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他人名譽的依據有哪些?
如果您或您的企業成為虛假陳述的目標,那麼在探索法律選擇和提起訴訟之前,了解誹謗的依據非常重要。區分日常批評和可採取法律行動的誹謗是實現言論自由和保護個人名譽之間平衡的關鍵。 誹謗他人名譽的依據有哪些? 誹謗的理由主要有四個關鍵要素。首先,必須有一個被當作事實呈現的虛假陳述。第二,必須將該聲明傳達或發布給第三方。第三,該聲明的發布有錯誤,至少是疏忽。第四,該虛假陳述已經對陳述主體造成了損害。 在本文中,我們將深入探討誹謗罪的基本要素及其意義。 目錄 什麼是誹謗? 當向第三方發布有關個人或企業的虛假事實陳述,從而損害其聲譽時,就會發生誹謗。這種行為可以表現為多種形式,從被錯誤地指控在工作中存在不專業行為到企業被錯誤地指控從事不道德行為。無論針對的是個人或公司,誹謗都有可能造成嚴重的聲譽損害。 誹謗他人性格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誹謗性言論主要有兩種形式:有聲誹謗,即口頭誹謗;文字誹謗,即書面或出版的誹謗。 書面誹謗的例子包括: 對於口頭誹謗,例子可能包括: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我們解釋常見誹謗案例的綜合指南。 在誹謗人格索賠中你需要證明哪些要素? 在誹謗他人名譽索賠中,具體的法律要求可能因國家而異,但通常有四個核心要素(有時是五個),原告必須確立這些要素才能成功辯護誹謗或誹謗案件。 通常,原告需要證明: 最終,誹謗訴訟的有效性取決於案件的確切事實、所使用的確切語言以及陳述的虛假性。重點在於剖析這些要素以建立令人信服的論點。 關於原告的虛假事實陳述 任何誹謗索賠的基石都是斷言有關您或您的企業的陳述是客觀虛假的。一個言論要被視為誹謗,它就不可能是真實的,因為事實是防止誹謗的絕對依據。然而,在這種情況下,真相與謊言之間的區別並不總是那麼簡單。 要理解什麼是真實陳述或虛假陳述,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誹謗性言論也必須「與原告有關」,這意味著它能讓聽眾或讀者合理地理解該言論是關於某個人的。然而,如果一個理性的人能夠理解這是關於原告的,那麼即使沒有明確指出個人或企業的名字,仍然可能被訴諸法律。 這項要素通常可以阻止團體起訴誹謗,除非聲明中明確指出或暗示團體內的特定個人。赫德-德普案凸顯了誹謗案件的複雜性,尤其是當言論與原告之間的聯繫不是明顯的,而是從更廣泛的情況中推斷出來的。 出版品:傳達給第三方 任何言論要構成誹謗,必須已經發表,也就是說已經傳達給第三方或被第三方讀到。如果誹謗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