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的 5 個要素:您必須證明什麼才能贏得訴訟
如果您是虛假和破壞性言論的受害者,您可能想知道自己是否面臨誹謗案件。身為一名在數十個國家/地區提起過數百起誹謗訴訟的誹謗律師,我分析的第一件事就是這種情況是否符合誹謗的五個法律要素。為了使您的誹謗訴訟成功,您必須證明以下內容: 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則不存在可提起訴訟的誹謗索賠。我將在下面更詳細地解釋這些限定符。 目錄 什麼是誹謗? 誹謗是一種虛假陳述,作為損害第三方聲譽的事實。它包括書面誹謗(書面誹謗性言論)和口頭誹謗(口頭誹謗性言論)。雖然「誹謗」一詞經常與書面誹謗和口頭誹謗互換使用,但誹謗實際上是更廣泛的法律概念,包括這兩種類型的聲譽損害。 誹謗主要受國家/地區法律管轄,每個國家/地區都有自己特定的法規和判例法先例。一般來說,誹謗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這是一種民事錯誤,導致某人遭受傷害,並導致實施不法行為的人承擔法律責任。 誹謗造成的傷害可能會造成有形的經濟損失以及精神痛苦等非經濟損失。誹謗受害者可以尋求補償性賠償,以彌補實際損失,並且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有權獲得懲罰性賠償,以懲罰被告的特別惡劣行為。 誹謗罪的五要素是什麼? 資訊圖表:證明誹謗所需的 5 個要素 要素 1:出版物 誹謗性言論必須公開或傳達給第三方。根據誹謗法,「發表」僅意味著該聲明被非聲明者或該聲明所涉及的任何人聽到或閱讀。 沒有要求列印該報表。誹謗性言論可以在任何媒體上發表,例如報紙或書籍,可以發佈在網上,甚至可以向他人大聲說出。該聲明只需傳達給第三人即可滿足此要素。參見史密斯訴馬爾多納多案,72 Cal。應用程式.第 4 期 637、645(1999 年)。 要素 2:識別 誹謗性言論必須明確指出原告的身分。雖然識別受害者的最簡單方法是透過姓名,但也可以透過職位、照片或其他上下文詳細資訊或描述來識別一個人。例如,「X 公司執行長挪用資金」的聲明可能被認為充分識別了一方,即使沒有明確指出該人的名字。關鍵問題是一個有理智的人是否會理解該陳述指的是原告。請參閱Elias v. Rolling Stone LLC,872 F.3d 97(2d Cir. 2017)。 要素 3:造成傷害 有關言論必須對個人聲譽造成某種類型的可衡量的損害,而不僅僅是令人不快、煩人、令人厭煩或尷尬。誹謗性的言論往往會使原告遭受羞辱、仇恨、嘲笑或蔑視,或試圖損害其業務或聲譽。一些言論,例如嚴重犯罪或不當性行為的指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