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影片侵犯名譽權?律師教你如何合法要求刪除
TikTok影片侵犯名譽權?律師教你如何合法要求刪除

TikTok影片侵犯名譽權?律師教你如何合法要求刪除
在當今這個注意力經濟的時代,TikTok以其強大的演算法和病毒式傳播能力,成為了資訊擴散最快的平台之一。然而,這種便利性也像是一把雙面刃。當有人未經同意,將帶有侮辱、誹謗或不實指控的影片上傳至TikTok時,其對個人名譽的殺傷力是核彈級的。你可能在一覺醒來後,發現自己成為了全网嘲笑的對象,或是被莫須有的罪名纏身,生活、工作、人際關係均受到毀滅性打擊。
面對這樣的情況,憤怒與焦慮是人之常情,但更重要的是冷靜、理智地採取「合法」行動。本文將從法律實務的角度,深入剖析名譽權的定義、TikTok平台的法律責任,並提供一套完整、按部就班的策略,教您如何有效地要求侵權影片下架,甚至在必要時,透過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清白與尊嚴。
第一部分:深入理解「名譽權」在法律上的界線
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必須先清楚了解您手中的法律武器究竟是什麼。在台灣,名譽權的保護主要散見於《民法》與《刑法》之中,兩者的目的與救濟方式有所不同。
1. 《民法》上的名譽權侵害:追求金錢賠償與回復名譽
- 法律依據: 主要為《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 構成要件:
- 有不法行為: 行為人作出了侵害您名譽的行為,例如:陳述不實之事(誹謗)、或使用貶抑性言詞(侮辱)。
- 導致名譽受損: 該行為足以讓社會上不特定多數人對您的社會評價產生負面觀感。
- 行為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 您的名譽損害確實是因該TikTok影片所導致。
- 行為人具有故意或過失: 對方是明知故犯,或應注意而未注意其言論的真實性與適當性。
- 救濟方式:
- 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例如因謠言導致您被公司解雇的薪資損失、業務訂單取消的營業損失等。您需要負舉證責任,證明這些損失與影片的直接關聯性。
- 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名譽受損所帶來的精神痛苦、失眠、焦慮等。金額由法官斟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受害程度而定。
- 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是極其重要的一環。法院可判決行為人必須在特定平台(如TikTok或其個人主頁)刊登「道歉啟事」或「澄清聲明」,其內容、刊登位置、期間及方式需經法院認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見解認為「道歉」涉及行為人自我羞辱,故「回復名譽」的方式需以「洗刷污名」為目的,而非強制道歉,因此實務上多以「判決書摘要」或「澄清聲明」為主。
2. 《刑法》上的名譽罪章: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 法律依據: 主要為《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與第310條「誹謗罪」。
- 公然侮辱罪(第309條): 指的是在「不涉及事實陳述」的情況下,公然對他人進行「抽象謾罵」或「人身攻擊」。例如在TikTok影片中罵人「垃圾」、「人渣」、「廢物」等,屬於對人格的蔑視與汙衊。此罪為「告訴乃論」,需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 誹謗罪(第310條): 指的是「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重點在於「陳述的內容是虛偽的」。例如在影片中指控您「偷竊公司財物」、「考試作弊」、「從事不法行為」等,而這些事情並非事實。同樣為告訴乃論之罪。
- 免責條件(第310條第3項): 對於誹謗罪之事,若能證明其為真實,且與公共利益相關,则不罰。但純屬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此外,第311條也規定了諸如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利益所做的善意言論等免責情況。
- 救濟方式: 行為人可能面臨「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罰。對被害人而言,提起刑事告訴的目的除了懲罰行為人外,更重要的是利用「以刑逼民」的策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附帶提起民事賠償請求,此舉可節省裁判費的支出。
3. 民事與刑事的交叉運用策略
實務上,被害人通常會選擇「民刑事併行」。先提出刑事告訴,利用檢警的調查權(可向TikTok調閱使用者IP、帳號資訊等)找出匿名加害人,並在偵查或審理過程中,同時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這是一套非常有效的組合拳。
第二部分:TikTok平台的法律地位與其責任歸屬
許多受害者會直覺地認為「TikTok放任這些影片流通,也應該負責」。這個想法部分正確,但法律上有嚴格的界定。
1. 平台並非「內容提供者」,而是「網路中介服務」
根據台灣的《著作權法》及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SA)等國際趨勢,TikTok這類平台在法律上被定位為「網路中介服務提供者」。原則上,對於用戶上傳的內容,平台不負事前審查的義務。這背後的邏輯是為了保障言論自由與網路產業的發展,否則平台將因龐大的審查成本與法律風險而無法運作。
2. 「通知-取下」機制是關鍵
平台免責的前提,在於建立了有效的「通知-取下」機制。當權利人發現侵權內容時,可以向平台發出正式通知,平台在接獲通知後,若認為內容確實涉嫌侵權,則有義務迅速將該內容移除或封鎖,否則就會與直接侵權人負連帶責任。
TikTok的侵權檢舉機制:
TikTok應用程式內建了檢舉功能。您可以透過以下步驟進行:
- 找到侵權影片,點擊分享箭頭旁的「…」或「檢舉」按鈕。
- 選擇檢舉原因,例如「誹謗或侮辱」或「仇恨行為」等。
- 依照指示填寫詳細情況。
這個方法簡單快速,適合處理明顯的侵權內容。然而,它的缺點在於: - 平台自主判斷: TikTok的審核團隊擁有最終決定權,他們可能因對當地法律不熟悉或判斷標準不同,而拒絕您的檢舉。
- 缺乏強制力: 這僅是平台內部的自律機制,並非正式的法律程序。
3. 如何對TikTok發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通知」?
若要強化您的請求,使其從「使用者檢舉」升級為「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您應該準備一份嚴謹的書面文件。這份文件不僅能提高影片下架的機率,更是後續法律訴訟中的重要證據,證明您已盡力防止損害擴大。
一份合格的法律通知應包含以下要素:
- 您的個人資料: 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電子郵件。
- 明確的權利聲明: 明確指出您是哪一部TikTok影片的當事人,您的「名譽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
- 侵權內容的具體指認: 提供侵權影片的完整URL連結、TikTok帳號名稱、影片上傳時間、以及影片中具體侵害您名譽的言論內容(最好能逐字摘錄,或提供影片逐字稿)。
- 不實陳述的具體說明: 針對影片中的不實指控,逐一提出事實澄清與反證。例如,對方指控您在某日偷竊,您應提出該日您根本不在現場的證明(如打卡記錄、監視器畫面、人證等)。
- 法律依據的援引: 明確寫出您主張的法律權利,例如:「該影片內容已涉嫌違反《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及《民法》第195條對名譽權之侵害。」
- 明確的請求: 要求TikTok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後「X小時內」(例如24或48小時)依據「通知-取下」原則,將該侵權影片下架。
- 後續法律行動的預告: 表明若平台未在期限內處理,您將依法追究TikTok公司的連帶法律責任。
- 附上證據: 將所有能證明對方言論不實的證據(如對話記錄、照片、文件等)一併附上。
- 寄送方式: 使用「存證信函」掛號寄至TikTok在當地法律要求下公告的聯絡地址,或寄送電子郵件至其官方指定的權利侵害通知信箱,並務必保留發送紀錄。
第三部分:律師手把手教戰:從蒐證到提告的完整流程
當發現名譽被侵害時,請勿驚慌,立刻按照以下步驟行動:
步驟一:冷靜、全面、即時的「證據保全」
這是所有後續法律行動的基石,一旦影片被刪除或設定為私密,證據就消失了。
- 完整錄影: 使用手機或其他錄屏軟體,從打開TikTok App開始,搜尋到該帳號,點開影片,並完整錄下影片的播放過程、下方的留言數、愛心數、分享數,以及上傳者的帳號名稱。這能證明該影片確實「公開」於TikTok平台上。
- 網頁存證: 使用「網頁時光機」(Web Archive)等服務,輸入影片網址進行存檔。或者,可以使用國內公證人提供的「網頁存證服務」,其法律證明力最高。
- 下載影片: 透過合法的第三方工具下載原始影片檔案,確保畫質清晰。
- 記錄擴散狀況: 截圖記錄影片的觀看次數、按讚數、留言內容與分享次數,這些是評估損害範圍、請求精神慰撫金的重要依據。
步驟二:發送存證信函與法律通知
- 對行為人發送存證信函: 如果您知道對方是誰,應先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行為人。內容應載明侵權事實、要求其在期限內(例如三日內)刪除影片、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否則將依法追訴。此舉有中斷時效、促成和解、以及作為法庭上證明對方「惡意」的證據等多重效果。
- 對TikTok發送正式法律通知: 如上節所述,準備嚴謹的書面通知,要求平台下架影片。
步驟三: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訴訟
若前述步驟無效,或侵害情節重大,應立即啟動司法程序。
- 提出刑事告訴:
- 撰寫告訴狀: 委託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將行為人(若不知名,可先列「不詳姓名者」)與TikTok平台(因其未下架影片,可能涉有幫助侵權之嫌)列為被告。
- 遞狀地檢署: 將告訴狀、您蒐集的所有證據(光碟、截圖、存證信函副本、發給平台的通知副本等)一併遞交至地檢署。
- 警方報案: 亦可直接至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防制官)報案,完成筆錄。
- 偵查程序: 檢察官將會分案偵辦,傳喚雙方到案說明,並可能向TikTok調閱使用者註冊資料(如IP位置、手機號碼等),以查明行為人真實身分。
- 提起民事訴訟:
- 計算求償金額: 與律師詳細討論,計算您所遭受的財產損失(需單據證明)與精神慰撫金(依受害程度酌定)。
- 撰寫起訴狀: 向管轄之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之聲明應包括:請求被告賠償金額、請求被告在TikTok個人主頁刊登判決書摘要或澄清聲明至少30日等。
- 利用「附帶民事訴訟」: 在刑事案件起訴後,於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省去一審的裁判費。
第四部分:特殊情境與進階法律策略
情境一:加害人匿名,該怎麼辦?
這是網路訟爭最常見的困境。解決方法是:
- 先告「不詳姓名者」: 在刑事告訴狀中,先以「不詳姓名之TikTok使用者」為被告。
- 請求檢察官調查: 請求檢察官向TikTok(或其母公司字節跳動)發出調查函,要求提供該帳號的註冊資訊、登入IP位址、綁定的手機或電子郵件等。
- 由IP追人: 取得IP位址後,再向該IP所屬的網路服務提供商(如中華電信)調閱申請人資料,從而鎖定實際的行為人。
情境二:對方主張「言論自由」或「我說的是事實」如何反駁?
- 舉證責任轉換: 在誹謗罪中,當您證明對方的指控足以損害您的名譽後,舉證「所言為真實」的責任就落在對方身上。如果對方無法提出確切證據,其主張便不成立。
- 區分「事實」與「意見」: 「他偷了錢」是事實陳述,需要證明;「我覺得他是個人品低下的人」是意見表達,雖可能構成侮辱,但判斷標準不同。您需要論證,即使是意見表達,也已逾越合理評論的範圍,純屬人身攻擊。
- 強調「與公共利益無關」: 如果對方的言論純屬您的私生活領域(如感情糾紛、家庭問題),與社會公益無涉,則即便他證明為真實,仍可能構成誹謗罪。
情境三:預防勝於治療——日常的數位足跡管理
- 審慎設定隱私: 將個人社交帳號設定為私人,謹慎接受好友邀請。
- 避免在網路上洩露過多個人資訊: 減少被惡意人士作為造謠素材的機會。
- 與親友建立良好溝通: 若感覺有糾紛發生,提前與身邊的人說明,建立防火牆,讓不實謠言難以侵入您的核心社交圈。
結語:捍衛名譽是一場不容退讓的戰役
在數位時代,名譽是個人最珍貴的無形資產之一。當有人在TikTok這類具有龐大影響力的平台上,肆意踐踏您的名譽時,沉默與隱忍只會讓加害者更加肆無忌憚。法律,是文明社會賦予我們最強大的自衛武器。
整個維權過程雖然耗時費力,從證據保全、發函警告、平台檢舉到正式提告,每一步都需要耐心與專業知識。強烈建議您,在情況發生時,不要獨自面對,應立即諮詢並委任專業的律師。律師不僅能為您提供正確的法律策略,更能成為您心理上的強大後盾,陪伴您走過這段艱難的時期,最終讓真相得以彰顯,讓您的名譽得以回復,讓加害者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您的尊嚴,值得您奮力守護。立即下架TikTok影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