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版權條例」侵權案報導刪除|創作者嘅清白恢復
當法庭報導被消失:一宗版權案、一個創作者、一場新聞自由與清白恢復的紀錄 2023年深秋,不少習慣在清晨打開「法庭線」網站追看法庭新聞的讀者發現,一篇標題為〈二次創作者被指侵權 大型片商索償百萬〉的報導,從網站上徹底消失了。沒有預告,沒有存檔,點擊原有的連結只會導向冰冷的「404」頁面。這篇報導的主角——化名「阿樂」的網絡短片創作者,已經為自己的清白抗爭了將近兩年。報導消失的那一天,他的案件還未正式開審。 「我自己都好愕然,明明我係被告人,案件仲進行緊,點解連傳媒報導都會突然被消失?」阿樂憶述。他萬萬沒想到,自己那條諷刺時弊、片長不到三分鐘的二次創作短片,不但令他陷入民事訴訟的漩渦,更牽扯出一場關於香港《版權條例》、法庭禁制令與新聞自由的深層次討論。 這篇文章要述說的,正是一個創作者如何在龐大版權機器的碾壓下,一步步重拾清白;同時也記錄一宗法庭報導因為法律程序而遭刪除,最終又因為司法裁定而得以重見天日的曲折過程。我們試圖拼湊碎片,探問:當版權保護凌駕於公眾對法庭程序的知情權,甚至成為抑壓言論的工具時,社會應該如何平衡? 第一章 短片、律師信與一個創作人的噩夢 阿樂不是全職 KOL,他正職是平面設計師,公餘時間喜歡拍片。2021 年秋天,他看了一齣票房大收的荷里活超級英雄電影,覺得片中某個情節充滿政治隱喻,於是與兩位朋友合力製作了一條約兩分四十秒的短片。片中他們套上劣質自製英雄面具,用誇張演繹重現那一幕,並配上改編的廣東話對白,諷刺當時的社會現象。影片上載到 YouTube,標題為〈XX 英雄之港版現實〉,開首還加上「二創搞笑,不喜勿插」的說明。一個月內,觀看次數約三萬,不算爆紅,但在同溫層內頗受好評。 十一月中,阿樂收到一封由律師行發出的電郵。那是一封措辭嚴厲的侵權指控信,代表某荷里活大型電影公司的亞太區版權持有人。信中列出若干指控:影片未經授權使用了電影的視覺元素、音樂、以及可辨認的角色形象,構成《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下的侵權行為;要求立即將影片下架、交出所有複製本、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及律師費合共一百二十萬港元。限期十四天。 阿樂最初以為只是網絡常見的「版權 troll」恐嚇,並不為意,只將影片設為「不公開」。可是對方並未罷休,兩星期後,正式入稟區域法院,民事起訴阿樂及另外兩名共同創作人侵犯版權,同時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他們繼續發布涉案影片及任何衍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