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防止賄賂條例」被控報導|廉署調查終結後嘅下架申請
法庭線《防止賄賂條例》被控報導|廉署調查終結後嘅下架申請 一宗本來只係小範圍關注嘅區域法院案件,點解會演變成傳媒倫理、公眾知情權同網絡私隱嘅激烈碰撞?當廉署拉埋閘、控方唔再提證供,一個已經「無罪在身」嘅人,有冇權要求傳媒將當年嘅起訴報導從互聯網上徹底抹走?法庭線企硬拒絕刪文,背後牽涉嘅唔單止係一條《防止賄賂條例》,更加係數碼時代底下,每一個人都可能要面對嘅「永遠記憶」難題。 一、開端:一篇報導,一個要求,一場風波 2022年秋天,專門跟進法庭新聞嘅非牟利媒體「法庭線」刊登咗一篇案件報導,標題大致係一名事務律師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控佢涉嫌向一名警務人員提供利益,違反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報導按慣例寫明案件編號、提堂日期、被告姓名、代表律師以及控罪詳情,資訊全部來自公開嘅法庭聆訊同司法機構案件列表。呢類報導對法庭線嚟講係日常操作,幾乎每個星期都有幾單。 案件進入法律程序之後,大約過咗半年,廉政公署同律政司經過檢視,決定「終結調查」,最終喺區域法院不提證供起訴,被告獲撤銷所有控罪,法官頒令控方支付訟費。事情去到呢度,法律程序已經畫上句號,但對於被告人——即係嗰位執業律師——嚟講,數碼世界嘅「程序」先啱啱開始。 2023年春天,被告人透過律師行向法庭線發出正式信件,要求將當年嗰篇被控報導下架,即係從網站上完全刪除,並提出若干理由:廉署調查已終結,被告冇被定罪;報導繼續存在令佢承受持續嘅名譽損害,影響職業生涯同心理健康;搜尋引擎只要打佢個名,就會第一時間彈出「被廉署起訴」嘅標題,構成「網絡標籤效應」。信件更暗示,如果法庭線唔主動刪文,或會考慮法律途徑。 法庭線冇妥協。佢哋將事件公開,發出一篇題為〈廉署終止調查後 被控律師要求法庭線下架報道 法庭線:基於公眾記錄 不會刪除〉嘅文章,詳細交代來龍去脈,連同部分信件內容(遮蔽個人資料)一併公開,隨即喺法律界、傳媒界同公眾之間引爆極大迴響。贊成者有之,批評者有之,一場圍繞「被遺忘權 vs 新聞自由」嘅辯論隨即由線上蔓延至法庭、立法會同大學課室。 呢件事嘅獨特之處,係佢觸及咗幾個重疊嘅敏感範疇:《防止賄賂條例》案件嘅特殊公共性、廉政公署調查終結嘅法律含義、傳媒報導刑事案嘅責任,以及香港一直未有明確立法嘅「被遺忘權」。要全面理解呢場風波,就一定要由嗰條「起訴底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開始講起。 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