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律師等專業人士遭LINE群組誹謗,律師處理專業名譽受損的特別求償
名譽無價:醫師、律師等專業人士遭LINE群組誹謗之法律攻防與特殊求償實務 前言:數位社群時代的專業信譽危機 在通訊軟體高度普及的今日,LINE群組已成為資訊傳遞、意見交流的重要場域。然而,其便利性與私密性亦使其淪為不實言論與惡意攻擊的溫床。對於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高度依賴「專業信譽」的從業人員而言,LINE群組內的誹謗言論,其殺傷力往往不亞於公開媒體。這類言論可能在同業社群、社區住戶群、甚至是家長群組中迅速擴散,對當事人的社會評價、業務收益及精神狀態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 本文旨在深入探討專業人士面對LINE群組誹謗時,所能採取的法律行動,特別是針對「名譽受損」此一特殊損害,如何透過民事、刑事及行政途徑進行有效救濟與求償。 壹、法律定性:LINE群組誹謗的法律構成要件 要啟動法律程序,首先必須確認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法律層面上的「誹謗」。無論是民事上的侵權行為,還是刑事上的妨害名譽罪,其核心皆在於「意圖散布於眾」與「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一、 LINE群組是否屬於「公然」或「散布於眾」? 這是LINE群組誹謗案件中最常被爭執的要點。實務見解認為,LINE群組雖然形式上為私人聊天室,但若群組成員人數眾多,或成員間沒有特殊信賴關係(如家庭群組),群組內的發言即可能被認定具有「公開性」。 二、 「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的界線 法律保障言論自由,但並非所有言論都受保護。 貳、刑事告訴權的行使:以刑逼民的传统策略 對於專業人士而言,提起刑事妨害名譽告訴,通常是首要且必要的步驟。 一、 刑法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之選擇 二、 告訴流程與證據保全 三、 檢察官起訴後的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告訴成功的優勢在於「附帶民事訴訟」。一旦檢察官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審理,被害人即可向受理刑事訴訟的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並可免繳一筆為數不小的民事裁判費。這對求償金額可能甚高的專業人士而言,是重要的成本考量。 參、民事求償的核心:財產上損害與非財產上損害(慰撫金) 民事賠償是名譽受損的最終救濟手段。醫師、律師的求償策略,應圍繞在如何量化「名譽損失」。 一、 財產上損害的舉證 這是最困難但求償金額可能最高的部分。專業人士必須證明「因為這次的誹謗,導致我收入減少」。 二、 非財產上損害(慰撫金)的酌定標準 這部分即俗稱的「精神賠償」,法院通常考量以下因素: 三、 […] …
LINE群組轉傳誹謗訊息,轉傳者也有事嗎?
在當今數位化社會中,LINE已成為台灣民眾最廣泛使用的即時通訊軟體之一。無論是家庭群組、朋友群組還是工作群組,每天都有數以億計的訊息在流傳。然而,隨著這種便利而來的是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在LINE群組中轉傳可能涉及誹謗的訊息,轉傳者是否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這個問題不僅關乎法律解釋,更涉及數位時代的公民責任與道德判斷。本文將從法律、社會、心理和實務等多個面向,深入探討這個與每個LINE使用者息息相關的重要議題。 壹、法律基礎:誹謗罪與相關法條的深入解析 要理解轉傳誹謗訊息的法律責任,首先必須了解我國刑法中的誹謗罪相關規定。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這裡有幾個關鍵要素需要特別注意:「意圖散布於眾」是指行為人有將訊息傳播給不特定多數人或特定多數人的意圖;「指摘或傳述」包括主動指控和被動轉傳兩種行為;「足以毀損他人名譽」則是指內容會降低社會對被害人的評價。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310條第2項特別針對「散布文字、圖畫」的行為加重處罰,這正是因為文字和圖畫的傳播範圍更廣,影響更深遠。在LINE群組中轉傳訊息,正是屬於「散布文字、圖畫」的範疇。 此外,刑法第311條規定了誹謗罪的免責條件,包括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利益者;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者;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載述者。這些免責條件在實務上的認定相當嚴格,並非隨意可以引用。 除了刑法之外,民法第184條關於侵權行為的規定也與此密切相關:「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換言之,轉傳誹謗訊息者,除了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外,還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貳、轉傳行為在法律上的定位:從「單純傳播」到「共同侵權」 許多人誤以為,自己只是「轉傳」訊息而非原創者,應該不需要負擔法律責任。這種觀念在法律上是完全錯誤的。在司法實務中,轉傳誹謗訊息的行為通常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或「幫助犯」。 從刑法角度來看,轉傳者與原始發送者可能構成共同正犯或幫助犯。如果轉傳者與原始發送者有共同的犯意聯絡,即明知訊息為誹謗內容仍故意轉傳,則可能被認定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