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解,新聞就能撤下嗎?

如果和解,新聞就能撤下嗎?

如果和解,新聞就能撤下嗎?如何具體請求?
法律實務 × 協商策略 × 完整操作指南
一、和解能否撤下新聞?關鍵取決於「三要素」
和解後新聞能否下架,並非單純取決於雙方意願,而是受以下因素制約:
1. 法律基礎
- 若報導 完全合法且屬實(例如揭露企業逃稅的政府裁罰書),媒體無義務撤稿,法院也可能認定撤稿違反「公共利益」。
- 若報導 部分不實或侵權(例如捏造當事人財務狀況、未經同意公開醫療紀錄),和解撤稿可能性較高。
2. 媒體動機
- 商業型媒體:可能為避免訴訟成本或換取合作資源(如廣告、獨家專訪)接受撤稿。
- 權威媒體:為維護公信力,通常僅願「更正錯誤段落」而非全篇下架。
3. 公共利益爭議性
- 涉及公眾利益(如食安問題、貪腐案件):法院傾向保護媒體監督權,撤稿難度高。
- 純屬私人糾紛(如個人感情糾葛):較易透過和解處理。
二、如何具體請求撤稿?5大實戰步驟
▶ 步驟1|蒐集證據,評估法律弱點
目標:確認報導的「可攻擊性」,作為協商籌碼。
操作重點:
- 公證侵權內容:
- 使用「網頁時光機」(Wayback Machine)或截圖工具(如Fireshot)保存證據,並至公證處辦理時效認證。
- 紀錄報導的 擴散範圍(轉載平台、社群分享次數),量化損害。
- 分析法律瑕疵:
- 委任律師確認報導是否違反:
-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需證明媒體「明知不實仍惡意散布」。
- 《民法》第195條(人格權侵害):例如錯誤指控婚外情、洩漏個資。
- 關鍵文件:政府證明、第三方報告(如財報審計、醫療診斷書)。
- 委任律師確認報導是否違反:
▶ 步驟2|啟動法律程序,創造協商壓力
策略選擇:
法律行動 | 適用情境 | 操作技巧 |
---|---|---|
民事訴訟 | 報導造成商譽損害 | 起訴時同步請求「假處分」,要求法院命媒體暫時下架報導 |
刑事告訴 | 報導涉誹謗或個資外洩 | 利用檢警調查施壓,迫使媒體主動求和 |
行政檢舉 | 報導違反新聞倫理(如未平衡查證) | 向NCC(台灣)或相關主管機關投訴,要求裁罰媒體 |
注意要點:
- 民事訴訟中,可主張「報導不實」且「損害難以彌補」,依《民事訴訟法》第538條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快速下架爭議內容。
- 若媒體拒絕和解,持續訴訟將消耗其資源,提高其妥協意願。
▶ 步驟3|設計「誘因型」和解條件
協商核心:提供媒體「利益交換」,而非單方面要求。
條款設計建議:
- 撤稿義務條款:
- 明確約定下架範圍(原文、轉載連結、社群貼文)。
- 要求提供「刪除證明」(如後台操作截圖、平台確認函)。
- 利益交換條款:
- 原告放棄部分賠償金。
- 提供媒體獨家專訪權、產業數據授權。
- 承諾未來合作(如活動贊助、專家諮詢)。
- 違約懲罰條款:
- 若媒體未履約,需支付懲罰性賠償(建議為原求償金200%-300%)。
- 禁止重新發布相同內容。
禁忌條款:
- 要求媒體承認「惡意報導」(易導致破局)。
- 限制未來報導自由(可能被法院認定無效)。
▶ 步驟4|簽署「保密且可執行」的和解協議
實務操作:
- 公證強化效力:
- 將和解書送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未來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公證法》第13條)。
- 保密條款:
- 約定雙方不得對外透露和解條件,避免輿論反彈(如被質疑「黑箱下架」)。
- 分階段履行:
- 例如:媒體先下架50%轉載連結 → 原告撤回告訴 → 媒體刪除剩餘內容。
▶ 步驟5|監控執行與輿論善後
確保撤稿徹底:
- 技術監測:
- 使用工具(如Google Alerts、Mention)追蹤關鍵字,確認報導已下架。
- 檢查「網頁快取」(Cached Pages)是否殘留紀錄。
- 法律反制:
- 若媒體反悔,持公證和解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法》第128條)。
輿論控管:
- 主動發布聲明:
- 強調「誤會已解」,而非「掩蓋真相」(例如:「雙方經溝通確認部分資訊有誤,特此澄清」)。
- SEO負面壓制:
- 大量發布正面新聞,將原報導擠出搜尋結果第一頁。
三、成功率評估 & 風險控管
1. 影響成功率的4大因素
因素 | 說明 | 提升技巧 |
---|---|---|
證據強度 | 能證明媒體「未合理查證」或「惡意扭曲」 | 蒐集記者通聯紀錄、內部文件 |
媒體屬性 | 商業媒體比權威媒體易妥協 | 鎖定小型媒體優先突破 |
公關手腕 | 能否提供媒體想要的資源 | 以「獨家內幕」交換撤稿 |
公共利益 | 爭議是否涉及大眾權益 | 強調「報導已無持續公開必要」 |
2. 三大風險與解方
風險 | 情境 | 應對策略 |
---|---|---|
媒體反悔 | 簽約後拒絕下架 | 1. 聲請強制執行 2. 向記者公會投訴違反自律規範 |
公眾質疑 | 撤稿被視為「掩蓋真相」 | 1. 發布「部分和解內容」自清 2. 邀請第三方單位背書(如公協會) |
第三方轉載 | 其他平台未同步刪除 | 1. 要求原媒體通知合作夥伴 2. 對轉載者發存證信函或另行提告 |
四、實務案例解析
案例1|企業商標侵權報導和解成功
- 背景:A媒體指控B公司仿冒國外品牌,後經查證為授權爭議而非仿冒。
- 操作:
- B公司提出授權合約公證本,提起民事訴訟求償5,000萬元。
- 協商後和解:A媒體下架報導並刊登澄清聲明,B公司放棄求償。
- 結果:報導下架,但部分外媒轉載仍存在,B公司啟動SEO壓制。
案例2|名人隱私外流和解失敗
- 背景:C媒體公開藝人病歷,藝人要求撤稿。
- 關鍵因素:
- 法院認定病歷屬「重大隱私」,判決媒體刪除報導。
- 媒體雖刪除原文,但網友備份持續流傳,藝人另訴請平台下架。
五、結論與行動清單
1. 法律面
- 優先確認報導「違法性」,委任律師擬定「以戰逼和」策略。
- 若報導屬實且涉公共利益,轉向「損害控管」而非強求撤稿。
2. 協商面
- 提供媒體「利益誘因」(如獨家合作、數據授權),避免情緒化交涉。
- 分階段設定條件(先更正 → 後刪除),降低媒體抗拒。
3. 公關面
- 同步準備「撤稿失敗」的輿論應變方案(如澄清網站、KOL合作)。
- 定期發布企業ESG報告,累積社會信任資本。
最終建議:
- 和解撤稿是「戰術手段」,企業應以「合法合規」為根本,減少負面新聞風險。
- 若無法完全下架,透過「事實澄清」與「聲量引導」,將傷害最小化。
(聲明:本文僅供策略分析,具體操作請依專業律師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