過時/騷擾的文件、聯絡網站的證明,是支撐您主張的鋼骨。務求清晰、相關、有說服力。
- 避開致命錯誤: 牢記常見地雷(如要求刪原始網頁、URL 不精準、忽略公共利益辯論、情緒化語言),避免讓努力功虧一簣。
- 善用策略與堅持: 選擇正確提交管道,耐心追蹤回應。面對拒絕,冷靜分析原因,針對性補強後再戰。必要時,尋求律師專業協助或探索向主管機關申訴、對發布者採取法律行動等進階途徑。
- 持續監控與管理: 網路聲譽管理是持續的過程。即使成功移除連結,也應定期檢視自身數位足跡,並積極創造正面內容。
記住: Google 刪除連結並非抹去網路歷史,而是降低特定有害或過時資訊的「可發現性」。這把「被遺忘」的鑰匙,掌握在懂得精準運用法律與政策的人手中。透過本指南的知識與實戰模板,您已具備了打造這把鑰匙的能力,勇敢且明智地踏出管理您數位身影的第一步。
免責聲明 (Disclaimer):
本文所提供之資訊、範本及建議,僅為一般性參考,不構成特定個案之法律意見 (legal advice)。網路平台政策及相關法律(如 GDPR、各國個資法、誹謗法規)複雜且不斷演變,個案成敗取決於具體事實、證據強度及審核者之判斷。作者及出版商對於讀者依賴本文內容採取行動所致之任何結果不負任何責任。對於涉及重大權益或複雜法律問題之案件,強烈建議您諮詢執業律師以獲取專業法律意見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