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判決書搜不到?向法院聲請姓名隱匿與Google移除
你有沒有在 Google 搜尋過自己的名字,然後一筆判決書的連結硬生生掛在第一頁?當事人那一欄,清清楚楚寫著你的姓名、涉及的案件,甚至是已經塵封多年的少年輕狂,或是早就清償完畢的債務糾紛。即便法律程序早已走完,數位烙印卻彷彿刺青般洗不掉。找工作被婉拒、談合作被對方起底、子女在校被側目……你可以原諒年輕時犯的錯,社會卻不願忘記——或者說,是搜尋引擎不願忘記。 很多人問:「難道不能讓判決書從 Google 消失嗎?」答案不是單純的「能」或「不能」,而是一整套必須非常有耐心、有策略的操作。它包含兩條完全可以同時進行,且相輔相成的路徑: 第一,向法院聲請將判決書上的姓名隱匿(或部分遮蔽)。第二,向 Google 提出「法律問題移除要求」,將特定搜尋結果連結刪除。 這兩件事並不互斥,也不是做完一件就保證另一件自動生效,它們的審查標準、處理對象、法律依據都不相同。以下,我會以執業律師的角度,帶你地毯式拆解完整流程,包含法律依據、書狀怎麼寫、要遞給誰、會被用什麼理由打槍、被駁回如何救濟,也會告訴你一些實務上提高成功率的策略。文章很長,但如果你真心想讓判決書在網路上「被忘記」,這會是你能找到最完整的說明。檢察官不同意刪除判決書怎麼辦? 一、為什麼你的名字會出現在判決書的 Google 搜尋結果裡? 要徹底解決問題,得先搞懂源頭:你的名字是怎麼從法庭筆錄一路跑到 Google 的搜尋結果頁面上的。 1.1 判決書上網,有法律明文規定 《法院組織法》第 83 條第 1 項寫得非常直接: 「各級法院及分院應定期出版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裁判書。」 「其他適當方式」後來以司法院架設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實現,各級法院的判決書,原則上都會全文上網公開。這個公開的目的,在於滿足人民「知的權利」,讓司法透明、可受公評,避免黑箱裁判。 也就是說,判決書上網本身,是法院依法在做事。不是誤傳,不是洩漏,是「法律要求的公開」。 1.2 為什麼連名字都一起公開? 司法院訂有《法院裁判書公開原則及遮蔽作業要點》(以下簡稱「遮蔽要點」),規定判決書上網前必須進行「遮蔽」處理,主要是把「足以辨識個人」的資料隱藏,例如: 但——當事人(被告、原告、聲請人、相對人)的姓名,原則上「不遮蔽」。 理由在於司法透明,公眾必須知道「誰與誰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才知道判決有沒有偏頗,這是現代民主社會對司法權的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