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誹謗證據怎麼保存才有效?律師教你正確截圖與公證方法
網路誹謗證據怎麼保存才有效?律師教你正確截圖與公證方法

網路誹謗證據怎麼保存才有效?律師教你正確截圖與公證方法
前言
數位時代的來臨,讓資訊傳播的速度與範圍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社群媒體、論壇、即時通訊軟體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伴隨而來的網路誹謗問題也日益嚴重。無論是個人名譽受損,還是企業商譽遭到惡意攻擊,受害者在面對網路誹謗時,最迫切的需求往往不是立即提告,而是如何有效保存證據。
許多當事人因為缺乏證據保存的專業知識,僅僅用手機拍攝螢幕,或簡單擷取圖片,導致後續訴訟中證據遭法院認定為無效,甚至因為證據力薄弱而敗訴。事實上,網路誹謗證據的保存是一門高度專業的技術,從截圖的時間點、畫面完整性,到公證程序的選擇,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影響證據的法律效力。
本文將以律師實務經驗為基礎,完整剖析網路誹謗證據保存的正確方法,從基礎概念、截圖技巧、數位證據鏈,到法院公證與民間公證人的選擇,提供一套系統性、可操作的證據保存指南。無論您是個人使用者,還是企業法務人員,都能從中獲得實用的法律知識,在遭遇網路誹謗時,不再束手無策。
第一章 網路誹謗證據的法律定位與特性
第一節 網路誹謗的構成要件與證據需求
網路誹謗,是指行為人透過網際網路平台,以文字、圖片、影音等形式散布不實事項,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依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十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民事部分則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依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名譽權受侵害者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及精神慰撫金。
在訴訟實務中,無論刑事誹謗罪或民事名譽權侵害,證據都是決定勝敗的關鍵。網路誹謗證據具有以下幾個重要特性:
首先,數位性。網路誹謗證據本質上是電磁紀錄,存在於伺服器、終端設備或雲端空間,不像傳統紙本書證有實體存在。這種數位特性使得證據容易遭到竄改、刪除,且原始檔案難以追溯。
其次,不穩定性。網路內容隨時可能被發布者自行刪除,或遭平台管理者下架。社群媒體的限時動態、即時通訊的收回訊息功能,都讓證據保存的時間窗口極其有限。
第三,時空跨越性。網路誹謗不受地理限制,行為人可能在國外,被害人接收訊息時也可能在不同管轄區域,這增加了證據蒐集的複雜度。
第二節 數位證據在法院的採認標準
台灣法院對於數位證據的採認,並非有截圖就足夠。法官審視數位證據時,會從以下幾個層面判斷證據能力與證明力:
證據能力,指證據是否具有進入法庭調查的資格。數位證據必須符合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等要求。尤其是真實性部分,法院往往要求提出證據之一方證明該數位證據未經偽造、變造。
證明力,則是指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說明程度。即使證據具有證據能力,法院仍會綜合其他事證判斷該證據能證明到什麼程度。單一的截圖,如果無法顯示完整網址、時間戳記、發布者帳號等資訊,法院可能認為證明力薄弱。
實務上常見的困境是,當事人僅提供手機翻拍螢幕的照片,畫面模糊、網址不完整、甚至連發布者姓名都沒有拍到,這類證據在法庭上幾乎不具備任何攻擊防禦能力。因此,證據保存必須從「法院會如何檢視」的角度出發,而非單純自己看得懂即可。
第二章 證據保存的黃金原則:即時性、完整性、不可否認性
第一節 即時性:時間就是證據的生命
網路誹謗證據保存的第一要務是即時。當您發現誹謗內容時,最佳保存時間就是當下。拖延可能導致以下風險:
內容遭刪除:發布者可能意識到法律風險而主動刪除內容。實務上不乏案例,受害者在蒐集證據過程中,因為猶豫或諮詢時間過長,回頭要截圖時發現內容已消失。
平台下架:社群平台可能因檢舉或自動審查機制而下架內容。雖然平台通常會保留備份,但個人要調閱這些資料往往需要冗長的法律程序。
數位足跡淡化:部分即時通訊軟體(如LINE、Signal)提供訊息收回功能,只要在時限內,發布者可以輕鬆讓證據消失。
因此,證據保存必須養成「看到立即保存」的習慣,不要等待、不要猶豫。即使只是先用手機快速拍攝螢幕,後續再用專業方式補強,也比完全沒有證據好。
第二節 完整性:單一畫面不足以成證
許多當事人誤以為只要把誹謗文字拍下來就足夠,事實上,法院需要的是一個完整的脈絡證據。所謂完整性,應包含以下要素:
時間戳記:必須清楚顯示誹謗內容發布的日期、時間。社群平台通常會在貼文上方顯示相對時間(如「2小時前」),但這並非精確時間,最好能點擊進入查看詳細時間戳。
發布者資訊:包含帳號名稱、顯示名稱、頭貼、個人檔案連結等。實務上常見匿名帳號或假帳號,但仍應完整保存帳號頁面資訊,以便後續透過法律程序向平台調閱使用者資料。
內容脈絡:誹謗文字可能出現在留言串、分享貼文、限時動態等不同位置。應保存該貼文的完整對話串,避免斷章取義。
網址:這是數位證據的核心。完整的網址可以讓法官或其他第三人直接連回原始內容,是驗證真實性的重要依據。
設備資訊:若是透過行動裝置截圖,部分手機可設定顯示截圖時間、裝置型號等詮釋資料,這些都有助於強化證據可信度。
第三節 不可否認性:防範對方否認的準備
網路誹謗案件中,行為人最常見的抗辯就是「這不是我發布的」、「帳號被盜」、「截圖是偽造的」。因此,證據保存必須具備不可否認性,也就是讓對方無法輕易否認該內容的真實性與歸屬性。
要達到不可否認性,單靠截圖是不夠的。因為截圖可以透過修圖軟體輕易竄改,任何懂電腦的人都能偽造一張看似真實的對話紀錄。因此,進階的證據保存必須導入數位簽章、時間戳服務、區塊鏈存證等技術,或是透過公證人介入,以公權力確保證據的真實性。
第三章 正確截圖的實戰技術:從基礎到進階
第一節 截圖前的準備工作
在按下截圖快捷鍵之前,有幾個前置步驟可以大幅提升證據品質:
調整螢幕顯示設定:確保螢幕亮度足夠,字體清晰,沒有反光或陰影。若使用手機截圖,應移除保護貼或調整角度避免影響畫面清晰度。
關閉干擾元素:關閉不必要的通知訊息,避免截圖時彈出視窗遮蓋關鍵內容。同時,建議將設備時間同步至網路標準時間,並在截圖中顯示時間列。
確認網路連線狀態:部分證據需要連線至原始伺服器才能驗證,建議在網路穩定環境下操作,並可同時保存網路連線資訊。
第二節 電腦版截圖的標準作業程序
電腦瀏覽器是最常接觸網路內容的工具,以下是律師建議的電腦截圖標準程序:
第一步:完整頁面截圖
不要只截取誹謗文字本身,應包含完整的瀏覽器介面。建議使用瀏覽器擴充功能(如GoFullPage、FireShot)進行滾動截圖,將整個網頁從頭到尾擷取為單一圖片或PDF檔案。這種方式可以呈現貼文的完整脈絡,避免對方質疑「斷章取義」。
第二步:獨立保存網址列
截圖時必須清楚顯示瀏覽器上方的網址列。網址不僅是證據的定位標記,也是日後聲請法院調查或委託公證時的必要資訊。若網址過長,建議點擊網址列使其完整顯示後再截圖。
第三步:檢查時間戳記
社群平台通常有兩種時間顯示方式:一是貼文本身發布時間,二是截圖當下的系統時間。兩者都應設法呈現在截圖中。對於僅顯示「X小時前」的平台,可點擊該時間標籤,部分平台會顯示完整日期時間。
第四步:保存發布者個人檔案
截完誹謗內容後,應立即點擊發布者帳號,進入其個人檔案頁面截圖。此舉可證明該帳號的真實存在,以及發布者的自我介紹、歷史貼文等背景資訊,有助於後續帳號身分的特定。
第五步:多格式備份
不要僅儲存為單一圖片格式。建議同時儲存為PDF,PDF檔案較不易被修改,且可嵌入更多詮釋資料。部分瀏覽器提供「列印為PDF」功能,可將網頁完整轉存為PDF,保留超連結與原始排版。
第三節 手機版截圖的特殊考量
手機已成為許多人主要的上網工具,但手機截圖在證據力上有先天弱勢:
畫面切割問題:手機螢幕較小,單次截圖能呈現的資訊有限。許多當事人為了讓字體放大清楚,僅截取文字區塊,卻忽略了帳號、時間、網址等重要資訊。正確做法是使用手機的長截圖功能(如iPhone長按截圖預覽可選整頁、Android多數品牌支援滾動截圖),將完整對話串一次擷取。
網址隱藏問題:手機版瀏覽器或APP通常會隱藏完整網址,僅顯示簡化網域。解決方法是點擊網址列,使其展開完整網址後再截圖。部分APP(如Facebook、Instagram)根本不顯示網址,這時應設法取得貼文連結並獨立保存。
APP與網頁版差異:許多社群平台的APP版與電腦網頁版顯示資訊不同。APP版可能省略部分技術資訊,建議若有重大誹謗案件,應同時從電腦版進行證據保存,或至少取得該內容的分享連結。
第四節 動態內容與限時內容的保存技巧
限時動態、直播、即時通訊收回訊息等動態內容,是證據保存的高難度挑戰。針對不同類型,有以下對策:
限時動態:這類內容24小時後自動消失。保存方式除了一般截圖,更應立即錄影。以另一台設備(如另一支手機)對著螢幕錄影,可以呈現發布時間、觀看次數、互動紀錄等動態資訊。錄影過程中,應刻意點擊發布者帳號、查看訊息回覆等,製造完整行為軌跡。
直播內容:直播具有即時性且可能涉及影音。建議使用螢幕錄影軟體全程錄製,並在錄製開始時先展示電腦系統時間。若直播內容涉及誹謗,應完整錄下發布者帳號、直播標題、同時觀看人數等周邊資訊。
收回訊息:LINE、WhatsApp等即時通訊軟體的收回功能,讓證據轉瞬即逝。對策是開啟「通知顯示訊息內容」功能,並在訊息送達第一時間截取通知畫面。此外,部分通訊軟體有電腦版與手機版同步,收回訊息在電腦版可能留存時間較長,應把握機會截圖。
第五節 截圖後的檔案管理與詮釋資料保存
完成截圖只是第一步,如何管理這些數位檔案同等重要:
檔案命名原則:建議以「日期_平台_發布者_流水號」的格式命名,例如「20250515_Facebook_王小明_01」。此舉不僅便於查找,日後呈交法院時也能展現證據管理的嚴謹性。
詮釋資料保存:數位照片檔案內嵌的EXIF資訊,包含拍攝時間、設備型號等,是證明截圖未被竄改的重要依據。應避免透過通訊軟體傳輸後再下載(如LINE會壓縮圖片並移除原始詮釋資料),建議使用雲端硬碟、實體傳輸線等方式保留原始檔案。
雲端備份策略:證據檔案應同時保存在多個獨立空間,例如個人電腦、加密外接硬碟、付費雲端儲存服務。避免僅存放於單一裝置,防止設備損壞或遺失導致證據滅失。
第四章 數位證據的公證方法:法院公證與民間公證人
第一節 為什麼需要公證?
截圖再完整,始終面臨一個根本難題:如何證明這張圖不是在Photoshop後製的?在法庭上,對造律師第一個問題往往是:「法官,這張截圖沒有經過公正第三方驗證,被告否認其真實性。」
此時,公證就是破解此困局的關鍵武器。公證是公證人依公證法規定,就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作成公證書,該公證書在法律上具有推定為真實的效力。簡單說,經過公證的網頁內容,法院會先推定它是真的,若對方要否認,必須自行舉證。
第二節 網路內容公證的兩種形式
目前台灣對於網路內容的公證,主要分為兩類:
網頁內容公證: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形式。當事人與公證人約定時間,於公證人事務所或法院公證處,在公證人面前操作電腦連線至特定網頁,由公證人親眼見證該網頁內容,並將所見情形記載於公證書。
郵寄內容公證:若誹謗內容是以電子郵件形式寄送,可將郵件原始檔(.eml或.msg格式)儲存於光碟或隨身碟,連同郵件列印紙本,一併請求公證人確認其內容一致性。
第三節 公證前的準備清單
為確保公證程序順暢,應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確認網址穩定性:公證當天,該誹謗內容必須仍然存在且可正常連線。若發布者已刪除內容,公證人無法見證不存在的事實。因此,若擔心內容隨時會遭刪除,應優先以其他方式保存(如錄影、第三方見證),並盡速排定公證時間。
準備完整設備:原則上應使用公證處所提供之電腦,以確保設備潔淨性。若因特殊需求(如需登入個人帳號)必須自備電腦,應事先告知公證人並取得同意。
列印公證標的:除了數位操作,公證人通常會要求將網頁內容列印為紙本,由公證人簽章後附於公證書。建議提前將關鍵頁面排版整理好,以節省公證時間。
身分證明文件: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若為公司行號,應備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
第四節 公證程序的完整步驟解析
以下以法院公證處為例,說明標準的網路內容公證流程:
第一步:聲請。當事人填具公證請求書,載明請求人基本資料、請求公證之事實(如「請求就網際網路特定網頁內容之事實予以公證」)、標的網址。並繳納公證費用,依公證法規定,公證費用按標的價值或請求事項計算,網路內容公證通常依「非財產關係之公證」計費,約新台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不等。
第二步:現場操作。公證人指定電腦設備,由當事人操作,公證人在旁見證。操作流程應包含:開啟瀏覽器、清除快取紀錄(證明非預存頁面)、輸入網址、完整呈現該網頁內容、必要時點擊進入下一層頁面。整個過程公證人會製作筆錄。
第三步:擷取畫面。公證人會當場將所見網頁內容列印出來,或使用公證系統進行電子截圖。列印文件經公證人核對無誤後,由公證人簽名、蓋章,並加蓋公證人鋼印。
第四步:作成公證書。公證人將前述過程記載於公證書,包含公證日期、公證處所、在場人、公證事項、所見事實等。公證書正本交付當事人收執,公證人留存繕本。
第五步:領取公證書。通常當日即可完成並領取公證書。公證書為正式法律文件,應妥善保管,日後訴訟時可作為證據提出。
第五節 公證與認證的區別
許多民眾會混淆公證與認證,兩者在網路證據保存上有不同適用場景:
公證:公證人就親自見聞之事實作成公證書。適用於「網頁內容存在」的事實證明。公證書具有較強的證據力。
認證:公證人僅證明當事人於其面前在文件上簽名,或證明文書繕本與原本相符。若當事人自行列印網頁後,僅請求認證簽名為真正,公證人並未見證該網頁內容是否確為原始網頁,證據力遠不及公證。
簡言之,要證明某個網頁在某個時間點確實存在這樣的內容,應該選擇「公證」,而非僅是「認證」。
第六節 跨國網路內容的公證難題
網路無國界,誹謗內容可能發布於國外平台、境外伺服器。公證人能否公證境外網頁?實務上,台灣公證人對於境外網頁仍可公證,前提是該網頁內容可正常連線、無違反我國公序良俗。操作方式與國內網頁相同,均在公證人面前連線至該境外網址。
但需注意,若該境外網頁涉及違反當地法令(如部分國家封鎖特定政治言論),或平台位於制裁國家,可能無法順利連線,此時公證人通常無法協助。替代方案是透過我國駐外館處進行驗證,或委託當地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後,再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
第五章 數位證據鏈的建立與第三方存證服務
第一節 數位證據鏈的概念
數位證據鏈,或稱證據保管鏈,是指從證據取得、儲存、傳輸到法庭呈現的完整流程記錄。在網路誹謗案件中,建立清晰的證據鏈至關重要,因為它回答了以下問題:這個證據是誰取得的?何時取得?從哪裡取得?取得後有無被竄改?
法院對證據鏈的要求,本質上是對證據真實性的擔保。如果證據來源不明、保管過程有瑕疵,法官完全有理由排除該證據。因此,有經驗的法律工作者不會只給法院一張截圖,而是會附上證據取得時間、取得人、設備資訊、儲存媒介、歷次開啟紀錄等完整後設資料。
第二節 第三方存證平台的興起
近年來,因應數位證據保存的龐大需求,市場上出現許多第三方存證服務,如「區塊鏈存證」、「雲端公證」、「時間戳服務」等。這些服務的核心價值在於:提供一個中立、不可竄改的數位證據保存機制。
以區塊鏈存證為例,當事人將截圖或網頁內容的雜湊值(Hash Value)上傳至區塊鏈。區塊鏈的分散式帳本特性,使得任何單一節點都無法竄改已上鏈的資料。日後在法庭上,只要重新計算原始檔案的雜湊值,與區塊鏈上記錄的雜湊值比對一致,就能證明該檔案在存證時間點後未經任何修改。
第三節 如何選擇合適的存證工具
市面上存證工具眾多,律師建議從以下面向評估:
法律實務接受度:目前台灣法院對於區塊鏈存證的接受度逐漸提高,但尚未全面普及。選擇時應優先考量該服務是否有實際被法院採納的案例,或是否曾與司法院、法務部等單位合作。
技術透明度:應選擇開源或技術細節公開的平台,避免使用封閉式、無法被第三方驗證的專利技術。因為證據的驗證必須發生在法庭上,如果驗證工具只有該公司擁有,當該公司倒閉或停止服務,證據就無法被驗證。
時間戳服務:時間戳是數位證據的生命線。選擇經國家標準時間授時機構校正的時間戳服務,更具公信力。台灣可參考中華電信、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等單位提供的時間戳服務。
成本效益:區塊鏈存證費用通常遠低於法院公證,部分服務甚至提供免費基本方案。但必須認知到,第三方存證的法律效力仍不及公證,兩者可視為互補工具。對於高爭議金額、重大名譽損害的案件,仍建議以公證為優先。
第四節 存證後的檔案保管
無論使用何種存證方式,原始檔案本身必須被妥善保管。以下是證據保管的標準作業程序:
使用唯讀媒介:將原始截圖檔案燒錄至光碟,或儲存於具寫入保護的USB隨身碟。避免存放在可任意讀寫的硬碟分區,減少遭惡意軟體竄改或誤刪的風險。
多點異地備份:將證據檔案分別存放於不同物理位置的儲存設備,例如一份在公司保險箱、一份在家裡、一份在雲端硬碟。防止單一災害導致全部證據毀損。
建立存取日誌:每當有人員開啟或複製證據檔案,應記錄時間、事由、操作人。若證據需送鑑定,應由鑑定機關出具正式收據,並載明接收檔案之雜湊值,以確認前後一致性。
第六章 特殊平台的證據保存對策
第一節 Facebook與Instagram
Meta旗下的兩大社群平台,是網路誹謗案件的主要戰場。這兩個平台有以下特性:
網址顯示不全:行動版APP通常隱藏完整網址。對策是點擊貼文右上角選單,選擇「複製連結」,將連結貼至備忘錄獨立保存。
限時動態消失快:24小時自動刪除。建議使用另一台設備全程螢幕錄影,並在錄影畫面中顯示系統時間。若擔心錄影不夠清晰,可請朋友從其帳號同時截圖留存。
刪除後難以追溯:Facebook刪除貼文後,原始網址會失效。除非透過法律程序要求Meta提供備份,否則個人無法回復。因此,證據保存必須搶在刪除前完成。
第二節 LINE與其他即時通訊軟體
LINE是台灣使用率最高的即時通訊軟體,其證據保存有以下重點:
收回訊息:LINE的收回功能可在24小時內執行,且收回後雙方對話框會顯示「您已收回訊息」。對策是開啟LINE的「提醒」功能,訊息送達時通知欄會顯示內容,迅速截取通知畫面。另可將對話備份至電腦版,電腦版LINE的訊息刪除機制與手機版不同,有時手機收回的訊息在電腦上仍可顯示數分鐘。
群組與一人對話:誹謗可能發生在多人群組,應保存群組名稱、成員列表,以證明該訊息確實對多數人公開。
翻拍螢幕的法律風險:將LINE對話翻拍後傳給第三人,可能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證據保存應以自行存檔為主,避免將含有他人個資的對話任意散布。
第三節 YouTube與影音平台
影音內容的誹謗證據保存,重點不在截圖,而是完整錄製:
影片標題與發布時間:截圖時應包含影片標題、頻道名稱、發布日期、觀看次數。這些資訊是計算損害賠償及證明散布範圍的重要依據。
留言區:誹謗可能發生在影片留言區,且留言常隨時間增加或刪除。應使用滾動截圖或螢幕錄影,完整保存留言串。
CC字幕與註解:部分影片使用CC字幕呈現誹謗言論,截圖時務必將字幕一併擷取。
第四節 匿名社群與爆料公社
匿名平台是網路誹謗的重災區。Dcard、PTT、爆料公社等平台,發布者多以暱稱或匿名發文,真實身分難以立即特定。證據保存策略如下:
保存完整IP資訊:部分平台會顯示發布者IP位址(如PTT)。IP是追查行為人身分的重要線索,截圖時應完整呈現IP資訊。
文章編號:各平台通常有獨特的文章編號(如PTT文章代碼、Dcard文章ID)。該編號可作為唯一識別碼,日後向平台調閱使用者資料時,需憑此編號查找。
備份平台規定:部分匿名社群有嚴格的刪文機制(如Dcard的「發文可自刪」功能)。建議發現誹謗文章時,立即完整備份全文,不要等待。
第七章 常見錯誤與避坑指南
第一節 截圖常見的致命錯誤
錯誤一:僅用手機翻拍電腦螢幕
手機翻拍電腦螢幕會產生摩爾紋、反光、變形,且無法清晰顯示螢幕上的文字。更嚴重的是,這種方式完全喪失了數位檔案的詮釋資料,法官無從判斷拍攝時間、原始解析度。正確做法是直接在該設備上進行系統截圖。
錯誤二:截圖後透過LINE傳送
許多人為了將截圖傳給律師,使用LINE傳送檔案。LINE為了節省頻寬,會自動壓縮圖片,導致原始畫質流失,更重要的是,LINE會移除原始EXIF資訊,並重新編寫檔案時間。經過LINE傳輸的截圖,在法院幾乎無法證明其原始取得時間。
錯誤三:漏拍網址列
這是最常見也是最致命的錯誤。沒有網址的截圖,等於沒有地址的信件,法官無法確認這張圖究竟是來自哪個網站,甚至是否為自行偽造。無論如何,截圖必須包含完整網址。
錯誤四:只拍誹謗文字本身
斷章取義是對造最容易攻擊的點。例如截圖僅顯示「某某某是騙子」,但前後文可能是在討論某個虛構故事,或是明顯的玩笑話。缺乏對話脈絡的截圖,證明力將大打折扣。
錯誤五:忽略時間戳記
社群平台貼文的時間戳記,是證明誹謗行為發生時間點的關鍵。部分平台僅顯示「昨天」、「2小時前」,應點擊展開完整時間。若平台不支援,至少應在截圖中顯示手機或電腦的系統時間列。
第二節 公證的錯誤認知
錯誤認知一:公證了就可以刪除原始內容
公證書是證明公證人在某個時點看到該網頁存在特定內容,但並非永久保存原始內容。公證完成後,若原始網頁遭刪除,公證書仍是有效證據,但當事人無法再連回該網址查閱。為求慎重,公證後仍應自行備份完整網頁內容。
錯誤認知二:認證等同於公證
如前所述,僅將列印出來的網頁拿去請求認證簽名,公證人並未見證該網頁的真實存在。這種認證文件在法院僅能證明你曾簽名,無法證明網頁內容確實為真。
錯誤認知三:公證費用昂貴難以負擔
事實上,一般網頁內容公證費用約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視頁數及複雜度而定。與訴訟標的金額相比,這是非常划算的投資。許多案件正是因為有一份公證書作為鐵證,讓對方在庭前即願意和解,節省大量訴訟成本。
第三節 時間拖延的致命後果
實務上最令人扼腕的案例,莫過於當事人發現被誹謗後,花費數周諮詢親友、蒐集資料,等到下定決心要提告時,發現對方早已刪除所有內容,甚至關閉帳號。
網路誹謗證據保存沒有「等一等」、「問清楚」的空間。正確的心態是:先保存,再討論。即使後續評估後決定不提告,保存下來的證據也不會造成任何損失;但若因猶豫而錯失保存時機,造成的損害將無法彌補。
第八章 實務案例解析
案例一:截圖不全導致不起訴處分
事實背景:某公司負責人A在Facebook發現離職員工B發布文章,指稱A「侵占公款」、「詐欺股東」。A立即以手機翻拍電腦螢幕,將翻拍照片提供給警方提告。
問題點:A的手機翻拍照片中,僅有貼文部分內容,未拍到發布時間、網址列,甚至連B的帳號名稱都不完整。B到案後辯稱該帳號非其本人使用,且翻拍照片模糊無法辨識。
結果:檢察官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對B為不起訴處分。A事後懊悔不已,但誹謗貼文早已刪除,無法補正證據。
教訓:若A能第一時間以電腦進行完整滾動截圖,並保留完整網址與發布者資訊,甚至進一步聲請公證,本案極有可能起訴。單一翻拍照片在法律程序中幾乎毫無作用。
案例二:公證書扭轉戰局
事實背景:C為知名網紅,遭D在匿名論壇發布多篇不實言論,指控C「假公益真斂財」。C在第一時間未急於發文澄清,而是立即委請律師進行網頁公證。
操作過程:C與律師於發現貼文當日,即攜帶完整網址至法院公證處,請求公證該論壇貼文內容。公證人當場連線至該網頁,將包含貼文主文、留言串、發布時間、IP顯示等完整頁面列印並作成公證書。
訴訟發展:D在收到起訴狀後,原辯稱「只是開玩笑」、「沒有惡意」,但當C的律師提出公證書時,D意識到證據確鑿,無從否認。最終雙方以D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慰撫金達成和解。
成功關鍵:公證書將不穩定的數位證據轉化為穩固的書證,D完全沒有爭執證據真實性的空間,只能尋求和解決。
案例三:跨平台證據鏈的建構
事實背景:跨國企業E在台灣分公司發現,有人在LinkedIn發布不實評價,同時在Twitter、Facebook等平台同步散布。E公司法務部門啟動跨國證據保存機制。
操作過程:
- 台灣分公司第一時間針對繁體中文誹謗內容進行截圖與公證。
- 同時委託美國律師,針對英文平台內容向當地公證人聲請公證。
- 將所有截圖檔案計算雜湊值,上傳至區塊鏈存證平台,取得時間戳證明。
- 完整記錄證據取得時間、操作人員、設備資訊,建立證據保管鏈。
結果:雖然散布者使用虛假身分,但由於E公司握有完整且經過多重驗證的證據,平台方依據使用條款鎖定該帳號,並提供註冊IP等資訊。E公司據此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成功獲得賠償。
啟發:重大網路誹謗事件往往不是單一平台、單一貼文,而是有組織的惡意攻擊。證據保存必須同步進行、多管齊下,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網。
第九章 企業層級的網路誹謗證據管理策略
第一節 建立內部通報機制
對於企業而言,網路誹謗不是偶發事件,而是必須常態性管理的商譽風險。許多企業的痛點在於:第一線員工發現網路負評,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等到法務部門介入時,證據早已消失。
解決方案是建立「網路商譽監控暨證據保存SOP」:
- 指定專責窗口,通常是法務或公關部門。
- 教育訓練第一線客服與行銷人員:發現疑似誹謗內容,第一動作不是回應,而是截圖保存。
- 建立即時通報群組,成員包含法務、高階主管、委外律師,確保重大案件在黃金時間內啟動公證程序。
第二節 分級回應與證據保存策略
並非所有網路負評都需要動用公證或訴訟。企業應依內容嚴重程度分級處理:
第一級:一般負評。消費者抱怨產品品質、服務態度等主觀感受,未涉及不實指控。此類內容僅需定期備份,無須立即公證。但建議至少每月將重要平台評論匯出存檔。
第二級:惡意批評。涉及誇大不實,但尚未觸及刑事誹謗或重大商譽損害。此類內容應完整截圖,保留發布者資訊,評估是否委由律師發函。
第三級:重大誹謗。指控企業詐欺、違法、產品安全疑慮等,足以造成立即性商譽損害。此類內容必須立即公證,並同步啟動法律程序。
第三節 與平台業者的正式調閱程序
當企業握有初步證據後,若要進一步取得發布者真實身分,需透過正式法律程序向平台業者調閱使用者資料。操作流程如下:
- 刑事告訴: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由檢察官發函給平台業者,要求提供該帳號之註冊IP、登入紀錄、身分驗證資料。
- 民事起訴前調解:或可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於起訴前聲請法院裁定,命平台提供使用者資料。但實務上法院審查較嚴格,需釋明必要性。
- 跨境調閱:若平台為境外業者(如Meta、Google),需透過司法互助管道,或依該公司公開之執法機關請求指南提出申請。時程通常長達數月,且未必能取得完整資料。
此階段的關鍵在於:證據保存必須足夠完整,才能讓檢察官或法院相信有發動強制處分的必要。一份模糊不清的翻拍照片,檢察官甚至不會分案處理。
第十章 結論與行動指南
第一節 證據保存的核心心法
總結全文,網路誹謗證據保存不是單一技術,而是一套從發現、保存、驗證到呈現的完整流程。律師提供以下心法,幫助讀者在最短時間內掌握精髓:
即時大於完美:第一時間用手機翻拍螢幕,遠比等待專業設備但錯失時機要好。先求有,再求好。
脈絡重於片段:單一誹謗文字本身意義有限,必須搭配時間、帳號、網址、前後文,才能成為法院採信的證據。
公證勝於截圖:截圖是基礎,公證是保障。對於重大案件,幾千元的公證費用是必備的訴訟投資。
備份不可省略:數位檔案極易毀損,多點異地備份是確保證據長存的唯一方法。
第二節 具體行動步驟
當您發現遭到網路誹謗時,請依以下步驟行動:
第一步:立即截圖。在該貼文或訊息遭刪除前,以電腦或手機進行完整頁面截圖,務必包含網址列、發布時間、發布者帳號。
第二步:保留原始檔案。將截圖原始檔(非透過通訊軟體轉傳)儲存至電腦、雲端硬碟、外接硬碟至少三處。
第三步:諮詢專業律師。將截圖提供律師評估,確認誹謗事實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或民事侵權,以及證據是否完整。
第四步:聲請公證。若評估後決定採取法律行動,立即委請律師協助向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請求網頁內容公證。
第五步:完整備份。公證完成後,將公證書正本與原始截圖檔案一併妥善保管,作為日後訴訟之依據。
第三節 給不同讀者的最終建議
對於一般民眾:您不需要成為法律專家,但必須建立證據意識。養成看到不實言論就隨手截圖的習慣,就像出門要帶鑰匙一樣自然。這些截圖或許一輩子用不到,但當你需要時,它就是你捍衛名譽的唯一武器。
對於企業法務:將網路誹謗應對從「危機處理」提升至「風險管理」層次。建立標準作業程序,定期教育訓練,與公證人、律師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網路商譽是企業重要無形資產,值得投入資源保護。
對於律師與法律工作者:數位證據法是跨領域專業,除法律知識外,也需具備基礎的資訊科學素養。建議深入了解區塊鏈存證、時間戳服務、數位鑑識等技術,為客戶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務。
附錄:證據保存檢查表
為便於讀者實務操作,本文提供以下檢查表,可影印使用:
截圖階段
- 是否完整顯示瀏覽器網址列?
- 是否完整顯示貼文發布時間?
- 是否完整顯示發布者帳號名稱?
- 是否截圖發布者個人檔案頁面?
- 是否使用滾動截圖呈現完整對話串?
- 是否保留原始檔案(非LINE傳輸版)?
公證階段
- 是否確認該網頁仍正常連線?
- 是否備妥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 是否已將網頁列印排版整理?
- 是否選擇公證(非認證)程序?
- 是否妥善保管公證書正本?
保管階段
- 是否至少備份於三個獨立儲存媒介?
- 是否儲存於防寫保護的儲存設備?
- 是否記錄證據取得時間與取得人?
- 是否計算原始檔案雜湊值並另行保存?
後記
網路空間不應是法外之地。數位科技的進步,固然讓不實言論更容易傳播,但也提供了更多元的證據保存工具。從傳統的公證制度,到新興的區塊鏈存證,現代人在面對網路誹謗時,其實擁有比以往更強大的防禦能力。
關鍵在於,您是否願意在事發當下多花五分鐘,完成一次完整的截圖;您是否願意在提起訴訟前,先行完成公證程序。這些看似微小的動作,將直接決定您能否在法律程序中取得優勢地位。
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當您發現有人在網路上恣意踐踏您的名譽時,請記住:法律是站在您這一邊的,但前提是您必須準備好法律認可的證據。從現在開始,建立正確的證據保存觀念,讓網路誹謗不再只是無法追究的匿名攻擊,而是可以透過法律程序獲得救濟的侵權行為。
本文旨在提供讀者完整、專業、可操作的網路誹謗證據保存知識,內容涵蓋法律理論與實務技術,期能成為各界人士面對網路名譽侵害時的第一線參考工具。法律問題複雜多變,如有具體個案,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得最適切的訴訟策略。
