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hreads上以「聽說」開頭的發言是否算誹謗?律師解析傳述行為的責任
在Threads上以「聽說」開頭的發言是否算誹謗?律師解析傳述行為的責任 在社群媒體已成為現代人主要資訊交流平台的時代,每一個按鍵發出的貼文、每一則留言,都可能在法律的天秤上產生輕重不一的效應。其中,Meta公司旗下的新興社群平台「Threads」(俗稱串串),因其與Instagram高度連動、以文字對話為核心的特性,迅速累積大量用戶。用戶在平台上熱烈討論時事、分享生活、甚至揭露所謂「內幕」時,經常以「聽說」、「據傳」、「網友表示」等詞彙作為開場白。然而,這種看似保留、不負責任的「傳述」行為,是否就能夠成為免責的護身符?當所「聽說」的內容涉及對他人名譽的貶損時,是否構成法律上的誹謗? 本文將從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出發,結合實務見解與法院判決,深入剖析在Threads這樣的社群平台上,以「聽說」開頭的發言所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我們將完整詳細地說明誹謗罪的構成要件、傳述行為在法律上的定位、可能主張的免責抗辯,以及最終可能面臨的民事與刑事責任。透過這篇文章,讀者將能清楚理解網路言論的界線,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能避免誤觸法網。 一、 法律基本概念:什麼是誹謗?—從刑責與侵權行為談起 要判斷「聽說」是否構成誹謗,首先必須釐清法律上對於「誹謗」的定義。在我國法律体系中,誹謗的責任主要分為兩個層面:刑事上的「誹謗罪」與民事上的「侵權行為」。 (一) 刑事誹謗罪:以刑罰懲罰惡意散布 我國的刑法中,對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設有處罰規定,主要規定於刑法第三百十條: 從上述條文可以歸納出刑事誹謗罪的幾個核心構成要件: (二) 民事侵害名譽權:填補損害與回復名譽 除了刑事責任,散布不實或貶損他人名譽的言論,更常見的是構成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被害人可依民法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了解上述基本法律架構後,我們就可以將焦點放回本文的核心問題:在Threads上說「聽說」,到底算不算「傳述」?算不算誹謗? 二、 「聽說」一詞的法律定性:是免責盾牌還是欲蓋彌彰? 許多人在轉述未經證實的消息時,習慣加上「聽說」、「謠傳」、「網路上有人在說」等前綴詞,認為這樣一來,話是別人說的,自己只是轉述,責任不應該在自己身上。然而,在法律實務上,這種「傳述」行為本身,就可能構成誹謗。 (一) 「傳述」本身就是一種散布行為 回顧刑法第310條的定義,其客觀行為包含「指摘」與「傳述」。立法者特意將「傳述」也納入處罰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