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被炎上怎麼下架?要求新聞媒體撤稿與更正的溝通技巧

身為一個在公關顧問領域打滾十幾年的老手,我看過太多品牌在「炎上」時,急著想把網路上的負面新聞刪得一乾二淨,好像只要那篇報導的連結失效,問題就跟著消失一樣。但事實上,真正的危機處理,從來不是把頭埋進沙子裡。數位時代的「下架」,牽涉到媒體關係、法律界限、人性心理,以及更重要的——你的品牌到底值不值得被原諒。
這篇文章,我會把這十幾年來處理類似事件的思維、步驟、溝通話術,甚至那些不能寫在公開簡報裡的「潛規則」,好好梳理一遍。你可以把它當成一份「當品牌被炎上時,該如何與新聞媒體交涉」的完全實戰手冊。
前言:火滅了,然後呢?
「炎上」這個詞,源自日語,指的是網路社群上針對某個品牌、公眾人物或事件的集體批判,宛如烈火燎原。一場典型的炎上事件,通常在 48 小時內就會燒遍各大新聞網站、社群平台。品牌道歉了、當事人哭了、產品下架了,你以為火滅了。但真正的問題在於:那篇把品牌釘在恥辱柱上的新聞報導,還穩穩地排在 Google 搜尋結果第一頁。
客戶最常問我的一句話就是:「能不能叫記者把新聞撤掉?」我的答案總是:「可以談,但你要先想清楚,你到底是要『撤稿』,還是要『更正』?這完全是兩條不同的路徑,用錯方法,會直接把你燒進第二波地獄。」
第一章:那不是一篇稿,那是永久性的數位疤痕
在過去報紙時代,負面新聞登了一天,第二天就被拿去包油條,影響力是有期限的。但在數位媒體時代,一則新聞上架後,會同時被 Google 收錄、被 Google 快照存檔、被網友截圖、被轉發到各大論壇、被 Internet Archive 的 Wayback Machine 備份。它變成了一個難以消滅的「數位疤痕」。
你該怕的不是那家媒體,而是那個藍色的搜尋結果連結。
一個品牌被炎上,搜尋品牌名稱時,如果跳出來的第一條結果是「品牌 X 陷抄襲風波」,這會造成什麼實際傷害?潛在的求職者不敢投履歷、供應商要求現金交易、消費者在結帳前一刻跳開頁面。這不是名譽問題,已經是存亡問題了。
表格:負面新聞對品牌的多層次傷害
| 層次 | 傷害類型 | 具體表現 | 最難處理的點 |
|---|---|---|---|
| 淺層 | 曝光度傷害 | 新聞刊出當下,社群留言暴增、客服被打爆 | 暫時性,但需立即回應 |
| 中層 | 信任度侵蝕 | 消費者猶豫、合作夥伴關切、股票微幅波動 | 難以量化,持續時間長 |
| 深層 | 搜尋引擎占據 | 搜尋品牌名,負面文章長期排在首頁 | 影響所有數位接觸點,形成永久性負面印象 |
| 底層 | 組織文化裂痕 | 員工士氣低落、內部互相卸責、人才流失 | 恢復期以年計算,且會衍生新的公關問題 |
所以,要求「下架」或「更正」,不只是為了面子,更是為了斬斷這個數位疤痕的持續影響力。但媒體可不是你的品牌小編,不是你想改什麼就能改什麼的。
第二章:先搞清楚你的對手——新聞編輯室的真實運作
很多品牌在炎上後犯的第一個錯誤,就是把媒體當成有求必應的客服中心。「喂,你們那篇報導寫錯了,趕快拿掉。」這種態度,百分之百會被截圖,然後再寫一篇「品牌惱羞成怒施壓媒體」的報導。
要成功溝通,你得先理解記者和編輯的處境與心理:
- 他們極度厭惡「被下指導棋」:新聞自由是他們的職業尊嚴。你直接叫他撤稿,等於是在羞辱他的專業判斷。他會想:「你以為你是誰?」
- 更正比撤稿容易:撤稿代表這整篇新聞都是錯的,是記者的恥辱,可能影響考績。但更正是說「有一小部分資訊,我們有新的進展」,這可以包裝成「追蹤報導」或「事實更新」,保留了他們的面子。
- 他們也怕被告,但更怕沒流量:誹謗訴訟會讓他們警惕,但如果你的要求毫無道理,他們反而會從「被施壓的弱者」角度再賺一波流量,網友會幫他們一起對抗你這個「財大氣粗的壞蛋」。
- 時間極度緊迫:線上媒體的編輯一天可能要看幾十篇稿子,處理好幾個平台。你的訊息如果又臭又長又情緒化,他只會直接跳過。
媒體記者內心的OS,通常長這樣:
「又是一個想用錢壓人的公關?」
「說我寫錯?證據在哪?拿來啊。」
「這種小事,有需要搞到撤稿嗎?私下道個歉不就好了。」
「我好不容易寫了一篇流量破十萬的文章,你現在叫我撤?」
因此,你的溝通策略,必須要繞過這些心理地雷,而不是正面硬碰。
第三章:行動前的第一要務——冷靜且殘忍的自我評估
在你拿起電話或敲鍵盤之前,請先把自己關在會議室,誠實地回答以下三個問題。這個步驟我稱為「真相秤重」。
問題一:媒體報導的內容,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是最關鍵的分水嶺。
- 情境 A:內容為真,但斷章取義或過度渲染
- 案例: 你的員工確實說了歧視言論,但那是個人行為,媒體卻下標「品牌 X 發表種族歧視宣言」。
- 策略: 你無法要求撤稿,因為核心事實(員工說錯話)存在。你的目標應該是「更正」標題,或是請求補充品牌方的官方立場與後續處置,讓報導更平衡,而不是消滅它。
- 情境 B:內容完全偏離事實,是錯誤訊息
- 案例: 報導指稱你的產品含有致癌物,但你有第三方檢驗報告證明完全合格。
- 策略: 你有充分立場要求「撤稿」或「全文更正」。這是媒體的致命錯誤,你的姿態可以放硬。
- 情境 C:內容為主觀評論,但極度負面
- 案例: 一篇評論文章痛批你的新產品設計醜陋、是年度最失敗產品。
- 策略: 這屬於意見範疇,受言論自由保障。你幾乎無法要求下架。強行施壓只會引爆第二波炎上。你該做的不是找媒體,而是去優化你的 SEO,或是找其他媒體做正面評測來平衡。
問題二:這篇報導的「殺傷力」有多大?
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公式來評估:
殺傷力指數 = 錯誤程度 × 媒體權威性 × 搜尋排序位置 × 分享擴散度
如果只是一個小型部落格寫錯,排序又在第十頁,你根本不需要大費周章去溝通,那只會把這篇沒人看到的文章,重新頂上熱門。但有時我們必須「打草驚蛇」的相反,是「不動如山」。
問題三:我們的終極目標是什麼?
把目標寫清楚,團隊才不會走偏。
- 最低目標:在錯誤報導中加入品牌方的澄清聲明。
- 中等目標:更正報導中的錯誤事實、標題或圖說。
- 最高目標:從源頭下架文章,並移除搜尋引擎快取。
- 隱藏目標:過程中不衍生出「品牌施壓媒體」的二次負面新聞。
第四章:溝通前的準備工作——像律師一樣地備戰
「準備」這兩個字,決定了你是優雅落幕,還是二次炎上。沒有準備好之前,絕對、絕對不要出手。
4.1 建立「錯誤事實對照表」
這是你最核心的武器。不要寫萬言書,要畫表格。把記者錯誤的內容,和你掌握的正確事實,並排陳列,並附上「鐵證」。
| 新聞原文(錯誤處) | 事實真相(正確版) | 證據來源(可公開) |
|---|---|---|
| 「該品牌原料來自核汙染區」 | 所有原料均來自日本北海道,經第三方檢驗輻射未檢出 | SGS檢驗報告編號 XXX,原產地證明 |
| 「董事長曾說不在乎消費者」 | 該發言為會議上遭斷章取義,完整發言是:「我們不會不在乎消費者,所以決定…」 | 完整會議錄音檔逐字稿,時間戳 1:02:33 |
| 「產品導致多名消費者過敏」 | 衛生局接獲通報共 2 件,因果關係尚在調查中,非報導所指之「多名」 | 衛生局新聞稿連結 |
這張表的好處是,記者或編輯一看,就能立刻聚焦在你的委屈點,他們會感覺到你不是來吵架的,而是來「釐清事實」的。這給了他們一個正當理由去修改報導。
4.2 準備一套「無毒」的官方立場書
你不能只跟記者說「你錯了」,你必須餵給他們一個更容易消化的版本。這份立場書需要包含:
- 對事件的簡短說明:不帶情緒,只講事實。
- 對錯誤報導的具體回應:直接引用上面那張對照表。
- 品牌方的具體訴求(這最重要):別只說「請更正」,要說「請將標題更正為…」「請將第三段關於…的敘述,更新為…」「並附上我們的完整聲明如下…」。
- 新的、更具可讀性的素材:與其讓他硬改,不如給他一個新的報導角度。例如:「我們在事件後進行了徹底檢討,引進了新的製程,這是一個關於品牌重生的故事…」引導他把「更正」變成一篇「更新報導」,對他的流量和你都有好處。
4.3 擬定聯絡順序的作戰地圖
很多品牌公關會直接打去總編輯室開罵,這是自殺行為。聯絡的順序是一門藝術:
- 第一站:直屬業務或媒體窗口(若有長期合作)
- 如果你長期在該媒體下廣告,或有熟識的業務窗口,這是你的第一道護身符。先致電給業務,說明情況:「我們不是要施壓,是有一篇報導出現重大事實錯誤,這可能會影響我們後續的合作討論。是否方便幫我們了解一下這篇稿子的處理流程?」業務為了業績,通常會成為內部友善的壓力。
- 第二站:撰文的記者本人
- 這是最直接,但也是最危險的管道。語氣要極其謙卑。永遠先假設他是無心之過。聯絡信的第一段應該是:「OO記者您好,我們理解您撰寫這篇報導的立意與辛勞,但報導中有部分資訊可能因消息來源有誤,與事實有所出入,希望能耽誤您幾分鐘,提供我們手邊完整的資料供您參考。」把「你錯了」包裝成「你的消息來源可能騙了你」。
- 第三站:該則新聞的網站編輯或主管
- 如果記者在截稿壓力下,或自認沒錯不願修改,就可以往上找主編、編輯主任。你的說法要升級成:「我們已嘗試與OO記者說明,但可能溝通上有誤差。為了貴媒體報導的正確性,我們希望能提供一份詳盡的事實檔案,避免貴單位因錯誤資訊而受損。」把焦點從「我的名譽」轉移到「你的公信力」。
- 第四站:媒體自律機制、第三方組織與法務單位
- 這是最後手段,一旦動用,代表關係徹底決裂,要有老死不相往來的心理準備。我們會在第六章詳細說明。
第五章:正式接戰——郵件、電話與面談的「溫柔劍法」
現在,你準備好了事實對照表、立場書和聯絡地圖。接下來是實際溝通的技巧。記住一個核心原則:保全對方的面子,達成你的裡子。
5.1 電子郵件:你的第一封「請求更正函」就該這樣寫
郵件是正式紀錄,要寫得像一份溫和但堅定的法律文件。
- 主旨欄的藝術:千萬不要寫「要求立即下架不實報導」。請改成:「【懇請協助】關於OO報導,有事實釐清與更正建議,附上完整資料」。
- 關鍵字:「懇請協助」、「事實釐清」、「更正建議」。這能降低防衛心。
- 開頭問候:永遠先感謝。即使你恨他入骨。「感謝貴媒體對品牌OO的關注與報導,我們理解編輯團隊為平衡報導所投注的心力。」
- 主文結構(三段論法):
- 點出問題,不帶批判:「在報導中提到『原料有毒』一事(如附件一截圖紅框處),我們核對內部資料後,發現可能與實際情況有落差。」
- 提出證據與正確資訊:「根據第三方SGS檢驗報告(如附件二),該原料的X物質含量為『未檢出』,完全符合國家標準。正確的資訊應為…」
- 明確、友善的訴求:「為避免對貴媒體的公信力及廣大讀者造成誤導,懇請貴單位能協助將該段文字更正為『經第三方檢驗合格』,或將我們的完整報告與聲明(附件三)一併附於報導內文後,作為平衡說明。若有任何需要當面說明的部分,我們很樂意隨時前往貴社報告。」
- 結尾:再次感謝,並留下你的所有聯繫方式。
5.2 電話溝通:3分鐘內決定你的成敗
許多時候,一封郵件石沉大海。你需要一通電話來敲門。電話溝通的原則是:先套交情,再談事情;多聽少說,引導對方說出需求。
擬真對話腳本:(你打給記者)
你: 「OO記者您好,我是XX品牌的小張,打擾您幾分鐘。我有先寄了一封郵件,關於昨天那篇報導,想跟您親自說明一下,不知道現在方便嗎?」(有禮貌,不假定對方有空)
記者(可能冷漠): 「嗯,你說。」或「我現在有點忙。」
你: 「沒關係,那我不耽誤您太多時間,就一分鐘。是這樣的,我們非常感謝您那麼快就寫出報導,但我們在內部反覆核對後,發現報導裡有一段提到『有毒物質』的資訊,可能是採訪時我們沒說清楚,或是消息來源給錯了,那其實是有完整檢驗報告合格的(舉出一個最有力的證據)。我們不是要指責您,是怕這個錯誤資訊如果傳出去,不只我們被誤解,對您跟貴媒體的公信力也是一種傷害。所以才想說,是不是我們提供完整的資料光碟給您,看看怎麼樣讓這報導更完整,對讀者也是一個負責任的表現。」(把錯誤歸因於「我們沒說清楚」或「消息來源」,給他台階;把更正行為連結到他的利益「公信力」和「負責任」。)
記者(態度可能軟化): 「是喔,那你們就把資料寄過來,我看看。」
你: 「太感謝您了!我已經把資料都準備好了,再寄一次給您。那我下週一再跟您請教,看有沒有需要補充的地方。真的非常謝謝,打擾了。」(定下一個軟性的跟進時間點。)
5.3 面對面的「非正式會議」
如果事情鬧得很大,或是你希望從根本上修復關係,由品牌總經理或公關長出面,約記者與編輯「喝個咖啡」是常見的做法。這不是正式的道歉記者會,而是一個軟性的溝通場合。
- 不帶錄音筆,不做會議記錄,純粹「交換意見」。
- 開場白一定要先自省:「這次的事情,我們自己也有很多處理不好的地方,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也連帶讓您的報導承受壓力,真的很抱歉。」
- 把更正包裝成「獨家後續」:「我們在風波後痛定思痛,決定做一個重大轉型,這個過程的獨家故事,第一個想提供給貴媒體。當然,如果前一篇報導中的一些誤解能先有個澄清,那就更好了。」這是一種交換,用新的、正面的獨家新聞,去換取舊報導的更正或下架。
第六章:當媒體說「不」——升級策略與施壓的藝術
你明明證據確鑿,但對方就是不改,甚至已讀不回。這時候,你需要逐步升級壓力,但每一步都要小心謹慎。
6.1 喚起媒體自律:善用第三方公評機制
在台灣,你可以透過這些管道,讓媒體感受到「有人在看」的壓力。提出申訴本身,就是一種施壓。
-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針對衛星電視頻道的新聞內容。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適用於電視媒體的內容申訴,尤其是事實查證不實。
-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等民間組織:他們會定期公布劣質新聞,媒體其實非常忌諱被這些組織點名。
- Google News 等內容聚合平台:許多大型新聞網站是 Google News 的來源。你可以嘗試透過 Google 的內容申訴機制,回報該頁面含有「誤導性或不實的內容」。雖然這不一定能直接讓文章下架,但可能會觸發 Google 對該網站的審查。
溝通話術升級版(對編輯主管):
「我們已經窮盡內部溝通管道,因為這篇報導的錯誤非常明確,且已對我們造成巨大的營運損害。為了維護事實,我們不得已,只能將整件事的過程與完整證據,正式函文提供給 NCC 與媒體觀察基金會,請求一個第三方的專業判斷。當然,在送出函文前,我們還是想先讓貴單位知道,因為我們最希望的還是內部就能圓滿更正,不要走到那一步。」這是一種「預防性告知」,給對方最後的台階。
6.2 法律行動前的正式信函:存證信函與律師函的藝術
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既是法律行動的前奏,也是談判的籌碼。但寄發這種信函,本身就是一個公關事件,很可能被公開。
- 功能:主要功能是「中斷時效」和「正式通知」,表明你已經窮盡一切努力。
- 寫法:絕對不能寫成「若不照辦,我們就告你,讓你賠到死」。一份好的律師函,應該是像維基百科一樣,把事實、法律依據、證據清單,客觀平實地陳述一遍,最後說「為免訟累,建請 貴方儘速更正,以維護雙方權益」。這種冷冰冰的事實陳述,有時比情緒性威脅更有壓迫感。
- 風險:記者收到後,可能直接將它貼上網,附上標題:「看!他們來施壓了!」。所以,你寄出的每一字一句,都必須假設它明天會出現在新聞頭版。
6.3 把「更正」變成「新聞更新」的共贏方案
這是最聰明的一招。不要再執著於「改錯字」了。你可以直接提供一篇完整的、新的報導素材給同一家媒體。
- 策略:跟編輯說,「事情有了重大進展,我們這裡有一篇全新的聲明與調查結果,是否可以以『事件追蹤』或『廠商澄清』的方式,發布一篇新的報導?」
- 好處:新報導會變成一個新的網頁,有新的流量。你可以請求他們在新的報導中,用超連結連回舊的報導,並在新報導的開頭加一句「有關本事件先前的相關報導,因資訊落差有所出入,請以本篇最新資訊為準」。雖然舊文章仍在,但搜尋引擎會優先呈現更新、更相關的新內容。
第七章:更正之後——真正的戰爭才開始
你千辛萬苦,終於讓媒體把標題改了,或在文末加了更正啟事。然後呢?你以為事情結束了?不,搜尋引擎的演算法不這麼想。
7.1 無法下架時的策略:把正確資訊灌滿搜尋結果頁
如果媒體無論如何都不願意下架,你的目標就轉變成:讓那篇負面新聞在第一頁消失。 這不能靠單一動作,而是一套組合拳:
- 品牌官網發布一份權威的「正式聲明」頁面:網頁標題直接對決,例如「針對OO媒體不實報導之完整事實說明」。優化這個頁面的 SEO,讓它去競爭品牌關鍵字。
- 大量發布正面內容:在接下來幾週內,透過新聞稿發布產品獲獎、公益活動、新代言人、營收創新高、業界肯定等消息,把這些高品質、正面訊息的連結,一層一層往上疊。
- 利用高權重平台:在 Facebook 的「關於」區塊、LinkedIn 的公司頁面、YouTube 的品牌頻道、維基百科(務必遵守編輯守則),都放上你的正確資訊和連結。這些網站在 Google 的權重極高,容易把負面文章擠下去。
- 知識圖譜(Knowledge Panel)更新:向 Google 提交更正請求,更新品牌在搜尋結果右側出現的那個資訊面板上的內容,確保至少那個最顯眼的區塊是正確的。
7.2 台灣的「被遺忘權」與「去索引」實務
很多人會問,能不能要求 Google 直接把那個連結刪掉?這在台灣有難度,但並非毫無辦法。
- 法律依據:相較於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有明確的被遺忘權,台灣個資法著重於「個人資料」的保護。如果你是品牌,這比較難適用,除非報導內容洩漏了你的個人住址、電話等。但如果是報導中包含了不實的「事實陳述」,你可以嘗試以「該網頁內容構成誹謗」為由,向 Google 提出法律申請,要求移除該搜尋結果。這需要提供法院的判決書或相關法律文件。
- Google 的內容移除政策:花時間研究 Google 的移除政策網頁。他們會受理幾種情況:內含特定個人資訊、兒童色情、法院命令、侵犯版權(例如盜用你的官方圖片,但文字描述很負面,可以嘗試用版權角度切入,但這有道德風險,不鼓勵濫用)。
第八章:血淚交織的經典案例——他們是怎麼活下來的?
案例一:越描越黑的「傲慢聲明」
一家餐飲品牌被爆出廚房衛生問題,媒體大篇幅報導。品牌公關沒有先去溝通事實錯誤(因為報導是真的),而是直接發了一封強硬的律師函要求下架。記者直接把律師函貼在粉絲團,標題:「媽呀!我被大財團告了!」瞬間引來三倍的關注與撻伐。最後品牌道歉的對象,從消費者,又多了一家媒體。
教訓:當你理虧時,放下身段去溝通「後續改善」的報導機會,遠比用強硬手段要求下架明智。
案例二:一次成功的「事實釐清」
某科技公司新產品被主流財經媒體報導「涉嫌抄襲國外大廠」。該公關團隊沒有暴怒,而是花了一小時整理了一份「產品開發歷程時間軸」,包含申請中的專利、早期設計手稿、與國外產品的功能對照表,證明其原創性。他們寫了一封郵件給記者,主旨是:「關於抄襲報導,我們挖到了幾個有趣的故事點,或許您有興趣。」記者發現自己真的被競爭對手提供的消息誤導了,不但將報導標題從「涉嫌抄襲」更正為「引發專利權討論」,還根據公關提供的資料,另寫了一篇該公司投入研發的正面報導。
教訓:幫助記者贏過他的同業,給他更精彩、更正確的故事。當記者覺得幫你也是在幫自己的業績時,阻力就變成了助力。
案例三:用 SEO 翻身的地方品牌
一家小型烘焙坊被網友惡意指控使用過期原料,雖然後來不起訴,但地方新聞的網路報導一直掛在搜尋引擎上,生意一落千丈。他們沒有錢打官司,也沒有能力叫媒體下架。他們的做法是:努力參加比賽。他們接連拿下了縣市政府伴手禮評選的冠軍、國際風味大賞的獎牌。每一次得獎,他們就發一波新聞稿給各大媒體。半年後,當你搜尋這家店的名字,前面五條全都是「冠軍!OO烘焙坊獲國際大獎肯定」之類的正面新聞,那篇舊的負面報導被成功地擠到第二頁,再也沒人看見。
教訓:有時候,打不死你的,會讓你更強。與其糾結那一片烏雲,不如讓自己整片天空都發光。
第九章:寫給品牌經營者的「防炎」長期策略
處理炎上最好的方式,是讓它一開始就不該發生,或是發生時,你有足夠的防禦縱深。
- 建立「媒體銀行」:平常就要和跑線記者、編輯維持良好的互動,不一定要給業配,但要尊重他們的工作,時常提供有價值的新聞素材。當你出事時,這些「存款」會讓對方更願意聽你解釋。
- 內部建構「事實快速反應小組」:當負面新聞刊出,你必須在 30 分鐘內完成事實比對。不要讓錯誤資訊在網路上裸奔超過一小時。
- 備妥你的「數位軍火庫」:平常就要累積大量的正面內容:客戶感謝函、得獎紀錄、媒體報導、活動紀錄、品牌理念影片,優化在官方網站。出事時,這些就是你 SEO 反擊戰的彈藥。
- 永遠要有「B 計劃」:如果你的所有溝通都失敗了,媒體拒絕更正,也不下架,你的計畫 B 是什麼?是發起更大的公益活動來重塑形象?還是推出一個嶄新產品線來轉移焦點?想清楚,就不會絕望。
常見問答(FAQ)
Q1:媒體報導有錯誤,我要求更正,但對方只願意在很小的地方發一個「更正啟事」,對我幫助不大,怎麼辦?
A:這是常見的折衷結果。你可以進一步溝通,不要只用「更正啟事」,而是請求以「編按」或「追蹤報導」形式,直接附加在原報導內文的開頭或結尾。例如:「【編按】針對文中提及之原料問題,品牌方已提出第三方檢驗合格報告,特此補充。」這樣閱讀原報導的讀者能直接看到。如果連這都不願意,那就啟動第七章的 SEO 包圍戰。
Q2:有些新聞網站是內容農場,根本沒有編輯可聯絡,用表單或罐頭信箱溝通也無效,能怎麼處理?
A:內容農場的處理邏輯完全不同。他們多靠大量盜文、改寫和社群流量維生,不太在意公信力。與其和他們浪費時間,不如直接從源頭阻斷:
- 向 Facebook 等社群平台檢舉:如果該網站大量在社團分享你的負面文章,直接向平台檢舉該連結為「垃圾訊息」或「不實資訊」。
- 向 Google 檢舉:透過 Google Search Console 或公開的垃圾內容回報機制,檢舉該網站有抄襲、惡意行為等,試圖降低其網域權重。
- 法律行動:直接對其主機提供商(Hosting Provider)或網域註冊商發送侵權通知,從技術面讓其網站下架。
Q3:要求撤稿或更正,需要在多久內完成溝通?有沒有黃金時間?
A:有。黃金時間是新聞刊出後的 24 小時內,最晚不超過 48 小時。因為網路新聞的生命週期很短,它的最大流量高峰就在剛發布的幾小時。在這段時間內完成更正,可以最大程度降低錯誤資訊的散播。一旦過了 72 小時,那篇文章的流量已趨緩,編輯去修改它的意願會急遽降低,因為沒有「流量效益」了。這時你的溝通話術就必須轉向「事實釐清與避免法律風險」,而非「幫助讀者了解真相」。
Q4:如果我已經為了炎上事件公開道歉,但我發現有一家媒體的原始報導有明顯的錯誤,我還可以要求它更正嗎?
A:當然可以,而且應該要。你的公開道歉是針對「事件本身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的態度展現,但媒體的「事實錯誤」是另一件事。你的溝通可以這樣說:「我們已經為我們在事件中的疏失向社會大眾鄭重道歉,但貴報導中關於『挪用公款』的具體指控,是完全偏離事實的。我們願意為我們的錯誤負責,但我們無法為沒有做過的事背書。懇請貴單位能基於事實,對此部分進行更正。」這能將「認錯的態度」與「事實的澄清」聰明地切開處理。
Q5:我的品牌很小,沒有公關預算,也沒有媒體人脈。面對龐大的媒體集團,我的更正要求對方根本不理,我還能做什麼?
A:不要硬碰硬。你的武器是「真實性」與「社群」。
- 把自己變成一則新聞:召開一個極具創意的「一人記者會」,在你的粉絲團上進行一場直播,標題就叫做「關於那件事,我想用證據說清楚」。把你有力的證據、時間軸,清清楚楚地透過影片說一遍。
- 投書給與你立場相近的意見領袖或獨立媒體:把你的故事和證據提供給他們,如果他們認同你的遭遇,一篇來自第三方、為你抱不平的報導或貼文,其公信力與傳播力,有時比你自己的澄清有效十倍。
- 求助民意代表或消保官:如果你的案情涉及消費權益,這是一條正當且免費的施壓管道。
Q6:要求媒體下架新聞,跟要求 Google 移除搜尋結果,哪個比較容易?
A:這是蘋果跟橘子的問題。要求媒體下架是從「內容源頭」處理;要求 Google 移除是處理「數位足跡」。一般來說,如果媒體本身願意更正或下架,他們也可以同時去通知 Google 更新快取,這是最完美的。但如果媒體不願意,要讓 Google 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移除一個新聞網站的搜尋結果,難度極高,除非內容明顯違法(如未成年的性影像、機敏個資等)。先處理源頭,永遠是上策。
Q7:如果新聞報導使用的是我官方發布的圖片或影片,然後配上非常負面的文字,我可以用「侵害版權」為由,要求平台或媒體下架嗎?
A:這是個險招。在法律上,如果你確實擁有那張圖的完整版權,且未授權給該媒體使用,你的確有權利以 DMCA(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的名義要求下架。但實務上,新聞報導對你公開的素材通常主張「合理使用」,尤其如果它是作為報導的一部分。如果你用這招,極有可能被視為「技術性打壓言論自由」,引爆公關災難。除非對方的使用方式真的已經嚴重侵害你的權益(例如把你的產品圖用在海報上羞辱),否則強烈不建議濫用此策略。
Q8:品牌被炎上後,除了要求媒體下架,要不要同時對發布負面評論的網友提告?
A:這是個戰略選擇,但絕大多數情況下,答案是大聲的說「不要」。對單一網友提告,會引發「大鯨魚欺負小蝦米」的觀感,將你從「犯錯者」變成「壓迫者」,對品牌形象是毀滅性打擊。除非該網友的言論是捏造事實的惡意誹謗,且有組織性地散布,嚴重影響你的生計,否則你的資源應該放在與主流媒體和事實層面的溝通上。跟網友吵架,你永遠吵不贏。
作者簡介
陳慕言|危機管理與品牌修復顧問
在公關產業服務超過十五年,從本土科技公司的公關專員做起,一路做到跨國公關集團的副總裁。處理過的危機事件不下三百件,範圍從食品安全、勞資糾紛、產品瑕疵、經營階層醜聞到網路論戰等。我的職業生涯,有半數時間都在為客戶的錯誤擦屁股,另一半則是在教客戶如何別把屁股露出來。我深信,每一次危機,都是品牌的壓力測試;而與媒體溝通的關鍵,不在於你用了多華麗的詞藻,在於你是否願意先誠實地面對自己,然後用專業、有尊嚴的方式,去換取對方的理解。現為獨立品牌顧問,協助新創與轉型中的企業建立公關防禦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