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 X 上有關醫療糾紛的片面負面推文可否要求平台平衡報導
在 X 平台上發現片面負面的醫療糾紛推文,能要求平台平衡報導嗎?完整法律與實務解析 當你是一位醫師、護理師,或是醫院的公關人員,某天早上打開 X(原 Twitter),發現一則推文正在迅速擴散——內容是一位患者或家屬泣訴自己在診所遭受的不當對待,指控醫師態度惡劣、誤診延誤、甚至手術失敗。推文下方滿是義憤填膺的留言,媒體也開始私訊詢問事件細節。然而你細看後發現,那則推文只呈現了極其片面的事實,忽略了關鍵的醫療判斷與病人本身的高風險因子。你想要求 X 平台把「另一邊的說法」也一起放上去,至少達到某種平衡報導,可能嗎? 這幾乎是每一個醫療從業人員在數位時代的夢魘。法律上、實務上,這條路遠比想像中困難。本文將從台灣法律、平台政策、言論自由與實戰策略四個維度,進行徹底拆解,讓你在面對這類危機時,不再只能無助地被輿論吞噬。 一、X 平台上的內容,誰該負責? 1.1 X 平台不是報紙,也不是電視台 釐清基本角色非常重要。在台灣的法制脈絡下,報紙、電視等大眾媒體受到《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等規範,負有所謂的「答辯權」或「平衡報導」義務。簡言之,如果媒體報導對某人的權益產生重大負面影響,被報導者可以要求媒體給予相當的篇幅或時段進行答辯,或者媒體本身就有義務呈現多方觀點。 但 X 平台並不屬於上述任何一種「媒體」。它是一個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在台灣目前尚未通過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中被定義為「儲存、傳輸或連結他人提供之資訊的服務」。它自己不生產內容,只是讓使用者發布文字、圖片、影片。因此,傳統媒體那套「必須平衡報導」的遊戲規則,原則上不直接適用在它身上。 1.2 從美國《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看平台責任的基調 全球多數社群平台的責任設計,都深受美國 1996 年《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Section 230 of the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影響。該條文明確表示:「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不應被視為其他資訊內容提供者所提供之資訊的出版人或發表人。」白話文就是:平台不需要為用戶的貼文負連帶責任,即便那則貼文涉及誹謗、錯誤或極度偏頗。 X 的總部位於美國,其全球內容審核政策很大程度仍以 Section 230 為保護傘。只要平台沒有參與內容的創作,也沒有在收到法院命令後故意不理會,它幾乎不必為單一用戶的負面推文承擔任何法律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