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誹謗訴訟律師提起訴訟的指南
如果您受到網路誹謗或誹謗,並正在考慮提起誹謗訴訟,那麼在聘請誹謗訴訟律師代表您時,您可能會不知該去哪裡尋找以及要問什麼問題。 提起誹謗訴訟的決定不應掉以輕心。聘請誹謗訴訟律師至關重要,他必須在您所在國家/地區擁有提起誹謗訴訟的豐富經驗,真正了解代理的目標,並知道何時適合探索訴訟替代方案來解決您的誹謗問題。 在 WebRto,我們擁有在 26 個州和 12 個國家提起數百起誹謗訴訟的豐富經驗。我們知道如何從網路上刪除誹謗性內容、識別匿名誹謗者以及了解這一高度微妙的法律領域的來龍去脈。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解釋: 目錄 誹謗訴訟律師做什麼 誹謗法是一個高度專業化的法律領域。網路誹謗是一個更專業的子領域,並且由於與版權和互動式電腦服務法等許多其他法律領域的交叉而常常變得複雜。 誹謗律師在幫助您收集證據、制定法律策略以及增加在誹謗訴訟中獲得成功結果的機會方面具有無價的價值。最終,聘請律師可以節省您的時間和金錢。 誰在誹謗訴訟中承擔舉證責任? 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必須提供足夠有說服力的證據來證實其主張的法律要素。在民事案件中,原告負有舉證責任。在誹謗案件中,原告必須滿足的舉證責任才能勝訴,這取決於原告的社會地位。 私人人物與公眾人物 誹謗案件中公眾人物和私人人物之間的差異出現在 1964 年最高法院審理的《紐約時報公司訴沙利文案》中。 最高法院強調,私人人物 和公眾人物應區別對待。 這是因為私人對隱私有更高的期望。他們是普通人,沒有讓自己成為公眾爭議的一部分,或至少無意。換句話說,他們從來沒有想過要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然而,公眾人物因其顯赫的地位而使自己成為公眾爭議的一部分或引起公眾的猜測。公眾人物的例子包括: 正因為如此,有兩個標準。公眾人物必須證明被告在發表誹謗性言論時確實存在惡意或魯莽無視。真實惡意是指被告明知其虛假或出於真實惡意或忽視其真實性而發表該聲明。 私人人士的舉證責任較低,只需證明被告的行為屬於普通過失。普通過失是指被告未能採取謹慎的人在相同情況下會採取的合理預防措施。 有時某人是否是公眾人物是顯而易見的。例如,美國總統顯然是一個公眾人物。然而,有時卻不那麼明顯。例如,大學教授通常可能不符合公眾人物的定義。但是,如果那位教授將自己捲入有關特定主題的激烈公開辯論中,那麼出於該辯論的目的,她可能會被視為公眾人物。 網路誹謗訴訟需要什麼樣的律師? 誹謗法非常細緻且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