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他人名譽的依據有哪些?

誹謗他人名譽的依據有哪些?

如果您或您的企業成為虛假陳述的目標,那麼在探索法律選擇和提起訴訟之前,了解誹謗的依據非常重要。區分日常批評和可採取法律行動的誹謗是實現言論自由和保護個人名譽之間平衡的關鍵。
誹謗他人名譽的依據有哪些?
誹謗的理由主要有四個關鍵要素。首先,必須有一個被當作事實呈現的虛假陳述。第二,必須將該聲明傳達或發布給第三方。第三,該聲明的發布有錯誤,至少是疏忽。第四,該虛假陳述已經對陳述主體造成了損害。
在本文中,我們將深入探討誹謗罪的基本要素及其意義。
目錄
- 什麼是誹謗?
- 在誹謗人格索賠中你需要證明哪些要素?
- 可阻止誹謗他人名譽索賠的辯護
- 如果你認為自己被誹謗了該怎麼辦
- 尋找誹謗律師協助你
- 我們可以協助調查您是否有有效的誹謗指控
什麼是誹謗?
當向第三方發布有關個人或企業的虛假事實陳述,從而損害其聲譽時,就會發生誹謗。這種行為可以表現為多種形式,從被錯誤地指控在工作中存在不專業行為到企業被錯誤地指控從事不道德行為。無論針對的是個人或公司,誹謗都有可能造成嚴重的聲譽損害。
誹謗他人性格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誹謗性言論主要有兩種形式:有聲誹謗,即口頭誹謗;文字誹謗,即書面或出版的誹謗。
書面誹謗的例子包括:
- 社群媒體貼文中分享假訊息以損害企業或個人聲譽。
- Yelp 或 Google 等平台上的不準確和惡意評論會扭曲客戶的體驗。
- 專門揭露欺騙或犯罪行為的網站上的虛假指控,可能毫無根據地指控不忠或非法活動。
- 新聞媒體中不正確或誤導性的文章,事實被扭曲或曲解。
對於口頭誹謗,例子可能包括:
- 在公開會議期間發表的誹謗性言論,即在觀眾面前發表虛假言論。
- 在直播中口頭指控某人行為不當或不道德。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我們解釋常見誹謗案例的綜合指南。
在誹謗人格索賠中你需要證明哪些要素?
在誹謗他人名譽索賠中,具體的法律要求可能因國家而異,但通常有四個核心要素(有時是五個),原告必須確立這些要素才能成功辯護誹謗或誹謗案件。
通常,原告需要證明:
- 對原告的事實作出了虛假陳述,
- 此聲明已傳達給第三方,
- 該聲明或傳達至少帶有疏忽性意圖,並且
- 給原告的聲譽造成了損害。
最終,誹謗訴訟的有效性取決於案件的確切事實、所使用的確切語言以及陳述的虛假性。重點在於剖析這些要素以建立令人信服的論點。
關於原告的虛假事實陳述
任何誹謗索賠的基石都是斷言有關您或您的企業的陳述是客觀虛假的。一個言論要被視為誹謗,它就不可能是真實的,因為事實是防止誹謗的絕對依據。然而,在這種情況下,真相與謊言之間的區別並不總是那麼簡單。
要理解什麼是真實陳述或虛假陳述,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 實質事實:一個陳述可能存在輕微的不準確之處,但仍被視為真實。聲明的本質才是最重要的。若核心內容屬實,一般不被視為誹謗。
- 觀點與事實:法院已經確定,受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觀點不能構成誹謗,除非其暗示了潛在的事實。這一差異在 Gertz v. Robert Welch, Inc., 418 US 323 (1974) 案中得到了特別討論。
- 過度概括:關於具體行動或行為的陳述如果屬於事實,則被視為真實。然而,如果誇大或暗示這些行為是習慣性的,而事實並非如此,則會導致該陳述變得錯誤。
- 演講者的信念:演講者對其陳述真實性的信念並不一定能保護他們免受誹謗。然而,無意的錯誤可能會影響對聲明發布疏忽的評估。
- 暗示誹謗:如果某些虛假陳述旨在傳達誹謗性內容,則可以暗示這些虛假陳述。
誹謗性言論也必須「與原告有關」,這意味著它能讓聽眾或讀者合理地理解該言論是關於某個人的。然而,如果一個理性的人能夠理解這是關於原告的,那麼即使沒有明確指出個人或企業的名字,仍然可能被訴諸法律。
這項要素通常可以阻止團體起訴誹謗,除非聲明中明確指出或暗示團體內的特定個人。赫德-德普案凸顯了誹謗案件的複雜性,尤其是當言論與原告之間的聯繫不是明顯的,而是從更廣泛的情況中推斷出來的。
出版品:傳達給第三方
任何言論要構成誹謗,必須已經發表,也就是說已經傳達給第三方或被第三方讀到。如果誹謗性言論傳達到誹謗者或被誹謗者以外的其他人,則無論傳播方式是私下還是公開,均可滿足此要求。僅原告和被告聽到或讀到的陳述並不達到誹謗的門檻。
至少屬於疏忽的過錯
在誹謗訴訟中,僅僅證明存在誹謗性言論是不夠的;原告還必須證明被告對該聲明具有一定程度的故意或過失。這涉及兩個關鍵的法律概念:疏忽和實際惡意。
為了滿足過失標準,私人人物原告(未被歸類為公眾人物的個人)必須證明被告對於陳述的真實性或虛假性粗心大意或不注意。這意味著被告在傳達訊息之前未能合理謹慎地核實訊息的準確性。
實際惡意的標準高於疏忽,適用於涉及公眾人物或公共關注問題的案件。當被告知道陳述是虛假的或不顧其真實性或虛假性而魯莽行事時,就會發生實際惡意。這意味著被告實際上知道該聲明不準確或對其真實性有嚴重懷疑,但仍繼續發表該聲明。
這些過錯要素——疏忽和實際惡意——對於確定誹謗案件的責任至關重要。他們強調了被告的心理狀態和他們對陳述真實性的態度的重要性。
損害原告聲譽
在誹謗訴訟中,原告必須證明誹謗性言論造成了聲譽損害,並導致損失。確定原告名譽損害的舉證責任取決於涉嫌誹謗的言論是否被歸類為「本身誹謗」或「事實誹謗」。
- 誹謗本身:在誹謗本身的案件中,可以根據指控的性質推定損害賠償。這些類型的虛假陳述被認為具有本質上的破壞性,例如對犯罪行為的虛假指控、患有令人厭惡的疾病或從事不當職業行為,因此法律允許我們「假定它具有破壞性」。
- 誹謗本身:在其他情況下,如果指控未被歸類為“本身誹謗”,法律將不會推定造成損害。原告必須更具體地指控所遭受的損害,並說明其因虛假陳述所遭受的損害及其金額。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我們的指南“什麼是誹謗本身?”「」。
可能引起有效誹謗索賠的例子
為了更好地理解什麼可能構成誹謗他人名譽索賠的理由,有必要認識到哪些情況可以導致合法索賠,哪些情況通常不會導致合法索賠。以下是可能構成有效誹謗索賠的一些範例:
- 工作場所中的虛假指控:如果一名員工被虛假指控偷竊其雇主的財物或存在不當行為,並且該指控被告知其他員工或第三方,則這可能構成有效的工作場所誹謗索賠。
- 媒體中的虛假陳述:虛假指控某人從事非法活動的新聞文章或部落格文章可能構成誹謗。關鍵在於所提供的資訊事實上並不準確,而不僅僅是負面意見。
- 虛假網路評論:發布虛假評論,聲稱某家企業從事詐欺或提供有害服務,如果不屬實,則可能構成誹謗。尤其是當這些言論是故意損害某人的名譽時,更是如此。
可阻止誹謗他人名譽索賠的辯護
誹謗法雖然旨在防止名譽損害,但也提供了多種辯護。這些誹謗辯護可用於否定索賠或減輕潛在的法律後果。了解這些辯護很重要,因為它們在影響訴訟結果方面發揮作用。
真相
被告可以採取的主要辯護之一就是所涉陳述的真實性。由於誹謗索賠的關鍵要素是陳述的虛假性,因此證明該陳述是真實的就可以了。這包括包含“輕微錯誤”但被認為“基本真實”的陳述,這意味著陳述的“要點”或“要點”是真實的。
例如,如果被告在 Facebook 上發文稱 Jane Doe 犯了盜竊罪,而且她確實被判犯有盜竊罪,則被告的陳述很可能不構成誹謗。在最初的投訴中,原告通常會聲稱被告的陳述是虛假的。
觀點
區分事實和觀點至關重要,因為觀點通常不構成誹謗。事實可以證明是真還是假,而觀點是一種無法客觀驗證的主觀信念。
例如,如果有人說某道菜太鹹了,這是個人口味的問題,無法客觀衡量。
特權
在誹謗法中,「特權」指的是特定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原本可能被視為誹謗的言論受到法律保護。大多數州承認各種類型的特權,但最突出的兩種是絕對特權和有條件特權。
絕對特權:這種特權可以完全免除誹謗責任,即使發言者確實有惡意。絕對特權通常與特定環境下的言論有關,例如:
- 司法程序,在審判或其他法律程序過程中所作的陳述受到保護。
- 涉及高層政府溝通的行政行動。
- 官方或準司法程序,其中在官方職責或角色背景下所作的陳述受到保護。
有條件特權:與絕對特權不同,有條件特權在更有限的情況下提供保護。它通常適用於聲明的受眾受到限製或公眾有利益要求公開交流的情況,即使資訊可能並不完全準確。
有條件特權的關鍵面向包括:
- 要求聲明是真誠作出的。
- 常見的情況是,雇主為員工提供推薦信,雖然需要誠實,但可能會存在一些主觀或不準確性。
- 例如,證人向警方舉報可能的犯罪行為,其重點在於溝通的重要性,而不是絕對的準確性。
有條件的特權通常需要在特定環境下的自由交流需求與不準確陳述的潛在危害之間取得平衡。透過承認這些特權,法律旨在保護特定情況下的重要溝通不受誹謗指控的恐懼所阻礙,同時仍然堅持真實性和名譽保護的重要性。
要了解更多特權辯護,請參閱我們的綜合文章「了解誹謗法中的特權辯護」。
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原告必須提出索賠的時間範圍。該期限因州而異,但通常為誹謗性言論發表或傳播後1 至 3 年。
了解訴訟時效對於誹謗案件的原告和被告來說都至關重要。原告需要了解這些時間限制,以確保他們在法律允許的期限內提出索賠。同時,被告可以以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稱超過訴訟時效的訴訟請求無效。
單一出版規則
誹謗的一個面向是,每次出版都可以被視為單獨的訴訟原因。這就是從法律角度來看在網路上分享誹謗內容有風險的一個主要原因。如果您重新發布誹謗性資料,您也可能被追究責任,並受到與最初發表該言論的人類似的對待。這種轉載概念意味著,每當有新的人傳播原始的誹謗言論時,就會被視為新的誹謗行為。
然而,有一個顯著的例外,即單一出版規則。根據這條規則,如果一份出版物被多個第三方同時閱讀,則根據訴訟時效 (SOL),該出版物僅被視為出版了一次。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訴訟指南》限制了原告針對單一誹謗事件提起多起訴訟的能力。該規則在保護聲譽的需要和防止過度訴訟之間取得平衡,確保法律發揮其目的,而不會鼓勵不當訴訟。
反 SLAPP 法規
反 SLAPP(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法規是旨在對抗 SLAPP 訴訟的法律保護。這些訴訟通常針對個人或組織因與言論自由權或向政府請願有關的行為而提起,通常是針對公眾關注的問題。 SLAPP 訴訟的目的通常不是在實質上贏得勝利,而是恐嚇被告或增加其法律費用,從而阻止他們參與受保護的活動。
反 SLAPP 法規旨在防止濫用法律制度。他們允許誹謗案的被告在訴訟早期階段提出動議,如果確定誹謗訴訟為 SLAPP,則可駁回訴訟。
如果你認為自己被誹謗了該怎麼辦
如果經過仔細評估後,您認為自己的誹謗索賠有效,並且沒有適用的辯護阻止您繼續進行,那麼您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來解決誹謗造成的傷害。這些措施旨在糾正您聲譽所受到的損害,並為您遭受的錯誤尋求適當的補救措施。
即使您的情況不構成有效的誹謗指控,您仍然可以採取實際措施來管理相關內容並減輕其影響。這些替代方案雖然不是正式的法律補救措施,但可以幫助控制損害並恢復您的聲譽,並且在適當的情況下無需律師的幫助即可進行。
保留誹謗證據
如果您懷疑存在誹謗,記錄並保存所有證據至關重要。證據可能有多種形式——線上貼文、文章、社群媒體內容或任何其他發表誹謗性言論的媒介。鑑於數位內容的臨時性,可能會被更改或刪除,因此擁有具體的記錄至關重要。
如果誹謗發生在網路上,請確保取得其內容和任何相關細節。其中包括發表聲明人的帳戶資料以及該聲明出現的網頁的URL。
雖然截圖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在法律背景下它們可能並不總是足夠的。使用 Page Vault 等專業的數位保存工具可以提供更強大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
另外,記錄您是如何意識到誹謗內容的。無論是透過Google Alert、電子郵件通知或第三方的訊息,保存這些通知的記錄都很重要。
聯繫作者
在可以確定誹謗性貼文的作者的情況下,直接談判是一種潛在的行動方案。這種方法包括聯繫作者並要求他們自願刪除違規內容。如果有必要,此請求可以附帶提及潛在的法律行動,特別是如果主機網站允許刪除此類內容。
然而,直接談判必須謹慎。與作者聯繫可能會使情況惡化,特別是如果處理不當的話。雖然直接談判可能是一種有效的策略,但應該清楚了解可能的風險和後果,最好是在法律顧問的指導下進行。
向發布誹謗言論的網路平台舉報
大多數線上平台(包括消費者評論和社群媒體網站)都有服務條款(ToS),所有使用者在創建內容時同意遵守該條款。這些服務條款指南通常可以在平台主頁的底部找到,並且不同平台的指南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評論或貼文不一定是事實虛假的,才會違反服務條款。基於觀點或真實評論可能會因多種因素而違反平台規則。
如果您懷疑某個內容違反了平台的服務條款,您可以將其舉報,以引起平台審核團隊的注意。該過程通常涉及透過平台提供的特定機制提交報告。由於這些團隊通常處理大量報告,因此請做好幾天到幾週的回應時間的準備。
獲得在這些問題上經驗豐富的律師的支持將會很有利。熟悉不同平台的報告流程和服務條款的法律專業人士可以更有效地指導您完成整個程序,從而增加獲得有利結果的機會。
解決誹謗他人的法律救濟
當誹謗性言論損害您的聲譽且其他措施不足以解決問題時,透過聘請律師尋求法律補救措施可能是最好的行動方案。
發送終止信函
停止並終止信函是解決誹謗問題的直接且通常有效的方法。這封信是向誹謗者發出的正式通知,要求他們停止違法行為並刪除任何誹謗內容。在許多情況下,這封信足以說服誹謗者刪除侵權材料,因為它強調了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與其他法律行動相比,該策略的優勢之一是相對簡單且具有成本效益。發出停止和終止信函通常不需要花費大量時間或資源。然而,有效的停止及終止信函需要豐富的專業知識。一封專業撰寫的停止和終止信函會更有分量、更有說服力,從而增加獲得有利回應的可能性。
提起誹謗訴訟
對於名譽受損的人來說,提起誹謗訴訟是重要的一步。經驗豐富的誹謗律師可以指導您了解複雜的法律體系並幫助您制定有效的策略。誹謗律師可以努力獲得法院命令,強制刪除有害內容,識別匿名誹謗者,並制止進一步的攻擊。
提起誹謗訴訟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旨在糾正所造成的傷害,並可以對未來的誹謗行為起到威懾作用。
誹謗他人可獲得哪些賠償?
在誹謗案件中,受害者或原告必須證明他們因誹謗性言論而遭受了特定的不利後果,才能獲得經濟賠償。可索賠的損害賠償範圍很廣,反映了誹謗對一個人的生活和生計的各種影響。
受害者可能尋求賠償的常見傷害類型包括:
- 金錢損失
- 收入減少
- 名譽受損
補償性損害賠償(也稱為實際損害賠償)
補償性損害賠償,也稱為實際損害賠償,旨在補償原告因誹謗而遭受的損害。這些損害通常分為兩種類型:特殊損害和一般損害,每種類型針對所造成損害的不同面向。
特殊損害賠償
特殊損害賠償是為了補償因誹謗造成的具體的、可量化的經濟損失。這可能包括收入減少、獎金損失、客戶流失或額外產生的費用。要索取特殊損害賠償,原告必須提供具體的證據,例如財務文件,來證明這些實際損失。在某些情況下,文件可能不夠充分,可能需要專家證人的證詞來建立誹謗言論與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之間的直接聯繫。
一般損害賠償
一般損害賠償是針對較無形的損害而判給的,例如誹謗造成的名譽損害或精神痛苦。一般損害賠償本質上很難量化,因為用金錢來衡量精神痛苦或名譽損害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法院承認這些困難,因此,證明一般損害賠償通常需要原告或專家證人的詳細證詞。
懲罰性賠償
在誹謗案中,如果被告的行為特別惡意、惡劣或肆意,則會判處懲罰性賠償。要獲得懲罰性賠償,原告必須滿足比補償性賠償更高的舉證標準。必須證明被告的行為是故意的,或罔顧陳述的真實性──法律上稱之為「實際惡意」。
透過要求證明存在實際惡意,法律確保懲罰性賠償只適用於誹謗不僅造成傷害而且具有高度過失的情況。
尋找誹謗律師協助你
誹謗法涉及各種細微因素,需要仔細考慮以確定您的索賠的可行性和潛在成功率。諮詢一位熟練的誹謗訴訟律師至關重要,因為他們在評估您案件的獨特方面擁有深厚的專業知識。他們可以幫助您確定您的索賠的優勢,並為對方可能提出的任何辯護做好準備。
誹謗律師的指導對於制定策略、指導法律程序以及最終解決您所遭受的傷害的解決方案至關重要。
如何找到誹謗律師來處理誹謗案件
如果您懷疑自己可能提出有效的誹謗索賠,則必須向精通該法律領域的律師尋求指導。經驗豐富的誹謗律師可以透過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例如陳述的性質、陳述的背景及其對您的影響)來幫助您了解索賠的可行性和強度。
首先研究專門從事誹謗法的律師。有許多州和國家律師資料庫,例如:
- Avvo,
- Martindale-Hubbell,
- Lawyers.com,
- FindLaw,
- SuperLawyers.com, 以及
- 您所在國家或當地的法律援助協會。
您也可以向朋友、同事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士尋求推薦。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我們關於在俄亥俄州、紐約州和美國尋找誹謗律師的綜合指南。
誹謗律師通常要花多少錢?
確定聘請誹謗律師的費用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而且會因多種因素而有所不同。雖然提供統一的估算具有挑戰性,但了解一般的定價結構有助於設定預期。
許多誹謗律師按小時收取服務費,特別是涉及訴訟的案件。就成本、時間和精力而言,訴訟往往是最耗費資源的服務。
律師通常會要求預先支付訴訟案件的聘金。這筆費用是律師在處理案件時提取的預付款。
例如,在 WebRto,對於訴訟事務,我們的最低聘請費通常為8,500 美元。並非所有公司都一樣,費用會根據公司的政策和案件的複雜性而有所不同。有些案件可能需要花費約 15,000 美元才能解決,每月費用在 1,000 美元到 3,000 美元之間。其他人的每月費用可能會超過 4,000 至 6,000 美元,僅總試驗費用就達到 30,000 至 60,000 美元甚至更多。
我們可以協助調查您是否有有效的誹謗指控
如果您成為誹謗的目標,可能很難知道該向何處求助以及如何繼續。在 WebRto,我們可以提供協助。我們經驗豐富的誹謗律師在處理台灣、香港和美國各地誹謗法、評估索賠的優點和缺點、探索訴訟替代方案以及提起訴訟(如有必要)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如果您認為自己的誹謗索賠理由有效,請在線聯繫我們或填寫我們的線上聯絡表,與我們聯絡以安排初步的無義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