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B求職社團被前雇主惡意誹謗工作表現,律師協助的勞資名譽權訴訟
網路時代的職場名譽戰爭:當求職之路成為前雇主的攻擊目標 在數位社群媒體蓬勃發展的今日,Facebook的各種求職社團已成為許多人尋找工作機會的重要管道。然而,這個本應充滿機會的虛擬空間,有時卻淪為職場恩怨的延續戰場。當您滿懷期待地投遞履歷,卻發現前雇主在社團中對您的工作表現進行不實指控與惡意誹謗,這不僅是對個人名譽的嚴重打擊,更可能徹底阻斷您的職涯發展之路。 這種情況並非罕見。勞資關係終止後,部分心懷不滿的雇主或管理階層,可能利用其在業界的影響力或社群平台的傳播力,對前員工進行報復性的名譽攻擊。他們可能透過在公開或封閉性的求職社團中發布貼文、在其他求才貼文下留言警告、甚至直接回覆潛在雇主的面試意願,散播關於您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或人格特質的不實訊息。 面對這種隱蔽卻殺傷力極強的行為,許多求職者感到孤立無援。他們不清楚這種行為是否構成違法、不知道如何蒐證、更不了解透過何種法律途徑可以維護自身權益。事實上,我國法律對於名譽權的保護有相當完整的規範,而專業律師的介入,往往是扭轉局勢、成功維權的關鍵。 本文將從一個虛擬但極具代表性的案例出發,完整剖析當求職者遭遇前雇主在FB求職社團惡意誹謗時,應如何一步步透過律師協助,進行勞資與名譽權的訴訟,從發現傷害、心理調適、證據保全、律師諮詢、訴訟準備到最終的法律救濟,提供一套全面且實用的行動指南。 第一幕:從求職希望到社群暗箭——事件的真實面貌 想像一下這個場景:小陳,一位擁有五年行銷經驗的專業人士,因公司組織調整而離開前東家。他積極在各大FB求職社團(如「台北行銷人找工作」、「中部找工作討論區」等)尋找機會,並順利獲得了幾家公司的面試邀約。然而,奇怪的事情發生了,原本看似順利的求職過程,突然變得處處碰壁。幾位原本在社群軟體上相談甚歡的人資窗口,突然已讀不回;已經約好的面試,無預警被取消;甚至有一家公司的小主管私下告訴他:「有人提到你之前的狀況,我們需要再考慮一下。」 滿頭問號的小陳,在朋友的提醒下,仔細回溯最近在社團中的動態。他赫然發現,在某個成員數超過十萬人的求職社團中,一個看似普通的「求才公告」下方,出現了一個讓他血壓飆升的留言。留言者雖然沒有直接標註他的名字,但清楚描述了任職公司、離職時間,並指稱該名員工「工作態度消極」、「業績造假」、「與同事相處有問題,建議同業錄用前審慎評估」。 更令小陳崩潰的是,這位留言者的帳號頭像,正 […] …
透過LINE投資群組散布不實消息誹謗某公司,律師的證券交易法連結訴訟
透過LINE投資群組散布不實消息誹謗某公司:律師解析證券交易法連結訴訟與法律責任全攻略 在數位通訊軟體高度普及的今日,LINE群組已成為許多人獲取投資資訊、交流股市動態的主要管道。然而,這種看似便捷的資訊交換平台,也淪為不法分子散布謠言、操縱市場的溫床。當有心人士在LINE投資群組內惡意散布關於某上市公司的不實消息,不僅構成刑法上的誹謗罪,更可能嚴重觸犯證券交易法,引發一連串複雜且刑責重大的法律訴訟。 本文將從律師的專業視角,為您全面剖析此類案件的完整面貌。我們將深入探討在LINE群組散布不實訊息如何與證券交易法產生連結,詳細說明相關的法律構成要件、刑事與民事訴訟的進行流程、證據如何蒐集與保存、以及行為人可能面臨的答辯策略與法律風險。透過完整詳細的說明,協助投資人、公司經營者乃至於一般民眾,全面理解此新興法律戰場的關鍵所在。 一、 前言:當LINE群組成為金融犯罪的溫床 隨著社群媒體與即時通訊軟體的興起,資訊傳播的速度與廣度已不可同日而語。在金融市場中,消息即是力量,任何一則關於上市櫃公司的正面或負面消息,都可能在其股價上掀起波瀾。LINE群組因其封閉性、即時性與高信任度的特性,成為許多投資人社群的核心。但這也讓心術不正者有機可乘,他們可能為了牟取暴利、打壓競爭對手,或單純出於惡意,在群組內捏造並散布關於特定公司的「內幕」、「地雷」或「醜聞」。 這些不實訊息,例如「公司董事長掏空資產」、「主力已經倒貨完畢」、「即將被搜索下市」等,一旦在眾多投資人社群中擴散,極易引發恐慌性賣壓,導致公司股價在短期內劇烈下跌。對於被攻擊的公司而言,不僅市值瞬間蒸發,商譽也受到難以彌補的傷害。對於根據這些消息進行交易的投資人,更可能因此蒙受重大損失。 過去,這類行為可能僅被視為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或刑事上的誹謗罪,但由於其對金融市場秩序的破壞力巨大,我國司法實務與證券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稱金管會證期局)已開始積極運用證券交易法的相關規定,對這類行為進行更嚴厲的制裁。這就形成了所謂的「證券交易法連結訴訟」,即對一個散布謠言的行為,同時追究其刑事誹謗與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責任,後者的刑度遠高於前者,這也成為律師在為被告辯護或為被害人主張權利時,必須審慎評估的核心戰場。 二、 法律構成要件解析:從誹謗到操縱市場的跨界 要理解此類訴訟的複雜性,首先必須釐清散布不實消息的行為,分別 […] …
FB誹謗案件被告後悔想道歉,律師協助撰寫公開道歉聲明與協商減輕責任
網路失言後的救贖:FB誹謗被告,如何透過真誠道歉與專業協商爭取減輕責任? 在數位時代,社群媒體如Facebook已成為人們表達意見、分享生活的主要場域。然而,網路發言的便利性也伴隨著潛在法律風險。一時的情緒抒發、未經查證的指控,或是基於義憤的發文,都可能踩踏法律紅線,構成誹謗。當收到警局通知書或法院傳票,驚覺自己成了「誹謗案件」的被告時,驚慌、後悔與不知所措往往是當事人的第一反應。 身陷訴訟,固然壓力沉重,但這並非世界末日。對於真心悔悟的被告而言,這反而是一個深刻反省、嘗試彌補的起點。在法律的天平上,「犯後態度」向來是衡量責任輕重的關鍵砝碼。一個真誠、及時且符合法律規範的道歉,搭配上律師專業的協商策略,往往能成為扭轉乾坤的契機,協助被告向法院、告訴人展現誠意,進而爭取緩起訴、不起訴處分,或是獲得較輕的刑事判決與民事賠償責任。 本文將完整詳細地說明,從被告當下的心理建設,到律師如何協助撰寫一篇「有效」的公開道歉聲明,再到如何運用協商技巧與對方達成和解,層層剖析,為不慎陷入網路誹謗紛爭的您,指引一條可能的救贖之路。 第一章:風暴來臨——成為FB誹謗被告的第一時間 當您打開Facebook,發現自己的貼文底下出現了大量指責,或是收到來自警方的通知書,要求您到案說明「妨害名譽」案件時,這通常意味著您已經被他人提告。此時,情緒的浪潮必然洶湧而至:震驚、否認、憤怒、自責、恐慌……這些都是正常反應。但在情緒之後,理性的應對才是決定案件走向的基石。 第一節:冷靜理解「誹謗」的法律構成 首先,您需要對「誹謗」有基本的法律認識。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誹謗主要涉及「刑法」的「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最常見的是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此外,刑法第311條規定了「免責條款」(又稱「善意發表言論」),例如: 這四項是重要的抗辯事由。但請注意,這些免責條款的前提是「善意」且「適當」。單純的謾罵、人身攻擊,或基於惡意的爆料,很難受到此條款的保障。 第二節:為什麼要後悔與道歉?——認錯的戰略價值 很多被告的第一個念頭是:「我說的都是事實,為什麼要道歉?」或是「我只是在朋友間抱怨,又沒指名道姓,他對號入座關我什麼事?」 在法律實務上,即使您主張「所言為真」,根據刑法第310條第三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您還必須證明所言為真,且該事件與「 […] …
員工離職後在LINE私人群組誹謗前公司,律師處理違反保密協議的雙重訴訟
離職員工LINE群組爆料?深度解析企業如何透過「民事違約」與「刑事誹謗」雙重訴訟進行法律反擊 在社群通訊軟體高度普及的現代職場,LINE不僅是同事間溝通的橋樑,更可能成為離職員工發洩不滿、甚至毀損前公司商譽的溫床。當一名員工因故離職後,在私人的LINE群組中對前公司、主管或同事發表不實言論,甚至洩漏任職期間接觸到的機密資訊,這不僅僅是單純的情緒抒發,更可能觸犯民法、刑法,並違反雙方當初簽訂的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 對於企業經營者、人資主管或法務人員而言,如何有效因應此類網路時代的「離職後攻擊」,已成為保護公司資產(商譽與營業秘密)的重要課題。本文將深入探討當此類事件發生時,企業如何委由律師啟動「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與「刑事告訴」的雙重訴訟策略,並解析相關的法律構成要件、證據蒐集技巧以及實務上的勝訴關鍵。 第一部分:問題核心——離職員工的網路誹謗與洩密行為解析 1.1 LINE群組的「私密性」迷思:私人群組真的「私密」嗎? 許多離職員工誤以為在「私人」LINE群組(例如:前同事組成的無管理人俱樂部、離職員工自救會等)內發表的言論,屬於私人領域的對話,不受法律規範。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錯誤觀念。 1.2 常見的誹謗與違約態樣 離職員工在LINE群組中的不當行為,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型: 1.3 為何啟動「雙重訴訟」? 面對上述行為,企業若僅採取單一法律行動,往往效果有限。例如,單純提告刑事誹謗,若對方僅被判處罰金(可易科罰金),對離職員工的嚇阻效果甚微。因此,一套完整的「雙重訴訟」策略應運而生: 「民事違約」則是一個獨立的請求權基礎。除了侵權行為(侵害名譽權)外,企業還可依據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或「員工行為守則」,主張離職員工的行為已構成「違約」,請求其賠償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 第二部分:法律攻防——民事與刑事訴訟的構成要件與實務操作 2.1 刑事告訴:以「誹謗罪」與「妨害秘密罪」為主軸 2.1.1 刑法誹謗罪(刑法第310條) 2.1.2 刑法妨害秘密罪(刑法第316條至第318條) 2.1.3 刑事告訴實務流程 2.2 民事訴訟:以「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與「債務不履行」為核心 2.2.1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2.2.2 依「保密協議」提起債務不履行訴訟 2.3 「雙重訴訟」的實戰策略整合 律師在處理這類案件時,通常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 第三部分:實戰指南 […] …
Dcard負評刪除方法:匿名文章檢舉流程與法律存證信函範本
Dcard負評刪除完整攻略:從檢舉流程到法律存證信函實戰指南 在當今數位時代,網路言論對個人與企業的影響力與日俱增,Dcard作為台灣最大的匿名社群平台,每天有數以萬計的網友在此分享生活點滴、尋求建議。然而,匿名機制雖然保障了言論自由,卻也成為不實指控與惡意攻擊的溫床。當您或您的品牌成為Dcard負評的主角時,該如何有效應對?本文將從平台檢舉機制、法律途徑到實用存證信函範本,提供您一套完整的處理方案。 理解Dcard平台特性與負評來源 Dcard的匿名文化與影響力 Dcard成立於2011年,最初以大學生為主要用戶群,如今已擴展至全年齡層使用者。平台最著名的特色是「匿名發文」機制,用戶無需使用真實姓名即可發表文章或留言。這種設計初衷是為了創造一個可以自由表達想法、尋求建議的空間,但也正因為這份 anonymity,使得部分使用者發言時缺乏責任感,容易出現未經查證的指控、情緒化的人身攻擊,甚至是惡意的商業詆毀。 根據2023年網路行為研究調查,Dcard每月不重複訪客超過800萬,其中18-35歲年齡層占比高達85%。這個族群正是消費市場的主力,也是企業品牌最關注的目標受眾。因此,Dcard上的一則負評,可能在短時間內透過社群媒體轉發、Google搜尋結果等方式,對個人名譽或企業商譽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常見的負評類型分析 在著手處理負評之前,我們必須先釐清負評的性質,這將直接影響後續的應對策略。一般來說,Dcard負評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主觀消費經驗分享:這類文章通常是消費者分享真實的消費體驗,內容可能包含對產品品質、服務態度的批評。雖然文章可能帶有負面情緒,但只要內容屬實,這屬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 未經查證的指控:作者可能根據片面資訊或個人推測,對某人或某企業做出不實指控。例如「這家餐廳使用過期食材」、「這個品牌詐騙消費者」,但缺乏具體證據。 惡意人身攻擊:這類內容往往與事實無關,而是針對特定對象進行辱罵、誹謗,例如使用「無良老闆」、「黑心商人」等情緒性字眼。 商業競爭詆毀:競爭對手可能利用匿名帳號發布不實負評,意圖打擊商譽。這類文章通常會誇大問題、捏造事實,甚至偽裝成消費者提出投訴。 集體輿論攻擊:在某些爭議事件中,可能出現大量網友集中針對特定對象發表負面評論,形成網路霸凌現象。 理解負評類型後,我們才能判斷哪些情況適合透過平台檢舉處理,哪些需要法律介入 […] …
對FB誹謗者提起民事訴訟,律師幫您計算精神慰撫金與商譽損失的合理額度
按讚也有事?FB遭網友惡意誹謗怎麼辦?律師詳解民事求償、精神慰撫金與商譽損失完整計算 在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Facebook(簡稱FB)已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交平台。然而,鍵盤後的惡意也如影隨形。無論您是知名企業主、中小企業商家,還是單純的個人用戶,都有可能成為網路霸凌或惡意誹謗的受害者。一句不實的留言、一篇惡意的貼文、甚至一個按讚分享,都可能對您的名譽、商譽及心理健康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當面對FB上的誹謗言論,許多人第一時間會想到提告刑事妨害名譽。然而,刑事告訴往往僅能讓對方換得罰金或易科罰金,受害者本身並無法直接從中得到實質賠償。此時,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才是真正能為您討回公道、填補損失的關鍵途徑。 本文將由專業律師角度,為您全面解析對FB誹謗者提起民事訴訟的完整流程,並深入探討法院實務上如何計算「精神慰撫金」與「商譽損失」的合理額度。這是一場捍衛尊嚴與權益的戰役,讓您不再束手無策。 第一章:理解FB誹謗的法律性質 在進入求償計算之前,我們必須先釐清FB上的誹謗行為在法律上究竟構成什麼。 一、什麼是民事上的「侵權行為」? 依據我國《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當網友在FB上散布不實言論,侵害您的「名譽權」或「商譽權」(人格權或財產權的一種),即構成民事侵權行為。 二、FB誹謗的常見態樣 在訴訟實務上,FB誹謗的樣態千奇百怪,但常見的類型包括: 三、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差異 律師小提醒: 通常會建議「刑民併行」。先提出刑事告訴,利用偵查程序(警察局、地檢署)取得行為人真實身分(人肉不實用,需透過法律調IP),再於刑事訴訟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附民),可節省裁判費。 第二章:提起民事訴訟前的關鍵準備 在踏入法院前,證據的蒐集與保存是決定勝敗的關鍵。數位證據具有高度易滅性,必須謹慎處理。 一、證據保全:把會消失的螢幕畫面變成鐵證 二、確定被告身分:告的人要對 FB上充斥著假名、綽號。提起訴訟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姓名、地址)。若只知道對方的FB帳號,該怎麼辦? 第三章:核心戰場-精神慰撫金該怎麼算? 精神慰撫金,又稱「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是對受害者因名譽受損所承受心理痛苦、社會地位貶損的彌補。這是民事求償中最主要的部分,但也是最沒有「定價」的部分。法院在核定時,會綜合考量以 […] …
在Threads上以「聽說」開頭的發言是否算誹謗?律師解析傳述行為的責任
在Threads上以「聽說」開頭的發言是否算誹謗?律師解析傳述行為的責任 在社群媒體已成為現代人主要資訊交流平台的時代,每一個按鍵發出的貼文、每一則留言,都可能在法律的天秤上產生輕重不一的效應。其中,Meta公司旗下的新興社群平台「Threads」(俗稱串串),因其與Instagram高度連動、以文字對話為核心的特性,迅速累積大量用戶。用戶在平台上熱烈討論時事、分享生活、甚至揭露所謂「內幕」時,經常以「聽說」、「據傳」、「網友表示」等詞彙作為開場白。然而,這種看似保留、不負責任的「傳述」行為,是否就能夠成為免責的護身符?當所「聽說」的內容涉及對他人名譽的貶損時,是否構成法律上的誹謗? 本文將從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出發,結合實務見解與法院判決,深入剖析在Threads這樣的社群平台上,以「聽說」開頭的發言所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我們將完整詳細地說明誹謗罪的構成要件、傳述行為在法律上的定位、可能主張的免責抗辯,以及最終可能面臨的民事與刑事責任。透過這篇文章,讀者將能清楚理解網路言論的界線,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能避免誤觸法網。 一、 法律基本概念:什麼是誹謗?—從刑責與侵權行為談起 要判斷「聽說」是否構成誹謗,首先必須釐清法律上對於「誹謗」的定義。在我國法律体系中,誹謗的責任主要分為兩個層面:刑事上的「誹謗罪」與民事上的「侵權行為」。 (一) 刑事誹謗罪:以刑罰懲罰惡意散布 我國的刑法中,對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設有處罰規定,主要規定於刑法第三百十條: 從上述條文可以歸納出刑事誹謗罪的幾個核心構成要件: (二) 民事侵害名譽權:填補損害與回復名譽 除了刑事責任,散布不實或貶損他人名譽的言論,更常見的是構成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被害人可依民法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了解上述基本法律架構後,我們就可以將焦點放回本文的核心問題:在Threads上說「聽說」,到底算不算「傳述」?算不算誹謗? 二、 「聽說」一詞的法律定性:是免責盾牌還是欲蓋彌彰? 許多人在轉述未經證實的消息時,習慣加上「聽說」、「謠傳」、「網路上有人在說」等前綴詞,認為這樣一來,話是別人說的,自己只是轉述,責任不應該在自己身上。然而,在法律實務上,這種「傳述」行為本身,就可能構成誹謗。 (一) 「傳述」本身就是一種散布行為 回顧刑法第310條的定義,其客觀行為包含「指摘」與「傳述」。立法者特意將「傳述」也納入處罰範 […] …
Threads誹謗行為人身份不明,律師聲請「案件暫停審理」的時機與條件
霧裡看花的誹謗戰:Threads平台上行為人身份不明時,律師聲請停止審判的戰略時機與法定要件 引言:匿名背後的司法困境 在Meta旗下以文字互動為主的社群平台Threads(俗稱「脆」)迅速崛起的當代,其獨特的「串文」擴散機制與高度匿名化的發言生態,已成為網路誹謗案件的新興溫床。當一位用戶在沒有實名制的環境下,透過一次性帳號或虛假身份發布誹謗言論,對被害人的名譽造成損害時,被害人固然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 然而,對於被告(即被訴的誹謗行為人)而言,若原告或檢察官起訴的對象是「真實姓名不詳、僅知悉帳號名稱」的行為人,訴訟程序將面臨根本性的障礙。在這種情況下,被告律師面臨的首要問題不是「如何答辯」,而是「訴訟是否合法成立?」。本文將深入探討在行為人身份不明的特殊情境下,被告方律師如何運用「聲請停止審判」制度,作為一種程序上的防禦策略,並解析其提出之最佳時機與必須滿足的嚴格條件。 這不僅僅是拖延戰術,更是基於《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對於「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成立要件」的基本尊重。若行為人身份不明,整個訴訟程序猶如射箭沒有箭靶,審理將失去意義。因此,理解何時應踩下程序的剎車,是維謢當事人權益的關鍵。 第一章、問題根源:Threads平台的匿名性與「行為人特定」之難題 在探討停止審判的聲請前,必須先釐清為何在Threads上會產生「行為人身份不明」的狀態。這直接影響法院對於訴訟是否合法的判斷。 第一節 Threads平台的技術特性 Threads作為一款去中心化構想下的社群應用,雖然綁定Instagram帳號,但用戶在該平台的顯示名稱可以與IG本名完全不同。更棘手的是,許多涉嫌誹謗的「免洗帳號」往往使用一次性電子郵件生成,或是利用VPN跳板繞過傳統的IP追蹤。當被害人提起告訴,檢警透過Meta窗口調閱資料時,往往只能取得國外伺服器端的登入IP,若該IP為動態浮動IP或使用了中繼伺服器,最終只能追查到一個空殼,無法特定出具體的自然人。 第二節 訴訟上的「人」是誰? 在法律實務上,訴訟必須針對「具體的實體人」提起。 第二章、停止審判的法理基礎:程序正義的暫時擱置 停止審判,是指法院在訴訟進行中,因發生某種特定事由,認為在此事由解決前,不宜繼續進行審理程序,因此裁定暫時停止訴訟。這並非終結訴訟,而是將訴訟程序凍結。 第一節 刑事訴訟中的停止審判(與本文相關 […] …
LINE誹謗訊息來自海外帳號,律師處理跨境誹謗訴訟的管轄權挑戰
LINE 誹謗訊息來自海外帳號:律師解析跨境誹謗訴訟的管轄權挑戰與實戰策略 在數位通訊軟體已成為日常生活中樞的時代,LINE 以其便捷性與普及性,深深嵌入台灣、日本、泰國等地的社會脈絡。然而,這把雙面刃也帶來了新型態的法律紛爭。當您在 LINE 群組、官方帳號或個人對話中,發現誹謗您的言論,且訊息源頭來自海外帳號時,這不僅是名譽權的侵害,更是一場跨越國境的法律角力。 面對此類跨境數位誹謗,受害者往往求助無門,原因在於傳統法律框架在面對無遠弗屆的網路世界時,顯得捉襟見肘。其中,最核心且最棘手的問題,莫過於「管轄權」的認定。本文將由專業律師觀點出發,深度剖析當 LINE 誹謗訊息源於海外時,受害者在尋求法律救濟過程中將面臨的管轄權挑戰,並提供一套完整的因應策略與訴訟教戰守則,旨在為遭遇此類困境的個人或企業,提供一條清晰的维权路徑。 第一部分:跨境 LINE 誹謗的現實面貌與初步應對 在深入探討複雜的管轄權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釐清問題的輪廓,並採取正確的初步行動。這不僅是為了保全證據,更是為了後續所有法律行動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一節:何謂「跨境 LINE 誹謗」? 「跨境 LINE 誹謗」是指,利用 LINE 通訊軟體,以文字、圖片、語音或影片等形式,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內容,而訊息的行為人(發送者)、伺服器所在地、或損害結果發生地,涉及兩個以上不同的法域(國家或地區)。常見情境包括: 第二節:發現誹謗訊息後的黃金步驟 當您在 LINE 上發現誹謗訊息,尤其是懷疑來自海外帳號時,情緒上的憤怒與焦慮在所難免。但此時的冷靜與正確行動,將決定未來訴訟的成敗。以下是必須立即執行的步驟: 第二部分:管轄權挑戰——跨境訴訟的第一道天險 「管轄權」是法院對於某個案件進行審理的權限。在跨境 LINE 誹謗案件中,這是最先面臨,也是最難跨越的障礙。能否成功說服法院擁有管轄權,直接決定了您的案件能否在台灣開啟法律程序。 第一節:刑事管轄權的攻防 台灣的刑事訴訟,原則上採「屬地主義」。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條規定:「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而第4條進一步說明:「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第二節:民事管轄權的認定與挑戰 相較於刑事,民事訴訟的管轄權認定較為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