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屬實的話算誹謗嗎?真相作為誹謗的辯護 – 2024
由於誹謗的可行主張只有在發布虛假事實斷言時才會出現,因此事實是一種可以且通常在法庭上主張的辯護。 實質真理是公認的標準。不需要絕對的真理。只要有爭議的陳述基本上是真實的,僅微小的錯誤就不足以支持主張。 一般來說,原告要想在誹謗訴訟中勝訴,所涉及的陳述必須至少能夠被證實是虛假的。因此,即使某個陳述是虛假的,如果沒有方法證明該陳述是虛假的,誹謗索賠也很難追究。 分析有時取決於陳述的上下文。例如,「勒索者」、「叛徒」、「騙子」、「詐騙」、「偷竊」和「犯罪活動」等術語的誹謗性質可能會根據其發布的上下文而有所不同。這些陳述的可操作性將取決於它們是否是對事實的錯誤斷言,或者只是公共評論中通常使用的誇大事實。 許多國家/地區也承認暗示或含沙射影的誹謗。在這種情況下,某個陳述可能看起來是正確的,但其預期的含義或暗示是錯誤的。由於發布者打算傳達的正是這種暗示或影射的聲明,因此該聲明可能是可行的。 但是,當這些陳述基本上真實且沒有虛假暗示時,無論它們對您的聲譽有多大損害,都不會提出可行的誹謗索賠。這並不是說真實的陳述不能引起其他一些訴訟理由,例如隱私侵權。但誹謗依賴虛假。沒有虛假,沒有誹謗。 在本文中,我們將討論誹謗的原則,並解釋真相如何為誹謗主張提供辯護。 目錄 什麼是誹謗以及為什麼它是非法的? 誹謗法保護社會在防止和糾正因虛假和誹謗性言論而造成的聲譽攻擊方面的普遍而強烈的利益。正如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史都華在1966 年恰當地指出的那樣,法律保護名譽免受誹謗性謠言的影響只不過是「我們對每個人的基本尊嚴和價值的基本概念——這是任何有序自由的體面制度的根源」 」。 誹謗性言論不受憲法保護,因為此類言論干擾了思想市場尋求真相的功能,並且對個人聲譽造成了難以修復的傷害。 儘管我們的社會極度尊重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原則,但同樣重要的是要認識到,憲法不能用作明確免疫誹謗性言論的盾牌,無論誹謗性言論在何處發表、由誰發表。言論自由權利從來沒有、也從來沒有打算對那些因散播假訊息而受到傷害的人關閉法院的大門。 鑑於網路時代的出現,誹謗和其他非特權言論的武器化程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長期以來公認的司法救濟主張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只要敲擊幾下鍵盤,整個世界就永遠成為一個人的觀眾,而一個謊言很容易導致持續且無法彌補的傷害。 誹謗有哪些類型? 誹謗性言論有兩種類型:口頭誹謗和書面誹謗。書面誹謗是指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