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在FB上發我的醜聞該怎麼辦?

前女友在FB上發我的醜聞該怎麼辦?

前女友在FB發佈我的醜聞:完整法律自救與聲譽重建指南
當私密爭端被惡意公開,你需同時打贏「法律戰」與「輿論戰」
以下策略整合台灣法律實務與數位危機處理經驗,逐步反制:
⚖️ 一、緊急法律行動:強制刪文 + 追究刑責
目標:24小時內阻止擴散,讓對方付出法律代價
步驟1:蒐證存檔(關鍵時效:貼文發布後1小時內)
- 完整截圖:包含貼文內容、留言、按讚名單、發布時間、前女友FB主頁名稱。
- 錄製螢幕錄影:從你FB首頁進入該貼文的過程(證明非偽造)。
- 備份網頁原始碼:按
Ctrl+U
(Windows) 或Option+Command+U
(Mac) 儲存頁面原始檔。
✦ 進階蒐證:
到 「法務部電子證據鑑識實驗室」 付費取得「數位證據鑑定報告」(法院認證效力最高)。
步驟2:發送「存證信函」要求立即刪文
(範本重點,需透過郵局寄發存證信函)
主旨:要求立即刪除臉書誹謗貼文並公開道歉 本人OOO要求台端(前女友姓名)於民國112年X月X日在臉書帳號「[帳號名稱]」發布之貼文(網址:[FB貼文連結]),內容涉及散佈本人不實私生活資訊,已違反《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 請於收受本函後**24小時內**: 1. 刪除該貼文及所有相關留言 2. 在個人臉書發布相同天數之「道歉聲明」(需經本人確認內容) 若逾期未履行,本人將依法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絕不寬貸。
效果:
- 若她拒刪文,後續訴訟時可證明「惡意散布」
- 民事求償金額可提高(裁判實例:判賠金額提高30%-50%)
步驟3:向FB檢舉 + 提交「法院命令預審」
- FB檢舉路徑:貼文右上角「···」→ 檢舉 → 選擇「騷擾」或「未經同意發布私密影像」→ 進階申訴
- 提交「法律文件預審」:
在 Meta法律要求入口 上傳存證信函與身分證明,標註「緊急下架請求」(需英文填寫),加速FB法務審核。入口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help/contact/208282075858952
步驟4:提起刑事告訴(地檢署按鈴申告)
成立罪名與要件:
罪名 | 法條依據 | 關鍵要件 | 刑責/罰則 |
---|---|---|---|
誹謗罪 | 《刑法》第310條 | 內容不實 + 足以損害名譽 | 2年以下有期徒刑 |
違反個資法 | 《個資法》第41條 | 公開你的性生活、健康資訊等敏感個資 | 5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最高100萬罰金 |
恐嚇危害安全罪 | 《刑法》第305條 | 貼文含「讓你沒臉做人」等威脅字眼 | 2年以下有期徒刑 |
告訴技巧:
- 合併提告「誹謗 + 個資法」提高起訴率
- 提供「雙方分手時間點證明」佐證惡意報復(如LINE對話:她說「要讓你好看」)
🛡️ 二、輿論控制:防止親友圈誤信醜聞
目標:讓共同朋友理解真相,避免社會性死亡
策略1:私訊關鍵人士「澄清簡訊模板」
[朋友姓名]您好: 最近[前女友姓名]在FB發布關於我的不實貼文(已備案提告),內容純屬報復性捏造。 為免您被誤導,附上真相說明:[Google Docs澄清文件連結] 此事已進入法律程序,懇請暫勿轉發該貼文。感謝您的理解!
✦ 文件重點:
- 時間軸對比(例:貼文稱你劈腿的日期,你根本在國外出差)
- 對話截圖佐證(例:她曾道歉承認說謊)
- 律師聲明稿掃描檔
策略2:主動發布「高EQ反擊文」(限摯友可見)
貼文範例:
🔹 關於近期被惡意攻擊的說明 🔹
很遺憾因感情糾紛演變成網路攻擊。
對方所發布內容已涉及法律責任(案號:______),基於偵查不公開暫無法詳述。
我只說三點:
- 謠言止於智者,您此刻的信任對我無比珍貴。
- 所有指控將在法庭上用證據回應。
- 懇請勿分享未經證實貼文,避免成為加害工具。
不向惡意低頭,是對自己最大的尊重
📉 三、長期防禦:建立「數位防火牆」杜絕再犯
預防對方換帳號持續騷擾
- 聲請「保護令」: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向法院聲請「數位保護令」,內容需載明:「禁止以任何網路平台散播當事人不實訊息」
(實務判例:違反保護令可拘提3年以下徒刑) - 設定「FB關鍵字過濾」:
安裝瀏覽器擴充 Social Guardian,設定過濾詞(你的姓名+醜聞關鍵字),自動隱藏攻擊貼文。 - 創建「正向內容堡壘」:
- 每月在個人FB發布 志工活動、專業成就 等貼文(提高自然排序)
- 將 親友真實推薦文 設為「精選貼文」置頂
⚠️ 四、絕對禁忌:踩雷可能害你從被害人變加害人
- 禁止PO對方私密照報復:
此舉觸犯《刑法》第315-1條「散布猥褻物品罪」,最重判2年,且會讓你官司優勢盡失。 - 勿在公開貼文對罵:
留言互嗆可能反被截圖告「公然侮辱」,冷處理才是上策。 - 拒接對方挑釁電話:
通話全程錄音(需告知對方),若她威脅「不撤告就跳樓」,立即報警處理。
💡 五、心理重建:專業資源協助走出創傷
司法程序漫長,優先照顧心理健康
機構 | 服務重點 | 聯絡方式 |
---|---|---|
張老師專線 | 情感創傷諮商(免費) | 1980(24小時) |
現代婦女基金會 | 報復性色情暴力受害者支持 | 02-2391-7133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低收入戶訴訟律師派遣(誹謗案) | 02-412-8518 |
最後提醒:
真正強大的反擊,是活得比對方更精彩
與其糾纏在仇恨中,不如將法律行動委任律師,
自己專注經營事業與人際關係——當你站上新的高度,
過往的攻擊終將淪為無人在意的噪音。
證據會說話,時間能療傷,法律有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