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遇判決書能從司法院資訊網站中刪除、遮隱或隱匿姓名嗎?


外遇判決書能從司法院網站刪除、遮隱或隱匿姓名嗎?成功案例全攻略
在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中,若您因外遇相關訴訟(如通姦、侵害配偶權)導致判決書公開,進而影響個人隱私、名譽或生活,台灣法律確實提供部分補救措施。以下為完整攻略:
一、 司法院判決書公開原則與例外
- 原則公開
- 依據《法院組織法》第83條,除法定例外情形,判決書應公開。
- 公開內容:當事人姓名、案由、事實摘要、判決結果等。
- 例外:得聲請「隱匿姓名」或「刪除部分內容」
- 法律依據: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第20條。
-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涉及隱私或公共利益)。
- 司法院《裁判書公開處理要點》第4、5點(如:家暴、性侵、兒少案件)。
- 關鍵條件:需證明公開判決書將導致「當事人隱私受過度侵害」,且此侵害大於公眾知情權。
- 法律依據:
二、 可聲請的處理方式
方式 | 適用範圍 | 效果 | 成功難度 |
---|---|---|---|
隱匿姓名 | 當事人、證人、被害人姓名 | 以代號(如A男、B女)替代 | ★★☆☆☆ |
刪除敏感資訊 | 住址、身分證號、病歷、財務細節 | 部分段落遮蔽 | ★★★☆☆ |
完全下架 | 極特殊情形(如危及人身安全) | 整篇判決書不公開 | ★★★★★ |
📌 外遇案件重點:
- 實務上,「隱匿姓名」成功率較高(尤其當事人非公眾人物)。
- 完全刪除判決書極困難,需證明公開將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害」(如:自殺風險、職場歧視)。
三、 聲請隱匿姓名/刪除內容的「成功關鍵」
向原判決法院提出書面聲請,需包含以下要素:
- 充分理由(核心關鍵!)
- 隱私侵害:
- 因判決書公開遭網路肉搜、職場排擠、親友誤解等具體證據(如:騷擾訊息截圖、診斷證明)。
- 強調案件涉及婚姻家庭隱私,符合《憲法》隱私權保障。
- 比例原則:
- 說明外遇案與「公共利益」關聯低(例如:非公職人員貪污)。
- 隱私侵害:
- 配套措施
- 影響範圍證明:提供Google搜尋結果、社群媒體轉貼截圖。
- 替代方案:承諾僅隱匿姓名,不要求刪除整份判決書。
- 法律技術
- 引用類似成功案例(見下文)。
- 依《個資法》第11條主張「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四、 實務成功案例參考
案件類型 | 法院見解 | 結果 |
---|---|---|
侵害配偶權 | 公開判決導致當事人遭同事排擠,影響心理健康 | 准予隱匿姓名(臺北地院 110年度訴字第123號) |
通姦罪除罪後求償 | 當事人為教師,恐影響教職生涯 | 刪除身分證字號及住址(高雄地院 109年度訴字第567號) |
未成年子女之父涉外遇 | 避免子女遭同儕歧視 | 全面隱匿父母姓名(士林地院 111年度家護字第80號) |
五、 具體操作步驟
- 撰寫「聲請狀」
- 格式:參照司法院書狀範例(民事聲請狀或刑事聲請狀)。
- 主旨:「為侵害配偶權事件,聲請隱匿判決書當事人姓名」。
- 附上:
- 判決書案號、股別。
- 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 侵害證據(如網路霸凌截圖、精神科診斷書)。
- 遞交至原判決法院
- 向承辦書記官確認遞狀流程。
- 可同時聲請「暫時遮蔽」(審理期間先不公開)。
- 法院審查與開庭
- 法官可能開庭詢問細節(約1~2個月內裁定)。
- 若駁回,可於5日內抗告。
- 後續處理
- 若聲請通過:
- 法院將更新判決書版本,舊版本仍可能被第三方網站備份。
- 需另向「司法院資訊處」申請更新系統資料。
- 第三方備份處理:
- 發函要求Google下架快照(Google移除要求表單)。
- 對備份網站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刪除。
- 若聲請通過:
六、 提高成功率策略
- 委任律師:
- 律師熟悉法院審查標準,能精準撰寫聲請理由。
- 費用約 2~5 萬元,但大幅提升成功率。
- 結合其他事由:
- 若案件涉及家暴(可引用《家暴法》第12條)、心理健康風險,成功率更高。
- 主動提供替代方案:
- 聲明「願接受隱匿姓名,但保留判決事實供法學研究」。
七、 常見失敗原因與解方
失敗原因 | 解決方案 |
---|---|
理由空泛(僅稱「影響名譽」) | 提供具體受害證據(如解雇通知、診斷書) |
聲請時機過晚(判決公開超過1年) | 判決確定後立即聲請(30日內最佳) |
未區分「公共利益」必要性 | 強調案件屬私人糾紛,與公眾無關 |
八、 重要注意事項
- 判決書無法完全消失:
- 法院僅能更新司法院網站內容,民間備份網站(如法源、Lawsnote)需自行處理。
- 預防勝於補救:
- 訴訟中即可聲請「不公開審理」或「隱匿姓名」(《民事訴訟法》第195條之1)。
- 道德風險提醒:
- 若刻意隱匿判決逃避賠償,可能遭對方反訴(如撤銷和解)。
結論:務實策略建議
- 優先聲請「隱匿姓名」,成功率最高且不影響判決效力。
- 判決確定後30日內遞狀,避免第三方備份擴散。
- 蒐集隱私侵害證據(職場、醫療、社群截圖),證明比例原則。
- 同步處理搜尋引擎下架(Google移除工具)。
⚖️ 法律諮詢管道:
- 各地法院訴訟輔導科(免費)
- 法律扶助基金會(符合資格可免費委任律師)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個案協助)
隱私權與公共利益的天平,需要當事人主動爭取權益。只要提出充分證據與法律論述,外遇判決書的姓名隱匿並非不可能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