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侵權的要素:在法庭上證明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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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侵權的要素:在法庭上證明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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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傾注了全部的心血來創作你的傑作。但現在,您發現其他人未經您的許可就複製了它,並從您的辛勤工作中獲利。為了行使您的權利,您需要在法庭上證明侵犯版權。但這意味著什麼呢?
要贏得版權侵權訴訟,您需要確定兩個關鍵要素:有效版權的所有權和被告未經授權的複製。作為一名擁有十多年處理版權侵權索賠經驗的律師,我親眼目睹了這些要素的證據強度如何決定您的案件成敗。
在本文中,我將準確地解釋您必須為每個要素證明什麼,並分享現實案例中的實際見解,以便您更好地準備保護您的創意作品並在法庭上維護您的權利。
目錄
- 侵害著作權的理由是什麼?
- 什麼是版權侵權?
- 想法與表達的二分法
- 用間接證據證明複製
- 故意侵權和損害
- WebRto 可以為您和您受保護的作品辯護
侵害著作權的理由是什麼?
為了證明侵害著作權,原告必須證明:
- 擁有有效版權
- 被告未經許可複製原創元素
所有權需要固定在有形介質中的原創作品。複製是透過受保護表達的存取和實質相似性來顯示的。
什麼是版權侵權?
當有人未經所有者許可以違反版權法授予的任何專有權的方式使用受保護的作品時,就會發生版權侵權。這可以包括複製作品、創作衍生作品、分發副本或公開表演或展示作品。版權侵權訴訟旨在強制執行這些專有權並糾正未經授權的使用。由於故意侵權,每件作品的法定賠償最高可達 15 萬美元,因此這些訴訟的風險可能很大。
要素 1:有效版權的所有權
要主張版權侵權,原告必須先證明他們擁有作品的有效版權。所有權有兩個關鍵組成部分:原創性和固定性。
原創性是指作品必須是獨立創作的,並且至少具有最低程度的創造力。這是一個很低的門檻——即使是一點點的創造力就足夠了。然而,公共領域的事實、想法和其他元素不受保護。
固定要求將作品捕捉到有形媒體中,例如紙張、膠片或數位檔案。這可以是一本書、照片、雕塑或電腦程式。腦中有一個想法是不夠的──它必須以某種穩定、永久的形式記錄下來。
所有權通常最初歸屬於作品的創作者。但是,版權可以透過書面協議(例如轉讓或僱傭合約)轉讓。從技術上來說,向美國版權局註冊作品並不是必需的,但它確實創造了一種有效性推定,可以在法庭上成為強有力的證據。
- 原創性=門檻低,但事實和想法不受保護
- 固定=以有形媒介捕捉
- 除非轉讓,否則所有權屬於創建者
- 註冊即視為有效
要素 2:原始要素的複製
第二個關鍵要素是證明被告實際上未經授權從原告的作品中複製了受保護的材料。抄襲可以透過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來證明。
抄襲的直接證據很少見。更常見的是,原告依賴以接觸性和實質相似性形式提供的間接證據。訪問意味著被告有合理的機會查看原告的作品。實質相似性意味著作品共享受保護的表達方式,而不僅僅是不受保護的元素,例如想法或場景。
可以透過證明原告的作品被廣泛傳播或被告透過一系列事件(例如在同一行業工作)接觸到該作品來證明接觸。在數位時代,訪問通常是假設的。
法院使用各種測試來評估實質相似性,以過濾掉不受保護的元素,並確定作品的「總體概念和感覺」是否與普通觀察者相似。重點是受保護的表達——即使相同的想法如果表達不同也不會構成侵權。
至關重要的是,原告必須證明其實際抄襲,而不僅僅是驚人的相似性。如果被告在不了解原告作品的情況下獨立創作了類似作品,即使作品幾乎相同,也不構成侵權。
- 直接證據或訪問+實質相似
- 訪問權=觀看作品的合理可能性
- 受保護的表達(而非思想)存在實質相似性
- 實際抄襲,非獨立創作
想法與表達的二分法
著作權法中最基本的原則之一是思想表達二分法。該學說認為,版權保護僅適用於作者表達想法的特定方式,而不是潛在的想法本身。公共領域的想法、事實和其他元素可供任何人免費使用;獨特的表達受到保護。
例如,命運多舛的戀人面臨家人反對的基本情節,就是一個不受保護的想法。然而,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具體對話、人物和故事情節是受保護的表達。同樣,巫師學校的一般概念不受版權保護,但《哈利波特》系列中霍格華茲的具體細節卻受版權保護。
法院也將這項原則應用於軟體程式碼的功能元素、非小說作品中的歷史事實以及文學和電影中的常用角色。目標是防止思想壟斷,同時仍激勵創造性表達。在分析複製時,法院必須從受保護的表達中過濾掉不受保護的想法。
用間接證據證明複製
由於複製的直接證據並不常見,原告經常依賴訪問和實質相似性的間接證據。一些法院適用“反比規則”,認為訪問證據越強,推斷複製所需的相似性就越少(反之亦然)。
然而,網路時代使存取分析變得複雜。由於許多作品可以在網上免費獲取,法院通常會假定可獲取並更多地關注實質性相似性。原告仍然可以透過廣泛傳播其作品或將其作品與被告聯繫起來的一系列事件來顯示訪問權。
為了評估實質相似性,法院通常使用兩部分測試。首先,「外在」分析客觀地過濾掉不受保護的元素,例如想法、事實和場景(股票表達)。然後,「內在」分析主觀地比較作品的受保護表達,以確定普通觀察者是否會發現它們實質上相似。有些法院也會考慮複製部分的定量和定性重要性等因素。
即使作品實質上相似,原告也必須證明是實際複製而非獨立創作。被告可以透過證明他們在對原告的作品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創作了自己的作品來反駁複製的推論,即使結果驚人地相似。
故意侵權和損害
雖然不是侵權索賠的嚴格要素,但被告的故意行為可能會嚴重影響可獲得的損害賠償。故意侵權是指被告明知自己的行為構成侵權,或罔顧原告的權利而實施。
原告可以透過停止函、收到侵權通知後繼續銷售或試圖隱瞞侵權活動等證據來表明其故意。如果被證實,故意侵權可導致每件作品最高 150,000 美元的法定損害賠償(非故意侵權則為 30,000 美元)。
WebRto 可以為您和您受保護的作品辯護
版權侵權訴訟可能複雜且令人畏懼,尤其是對於那些不熟悉法律細微差別的人來說。但透過了解所有權和複製的關鍵要素,您將能夠更好地評估您的主張並在法庭上主張您的權利。
您的原創性、固定性、可近性和實質相似性證據的強度可以決定您案件的結果。這就是為什麼與經驗豐富的版權顧問合作如此重要,他們可以幫助您收集正確的證據並向法官或陪審團提供令人信服的敘述。
在 WebRto 律師事務所,我們幫助無數客戶維護其版權並在高風險侵權訴訟中取得成功。我們經過實戰檢驗的訴訟策略是基於對法律要素及其在現實案例中如何發揮作用的深刻理解。
如果您對潛在的版權索賠有疑問或需要協助應對侵權行為,我們隨時為您提供協助。請立即聯絡我們,安排與我們的一位全球認可的網路律師進行諮詢。我們可以共同保護您的創意資產並幫助您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