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權在香港的Google搜尋結果有用嗎

被遺忘權在香港的Google搜尋結果有用嗎

在香港,「被遺忘權」在Google搜尋結果中的適用性非常有限,主要原因是香港目前並未像歐盟那樣通過專門法律(如GDPR)確立「被遺忘權」。以下是具體分析:
1. 法律基礎薄弱
- 香港現行法例:
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主要規範個人資料的收集和使用,但未明確賦予「被遺忘權」。根據條例第26條,個人可要求資料使用者更正或刪除不準確的資料,但這僅限於資料本身存在錯誤或過時,而非單純因個人希望「被遺忘」而要求刪除。 - GDPR不適用於香港:
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允許公民要求刪除與自身相關的數據(包括搜尋結果),但此權利僅適用於歐盟居民或針對歐盟境內的服務。香港用戶無法直接援引GDPR要求Google刪除結果。
2. Google的政策與實踐
- 全球性政策:
Google在處理刪除搜尋結果的請求時,主要依據當地法律和其自身政策。對於香港用戶,若提出的刪除請求不符合GDPR或當地法律(如涉及誹謗、隱私侵權等),Google通常不會主動刪除。 - 依賴司法途徑:
若個人能通過香港法院起訴並獲得判決(例如證明某些搜尋結果構成誹謗或侵犯隱私),Google可能會根據判決結果移除連結。但這需要耗時且成本高昂的法律程序。
3. 實際案例與效果
- 成功率極低:
根據公開資訊,香港極少有用戶成功通過《私隱條例》要求Google刪除搜尋結果的案例。多數情況下,除非涉及明確的非法內容(如兒童性虐待材料),否則Google傾向於維持資訊可訪問性。 - 地域限制問題:
即使Google因應其他地區法律(如GDPR)刪除某些歐盟地區的搜尋結果,這些內容仍可能在香港的Google版本(如Google.com.hk)顯示。
4. 替代解決方案
- 向網站源頭要求刪除:
更有效的方法是直接聯繫發布資訊的網站,要求其刪除內容。若源頭刪除,Google搜尋結果通常會隨之更新。 - 網絡聲譽管理:
部分公司提供「網絡聲譽管理」服務,通過優化正面內容來降低負面資訊的搜索排名,但這不涉及直接刪除結果。
總結
在香港現行法律框架下,「被遺忘權」對Google搜尋結果的影響微乎其微。除非未來香港修法引入類似GDPR的權利,或個人能通過司法途徑證明具體內容的非法性,否則僅憑現有法律和Google政策,用戶難以有效要求刪除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