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Free Press 負面新聞刪除方法

Hong Kong Free Press 負面新聞刪除方法

關於處理香港自由新聞(Hong Kong Free Press, HKFP)上可能出現的負面資訊的詳細指南,包含聯絡方式、請求刪除範本及成功案例分析:
香港自由新聞 (HKFP) 負面內容處理指南:聯絡方式、刪除請求範本與成功案例分析
前言
香港自由新聞 (Hong Kong Free Press, HKFP) 作為一家獨立、非營利的新聞機構,致力於根據事實進行報導,並遵循新聞道德規範。其報導內容以公共利益為考量,通常不會輕易移除已發佈的新聞文章,因為這涉及公眾知情權與新聞存檔的完整性。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個人或機構若認為 HKFP 上的報導包含不準確、過時、涉及個人隱私侵權(例如違反「起底」相關條例)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嘗試與編輯部聯絡,提出更正或移除內容的請求。請注意,HKFP 保留所有編輯決定權,成功移除並非保證。
重要原則:
- 新聞自由與存檔: 新聞媒體的核心價值在於記錄事實,已發佈的新聞原則上應予保留作為公共記錄。
- 準確性是關鍵: 最常見的成功修改是基於報導中存在事實性錯誤。
- 隱私權考量: 對於涉及個人敏感資料(尤其是非公眾人物且與公共利益無直接關聯的資料)的內容,在特定法規(如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反「起底」條文)下,可能有較高機會要求修改或移除。
- 「被遺忘權」適用性低: 香港並未廣泛確立類似歐盟的「被遺忘權」,新聞報導因時間流逝而要求移除的難度極高,除非涉及明確的隱私或法律問題。
- 法律途徑: 若報導涉及誹謗(誹謗),應尋求法律意見,通過律師發出律師信是更正式且可能有效的方式,但仍需證明誹謗成立。法院命令是要求移除內容最具強制力的依據。
一、 聯絡香港自由新聞 (HKFP) 的方式
- 官方聯絡管道(首選):
- 電郵 (一般查詢/編輯部):
[email protected]
(主要聯絡郵箱)[email protected]
(新聞提示/報料)- 針對內容更正/移除請求,建議使用
[email protected]
,並在郵件標題明確註明「內容更正請求」或「內容移除請求」。
- 網站聯絡表單:
- 訪問 HKFP 官方網站:
https://hongkongfp.com
- 通常在網站頁腳 (Footer) 可以找到 “Contact Us” (聯絡我們) 或 “About Us” (關於我們) 的連結,裡面會有聯絡表單或詳細郵箱地址。
- 訪問 HKFP 官方網站:
- 郵寄地址 (書面信函):
- 地址通常可在其官網的 “About Us” 或 “Contact” 頁面找到。寄送書面正式請求信也是一種方式(可參考下方範本)。
- 電郵 (一般查詢/編輯部):
- 不建議的管道:
- 社交媒體留言 (Facebook, Twitter 等): 這類公開管道不適合處理個人化或敏感的刪除請求,且難以提供詳細證明,效率低,易被忽略。
- 致電: HKFP 可能未公開或主要不通過電話處理此類編輯請求。電郵或書面信函提供更清晰的記錄。
二、 撰寫「內容更正/移除請求信」範本與要點
核心目標: 清晰、理性、專業地陳述你的訴求,並提供具體、有力的證據支持你的論點。
範本結構與內容要點:
[你的姓名/機構名稱] [你的地址] [你的聯絡電話] [你的電子郵件] [日期] 編輯部 收 香港自由新聞 (Hong Kong Free Press) [HKFP 的郵寄地址 - 請自行查詢官網確認] 或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求更正/移除關於 [你的姓名/機構名稱] 的報導 - [報導標題] (發佈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尊敬的香港自由新聞編輯部: 本人/本機構 [你的姓名/機構名稱],謹就貴機構於 [YYYY年MM月DD日] 發佈,標題為「[完整且準確的報導標題]」的文章(原文連結:[完整的文章URL連結]),提出正式請求,望貴機構予以嚴肅考慮 [**選擇一:更正報導中不實資訊] 或 [選擇二:移除整篇報導/移除報導中特定段落或個人資料**]。 **[選擇一:請求更正事實性錯誤]** 我們發現該報導中存在以下**事實性錯誤**: 1. **錯誤陳述:** [清晰、具體地指出錯誤的句子或段落]。 * **實際事實:** [提供準確的事實,並簡潔說明]。 * **證據:** [提供可驗證的證據,例如:官方文件掃描/連結、公開記錄連結、權威第三方報告、清晰可辨的時間/地點證明等。請確保證據直接反駁錯誤點]。 2. **錯誤陳述:** [如有更多錯誤,請逐一列出]。 * **實際事實:** [說明]。 * **證據:** [提供]。 * ... (依此類推) 這些錯誤對本人/本機構的 [聲譽/業務/個人生活等] 造成了 [具體說明負面影響,例如:誤導公眾、導致誤解、潛在的聲譽損害等]。懇請貴機構基於新聞準確性的原則,儘速對上述錯誤進行更正,並在文章顯著位置(如開頭或錯誤段落處)刊登更正啟事,說明原始錯誤及修正後的內容。 **[選擇二:請求移除內容 (需有更強理由)]** 我們請求移除該整篇報導 / 移除報導中涉及本人/本機構的特定段落(特別是 [指明具體段落]) / 移除報導中披露的本人敏感個人資料(包括 [具體列出資料,如:完整身份證號碼、住址、非公開的聯絡方式、醫療記錄等]),理由如下: 1. **涉及個人隱私侵權 / 違反「起底」條例:** 報導中披露的 [具體個人資料] 與公共利益無關,且其披露構成對本人隱私的嚴重侵犯。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相關反「起底」法規,此類資料的發佈可能構成違法。此資訊的持續存在對本人造成 [具體說明損害,如:安全威脅、精神困擾、騷擾等]。 2. **資訊已過時且持續存在造成不當損害:** [說明報導內容為何已過時,例如:法律程序已完結且結果不同、相關情況已徹底改變]。雖然報導在發佈時可能屬實,但資訊的持續公開和可搜尋性,在當前情況下對本人造成 [具體且嚴重] 且不合理的損害,而公眾持續知曉此過時資訊的公共利益已顯著降低。 3. **報導基於不實資訊(且無法簡單更正):** 如整篇報導的核心立論或大部分內容基於已被證明虛假或誤導的資訊(請提供**強有力證據**),且更正無法充分消除其造成的嚴重負面影響。 4. **法院命令 (如適用):** 若已取得法院命令要求移除內容,請清楚說明命令內容並附上副本。 **我們理解並尊重貴機構的新聞自由與存檔原則。然而,基於上述 [簡述理由,如:事實錯誤的嚴重性 / 對個人隱私的明確侵犯及潛在法律風險 / 過時資訊造成的持續且不當損害],我們強烈敦促貴機構重新評估該報導的持續公開狀態,並採取上述請求的 [更正/移除] 行動。** 我們願意提供進一步的資訊或證據以協助貴機構的評估。懇請貴編輯部審慎考慮本請求,並儘快告知處理決定。 感謝您撥冗閱讀此信。期待您的回覆。 此致 [你的手寫簽名] (如為郵寄信件) [你的印刷體姓名/機構授權代表姓名] [你的職稱 (如適用)]
撰寫請求信的關鍵要點:
- 明確具體: 精確指出有問題的內容(URL、標題、日期、具體段落/句子/資料)。
- 陳述理由: 清晰說明請求更正或移除的原因(事實錯誤?隱私侵權?過時造成不當損害?)。
- 提供證據: 這是成功與否的關鍵! 提供無可辯駁的證據支持你的主張(文件、連結、記錄)。對於事實錯誤,證據必須直接反駁報導內容;對於隱私,需說明為何該資料敏感且與公共利益無關。
- 保持專業理性: 避免情緒化、威脅或侮辱性語言。以事實和理據說服編輯。
- 說明影響 (可選但有力): 合理說明該報導對你造成的具體且真實的負面影響(如聲譽損害、精神壓力、實際損失)。
- 理解新聞原則: 在信中表明你理解新聞自由和存檔的重要性,解釋為何在此特殊情況下應例外處理。
三、 成功刪除/修改案例分析
重要提示: 真正的成功案例細節通常因隱私和媒體政策不會公開。以下是基於常見可能成功的情境構建的模擬案例,用以說明何種理由和證據較有說服力:
- 案例一:修正事實性錯誤 (常見且較易成功)
- 情境: 報導指稱「A 先生於 X 日期因 Y 罪名被逮捕」。實際上,A 先生當日僅被邀請協助調查,並未被正式逮捕,且最終未被起訴。
- 行動: A 先生委託律師,通過 HKFP 的聯絡郵箱發送正式請求信。
- 關鍵證據: 提供警方出具的證明文件(顯示其當日狀態為「協助調查」而非「被捕」),以及律政司發出的「不予起訴通知書」副本。
- 結果: HKFP 編輯部核實證據後,確認報導存在事實錯誤。編輯部決定在原文中顯著位置(例如在相關段落後或文章末尾)加入「更正啟事」,明確說明「原文稱 A 先生被捕有誤,實為協助調查且未遭起訴,特此更正並致歉」,同時可能修改原文中錯誤的措辭並標註已更正。整篇文章未被移除,但錯誤得到修正並公開說明。
- 案例二:移除敏感個人資料 (基於隱私/反起底條例)
- 情境: 在一篇關於某社會事件的報導中,因編輯疏忽或消息源提供,意外包含了當事人 B 女士的完整住宅地址和私人手機號碼(非公開資訊)。B 女士非公眾人物,且該資訊與報導核心內容無直接關聯。B 女士因此收到騷擾電話。
- 行動: B 女士親自撰寫清晰請求信給
[email protected]
。 - 關鍵證據:
- 明確指出報導中具體包含其地址和手機號碼的段落。
- 說明其非公眾人物,該資訊非自願公開。
- 提供騷擾電話的記錄截圖(需隱藏其他無關隱私)。
- 援引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相關反「起底」條文,指出此類披露可能違法並造成傷害。
- 結果: HKFP 編輯部審核後,認同該敏感個人資料的披露屬疏忽,且不符合公共利益,並對 B 女士造成困擾。編輯部決定修改原文,刪除 B 女士的完整地址和手機號碼,可能用「[某區]」代替地址,完全刪除號碼。原文主旨得以保留,但侵權的個人資訊被移除。
- 案例三:基於法院命令要求移除 (強制性)
- 情境: C 公司在一起已完結的訴訟中被 HKFP 報導。後經上訴,C 公司最終勝訴,原判決被推翻。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命令相關媒體應移除基於原錯誤判決的不實報導,以避免持續損害 C 公司聲譽。
- 行動: C 公司的律師將法院的最終判決書(包含移除命令的段落)正式發送給 HKFP 編輯部及法律部門(如有)。
- 關鍵證據: 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最終判決書副本(清晰標示出要求移除相關報導的命令部分)。
- 結果: 面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院命令,HKFP 通常會遵守,移除相關的特定報導文章。這是因為不遵守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 案例四:移除極度過時且造成顯著不公內容 (極難成功,需強力論證)
- 情境: 一篇十多年前的舊報導涉及 D 先生(當時是青少年)的一件輕微且已解決的過失(例如:年少時的小偷竊行為,已受懲處且多年無任何不良記錄)。該報導現在在網路搜尋 D 先生的名字時排名極高,嚴重影響其就業和社會關係,而事件本身已毫無當前公共意義。
- 行動: D 先生提供詳盡陳述,強調資訊極度過時、事件輕微性、多年清白記錄、持續造成的具體嚴重損害(如多次求職被拒記錄),並論證公眾持續知曉此資訊已無任何合理公共利益。
- 關鍵證據: 無犯罪記錄證明書(良民證)、求職被拒的相關溝通記錄(需保護對方隱私)、社區服務證明等,證明其已改過自新多年。此類請求難度最高,HKFP 基於存檔原則很可能拒絕。 若 D 先生能證明報導中有具體事實錯誤(例如誇大了事件嚴重性),則請求更正該錯誤點的成功機會會比要求整篇移除高很多。
總結與重要提醒
- 移除新聞報導是例外,非常態: HKFP 和其他嚴肅新聞機構的首要責任是準確記錄事件並維護新聞存檔。刪除文章需有極其充分且符合其編輯政策及法律規定的理由。
- 事實錯誤是突破口: 確保內容準確是媒體的核心義務。若能證明存在具體、可驗證的事實錯誤,要求更正是最有希望成功的途徑。
- 隱私與法律是強力論據: 若內容涉及非法披露敏感個人資料(尤其符合反起底定義) 或存在誹謗嫌疑(需法律支持),或有生效的法院命令,則要求移除或修改特定內容的成功率會顯著提高。
- 證據是成敗關鍵: 任何請求都必須附上清晰、有力、直接相關的證據。空口主張幾乎不會被接受。
- 尋求法律諮詢: 若情況嚴重(如涉及誹謗、嚴重隱私侵犯),在聯絡媒體前諮詢律師是明智之舉。律師能以更正式、更具法律份量的方式溝通,甚至發律師信或採取法律行動。
- 保持耐心與專業: 編輯部可能需要時間審核你的請求。保持溝通渠道暢通,理性回應任何後續詢問。
- 網路存檔 (Internet Archive): 即使 HKFP 移除了原文,文章可能已被「互聯網檔案館」(Internet Archive’s Wayback Machine) 等第三方網站存檔。要求這些第三方移除存檔副本是另一個更複雜的過程,且成功率通常更低。
處理負面新聞報導是一個複雜且敏感的過程。理解媒體的原則,聚焦於事實和證據,並通過正確的官方管道理性溝通,是提高你請求獲得正面回應可能性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