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人網中刪除判決書的方法

從法律人網中刪除判決書的方法

關於如何從「法律人」(www.lawplayer.com)網站刪除(遮蔽)判決書的詳細指南,包含流程、聯絡方式、成功案例說明。
如何從「法律人」網站移除(遮蔽)判決書?完整流程、聯絡方式與實務探討
前言
「法律人」(www.lawplayer.com)是台灣知名的法學資料庫,彙整了各級法院的裁判書(判決書、裁定書等)。這些公開的司法文書雖然有助於司法透明與法學研究,但對於當事人而言,個人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部分遮蔽)、涉案細節等敏感資訊暴露在網路上,可能造成隱私困擾、名譽損害,甚至影響生活與工作。因此,許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會尋求將特定判決書從搜尋引擎或資料庫中移除或遮蔽。本文將詳細說明針對「法律人」網站的操作流程、聯絡方式、法律依據與實務考量。
重要觀念澄清:資料庫本身 vs. 資料來源
- 「法律人」的角色: 「法律人」本身並非判決書的「原始發布者」或「官方持有者」。它是一個民間建置的資料庫平台,其判決書來源主要是從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或其他公開管道抓取、整理而來。
- 源頭在司法院: 真正擁有裁判書電子檔並負責公開與管理的是司法院及各級法院。因此:
- 直接要求「法律人」刪除「單一」判決書內容是困難且效果有限的。 即使「法律人」應要求移除了某份判決書,只要司法院官網上該判決書仍公開且可被搜尋,「法律人」或其他資料庫未來仍有可能重新抓取到。
- 最根本且有效的方法,是向「判決書的發布機關」(即作出該裁判的法院)或「司法院」申請將該裁判書從「公開範圍」中移除或進行「更嚴格的遮蔽處理」。 一旦源頭的司法院系統將該判決書下架或進行更徹底的遮蔽(例如完全遮蔽當事人姓名),「法律人」等民間資料庫在後續更新抓取資料時,自然就無法取得該份判決書,或者只能取得已高度遮蔽的版本。
核心策略:向司法院申請判決書不公開或強化遮蔽
因此,從「法律人」移除判決書的關鍵步驟,在於成功向司法院/原裁判法院申請將該判決書自公開資料庫中移除或進行更嚴格的個資遮蔽。
申請流程(向司法院/原裁判法院)
- 確認資格與事由:
- 申請人: 通常是判決書中的當事人(原告、被告、告訴人、被害人等)或其法定代理人。利害關係人(如受判決內容嚴重影響的第三人)在證明其利害關係後,也可能申請。
- 法定事由(依據): 主要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20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豁免公開事由)。常見可申請移除或強化遮蔽的事由包括:
- 涉及少年事件(依法本就不公開)。
- 涉及家事事件(如離婚、親權、監護等,常涉及高度隱私)。
- 涉及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等案件(保護被害人)。
- 案件當事人為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依法其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應予遮蔽)。
- 涉及證人保護法相關案件。
- 公開判決書有侵害當事人或第三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其他重大利益之虞(需具體說明風險,如遭報復、歧視、嚴重影響工作生活等)。
- 判決書內容包含過於詳盡的個人私密生活細節,公開顯有損當事人隱私權且無公益必要性。
- 已逾一定年限(如5年、10年以上)的輕微案件,當事人主張公開已無公益必要且持續造成其困擾(此點較難,需強力舉證)。
- 其他依法得不予提供或應限制公開之情形。
- 準備申請文件:
- 申請書: 清楚載明:
- 申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
- 欲申請移除/遮蔽的判決書案號、股別、宣判日期、當事人姓名(即申請人自己在判決中的角色)。
- 具體明確的申請事由: 說明符合上述哪一項法定事由?為什麼公開該判決書會對你造成具體的損害或風險?(例如:求職遭歧視、被騷擾、影響家庭生活、暴露被害人身份等)。「覺得丟臉」通常不是足夠強的理由,必須連結到具體的損害或法律規定的保護類型。
- 申請範圍: 是請求「整份判決書完全不公開」?還是「針對特定個人資料(如姓名、地址、身分證號碼)進行更徹底的遮蔽」?後者較常見也較易成功。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若為法定代理人)。
- 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如非當事人本人申請)。
- 相關佐證資料: 能證明你所述損害或風險的證據(非絕對必要,但有助於說服)。例如:因判決曝光遭解雇的證明、被騷擾的記錄、診斷證明(若造成心理壓力)、證明案件性質敏感的文件等。
- 判決書全文影本(標示出需遮蔽的具體資訊)。
- 申請書: 清楚載明:
- 遞交申請:
- 遞交單位:向「作成該判決的法院」或「司法院」提出申請。
- 向原法院遞送: 通常較直接。查詢該判決書是哪個法院(地院、高分院、最高法院)的哪個股別作出的,將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至該法院的「書記處」或「訴訟輔導科」,並註明「申請判決書不公開/強化個資遮蔽」。
- 向司法院遞送: 可郵寄至「司法院資訊處」或透過司法院網站相關管道(如有提供線上申請表單)。司法院是最終管理法學檢索系統的單位。
- 方式: 建議使用雙掛號郵寄,保留寄送憑證。部分法院可能提供臨櫃收件。
- 遞交單位:向「作成該判決的法院」或「司法院」提出申請。
- 審查與決定:
- 法院或司法院收到申請後,會審酌你提出的事由、證據,並衡量「個人隱私保護」與「司法公開透明」之間的公益平衡。
- 審查時間長短不一,可能數週至數個月。
- 承辦人員可能會聯繫申請人補充說明或資料。
- 結果通知:
- 無論核准與否,法院或司法院通常會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
- 若核准:
- 若核准「不公開」,該判決書將從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中完全移除,民間資料庫(如法律人)在下次更新時就無法再取得此筆資料,該判決書連結也會失效。
- 若核准「強化遮蔽」,司法院會在其系統內對判決書中的特定資訊(如姓名、地址、身分證號)進行更徹底的技術遮蔽(如用更多*號取代)。民間資料庫在下次更新時,抓取到的就會是這個已強化遮蔽的版本。
- 若駁回: 通知書會說明駁回理由。申請人可視情況考慮是否提起行政救濟(如訴願)。
「法律人」網站的聯絡方式(輔助性)
如前述,直接要求「法律人」移除單一判決書效果有限且非源頭。但若你已成功說服司法院將該判決書下架或進行了官方認可的強化遮蔽,而「法律人」網站上仍顯示舊的、未遮蔽或未下架的版本時,可以嘗試聯絡「法律人」:
- 聯絡管道:
- 網站客服信箱/表單: 這是最主要的管道。請仔細查找「法律人」網站底部的「聯絡我們」、「客服信箱」、「問題回報」等連結。通常會要求提供:
- 你的姓名與聯絡方式。
- 具體要處理的判決書連結(URL)或案號。
- 說明你已向司法院申請並獲得核准移除/強化遮蔽的證明(例如提供司法院的核准函文號或掃描檔,至關重要!)。
- 清楚要求他們依據司法院的最新狀態,移除該筆資料或更新為遮蔽後的版本。
- 電話詢問(若有提供): 網站上若有客服電話,可先致電詢問處理此類問題的流程和所需文件。
- 網站客服信箱/表單: 這是最主要的管道。請仔細查找「法律人」網站底部的「聯絡我們」、「客服信箱」、「問題回報」等連結。通常會要求提供:
- 注意事項:
- 沒有司法院的官方核准證明,直接要求「法律人」刪除內容,成功的機率非常低。他們沒有義務自行判斷個案是否應下架。
- 即使提供證明,「法律人」更新資料庫也需要時間(取決於他們的資料抓取頻率)。
- 此動作是「輔助性」的,目的是在司法院源頭生效後,加速民間資料庫的更新或移除殘留舊資料。源頭處理才是根本。
成功案例探討與實務難度
- 較易成功的案例類型:
- 少年事件: 依法本就不公開,申請移除幾乎都會核准。
- 家事事件(特別是涉及未成年子女): 法院通常較重視隱私保護,強化遮蔽(如完全隱匿當事人及子女姓名)成功率較高。
- 性侵害、性騷擾被害人: 法律有明文保護規定,申請將被害人姓名及足資識別資訊徹底遮蔽的成功率高。有時整份判決書會做較嚴格處理。
- 依法應保護之證人。
- 案件性質極度敏感,公開有立即人身安全風險者: 如涉及重大組織犯罪且當事人配合偵審、家暴被害人等。需提供強力證據證明風險。
- 難度較高的案例:
- 單純的民事糾紛(如債務、買賣): 法院通常認為公開的公益(契約自由、交易安全等)大於個人隱私,除非能證明有特殊重大損害(如極度詳盡暴露財務狀況、健康隱私,且造成具體嚴重後果)。
- 普通刑事案件(如竊盜、傷害): 除非符合被害人保護要件或有特殊情節(如輕微初犯且已過多年),否則法院傾向維持公開。
- 僅以「名譽受損」、「求職不順」為由: 此理由過於普遍,法院會嚴格審查是否達到「重大損害」程度,且需證明與判決書公開有直接因果關係。難度較高。
- 申請完全移除(不下架)而非強化遮蔽: 法院對「完全不下架」的標準非常嚴格,通常限於法定不公開案件或有極高度風險者。「強化遮蔽」是較務實且成功率較高的選擇。
- 關鍵成功因素:
- 事由符合法律明確規定或保護精神。
- 具體說明公開造成的「具體損害」或「真實風險」,而非籠統感受。
- 提供相關佐證(如有)。
- 申請書撰寫清晰、有理有據。
- 申請「強化遮蔽」通常比「完全移除」更容易被接受。
其他替代或輔助方案
- SEO負面訊息處理: 若無法成功從源頭下架判決書,可尋求專業的「搜尋引擎優化」(SEO)公司,嘗試將該判決書在Google、Bing等搜尋引擎的搜尋結果排名壓到後面幾頁,降低被一般人輕易搜尋到的機會。這需要技術和持續操作,且非根治之道(判決書仍在網路上),但能降低曝光度。需注意選擇正當、合法的SEO服務商。
- 網路平台申訴: 如果判決書內容被不當轉載、節錄或扭曲在論壇、部落格、新聞網(非「法律人」這類資料庫)上,可依據《個資法》嘗試向該網路平台(如PTT、Dcard、新聞網站)提出申訴,要求下架該則貼文或刪除敏感個資。平台通常有其申訴機制。
總結建議
- 認清源頭: 欲有效從「法律人」移除判決書,關鍵在於成功向司法院或原裁判法院申請將該判決書自官方公開資料庫移除或進行官方認可的強化遮蔽。
- 評估事由: 仔細檢視你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或實務上認可的移除/遮蔽事由(如少年、家事、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具體重大風險)。諮詢律師評估成功率。
- 準備完善申請: 撰寫詳實的申請書,具體說明損害風險,附上必要文件,向正確的法院單位提出。
- 耐心等待審查: 司法行政程序需要時間。
- 輔助聯絡「法律人」: 在獲得司法院核准後,再憑核准證明聯絡「法律人」客服,請求他們更新資料庫或移除殘留舊檔。
- 務實選擇: 了解「完全移除」難度高,「強化遮蔽」是更常見的結果。若無法從源頭處理,可考慮SEO降低搜尋能見度作為輔助。
請務必注意: 司法文書的公開有其重要的公益價值。申請移除或遮蔽是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但法院會嚴格審查其必要性與比例原則。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能更精準評估個案狀況、撰寫有力的申請書,提高成功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